第17章走到脚抽根(1 / 1)

加入书签

海草收拾好心情,无论如何,生活还是要继续,无论你是哭着还是笑着,那何不选择开心地微笑着生活。

翌日。

一大早的海草就起床了,端了一盆水,想把自己好好的整理一翻,需然她常常听别人说她长得丑,但她从来没有照过镜子,今天想上镇上去看看,心里想着人丑一点不要紧。

总得干净一些不是,总不能污头垢脸的吧,从水的倒影里,海草终于看到自己的样子,其实也算不上丑。

就是太瘦了,都快脱离人形了,只有一

幅骨架子了瘦骨嶙峋,加上枯草般黄黄的头发乱七八糟地耷拉着,前面的刘海都快盖着眼睛了,猛那么一看是有些可怕。

总的来说,海草还是满意的,终归是有鼻子有眼睛的不是。

只要她好好地养一段时间,一切都会好的。

海草找了一把剪刀把刘海剪到齐眼眉,剩下的绑了两条y角辫子,反正她就是一个十三岁的小y头,看起来也就九岁十岁的样子,没有人会说什么的。

看着自己光秃秃的脚板,海草就想不明白了,你说杨氏自己穿得花红花绿的,像只孔雀似的。

范晓华和范竟生也是干干净净没补没烂,剩下她怎么就那么地不待见呢,身上的衣裳补了又补的不说,连双鞋子都没有,难道不是亲生的

海草表示十分地怀疑,有空她一定好好的查查。

算了光着脚就光着脚吧,也沒什么丢人的,弄完这一切,海草就出了门,什么早饭家务统统都不做,懒得侍侯那一家子的极品。

海草记得她以前是去过镇上的,她是偷偷地跟在杨氏她们后面去的,所以她是认得路的。

每次杨氏去赶集的时候都带着范晓华和范竟生,从来都不带她,她看着可羡慕了,特别的想看看赶集是什么样的,所以偷偷地跟着去过一次。

每次看着她娘和爹和范晓华姐弟一块去赶集,她也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外人,看着他们开心快乐,而她总被他们屏蔽在外。

他们好像忘了,其实她也是他们的女儿。

先是去了一趟山上,把那只大火鸡抱了下来,又拔几根长长的软草,编了一根绳子,想着等一会到集上了,绑着火鸡牵着走,这样比较吸引眼球,容易买掉一点。

等海草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因为今天刚刚好是赶集日,所以路上已经有零零星星的几个路人。

抱着只三四十斤的火鸡走得实在是太累了,加上她的小身板也太瘦了,幸亏平常干活多,要不然肯定坚持不下去。

看着偶然有辆牛车经过,海草真的是羡慕嫉妒恨,以后她要是有钱了,一定要买辆马车坐坐。

其实她问过别人了,坐一趟牛车到镇上,一个人一次只要一文钱,在这里一千文就是一两银子,一钱就是一百文。

一文钱是不多,可架不住她是身无分文的穷光蛋。

走啊走,足足走了快两个时辰,海草才走到镇上,抱着只大火鸡实在是太重了,累到她差点虚脱。,,,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