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冤亲债主 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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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妞生下孩子后,似乎被激发出了做母亲的本性。

她虽然可能不知道身为一个合格的母亲应该要做什么,但是本能地护住自己的宝宝,让他远离危险,尤其是来自男人的危险,是女人刻在骨头里的本能。

只要两个男人试图靠近她和孩子,她就会朝他们乱喊乱抓。

怕傻妞的喊叫引来自己村里的人,丁老爷和郭员外也就不敢轻易走近土地庙了。

因为生孩子的时候得到过这个胖老妈妈的帮助,傻妞觉得她应该是个“好人”,只允许她走进土地庙来,探望她和孩子。

于是胖妈妈干脆被郭老爷派来伺候傻妞,帮她调理月子,教她如何喂养孩子。帮着傻妞,把孩子养到了五六岁大。

她虽然是郭家的下人,不过丁老爷也会时不时地塞点钱和布料给她,一来是谢谢她照顾那对母子,二来也为了堵住她的嘴。

这种事情,被任何一个外人知道,都是惊天动地的丑闻。

他们两个都是歙县当地大家族的掌门人,乡里数得上号的人物。绝不能被人知晓他们同时和一个傻女发-生-关-系,还生了一个不明不白的傻儿子。

这胖妈妈得了郭老爷的月钱,又拿了丁老爷的好处,吃着两头的便宜,心里却很是看不起这对母子。

对着傻妞叫“傻姐”,对着孩子叫“小野种”,横竖她们母子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于是这两个老爷也就跟着她,对着这个可怜的孩子“小野种”、“小野种”的叫了起来——横竖他也没有个正经名字。

等孩子稍微长大了些,两个老爷在一起看着“小野种”的脸,觉得他既不像姓丁的,又不像姓郭的。

非但相貌十足十地像傻妞,就连脑子也跟他娘一模一样——都五、六岁大了还不会叫人,只会痴痴呆呆的傻笑。

每天跟一只野猴子一样在山里乱窜,动辄用喉咙发出恐怖的叫声,而且力大无比,活脱脱就是一个野人加小傻子。

这两个老爷本来还存着点私心,想着孩子若是长得像自己,就将他带回家去,随便找个族里人认下,也算是归了宗了。

但是在知道他也是个傻子后,无论他身上流着谁的血,两个男人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渐渐的,郭老爷先是将胖妈妈调了回去。然后一点点地减少了来看他们母子的次数。

原本每个月送两回的米粮,改成了一个月一回,最后干脆成了两三个月一回。

这两人都以为对方会继续给傻妞母子送粮,少了自己一份应该没有太大的关系。

不过好在“小野种”大了些后,就会自己去山里河里找吃的,并且拿回来供养傻妞。

偶然,这两个老爷当中的谁起了色心,还跟过去一样拿着吃的和衣服来逗弄傻妞。

“小野种”不懂这里头的意思,听动静以为有人欺负他娘。不管里面在干什么,拿起庙里的烧火棍,对着男人就打过来。得两个人连裤子都来不及穿,直接跑出庙去。

渐渐地,两个男人彻底不来了。

他们也是过了很久,才知道傻妞早就死了。那个庙里只剩下了“小野种”一个人在里头居住。

至于傻妞的尸首被傻儿子埋在了哪里,那真的只有天知道。

这“小野种”这辈子几乎没有接触过什么人类,比他娘更加怕生人。

白天呆在山上,饿了摘果子吃,渴了就在河里喝水,土地庙就是睡觉的地方。

每逢初一十五,或者远远看到有人来上香,他就远远地跑开,等人走了再回来。

这么多年,愣是没人发现这“看庙”的回回都不见人,是多么奇怪的事情。

就这样,“小野种”天生天养地活到了二十多,长成了大小伙子。他几乎不会说人话,只记得小时候傻妞教的那几个简单的词汇。

一年四季,除了冬天实在冻得受不住,会去山下人家“摸”两件披挂在身上,几乎都是光着的,跟野人也没有什么区别。

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只接触过这么几个人:“娘”是“好人”,“两个老爷”是“恶人”,”胖婆婆”经常打骂他。

除此之外,就是一片空白了。

听完了焦氏女的叙述和胖嫂的补充,整个衙门都陷入了沉默。

这样的案子,饶是见多识广的知县知府,乃至杨休羡等一干锦衣卫的力士校尉们,都不曾听说过。

刘铁齿更是一脸的目瞪口呆,他跑了一辈子江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龌龊恶心的案子。

诱骗痴女,抛弃幼子,违背天伦,不讲廉耻,简直禽兽不如!

高会气得憋红了一张脸,双手紧紧地握着拳头。只听到“咯啦”一声,他身下的青石板砖居然被他一怒之下,踩出了一个大窟窿。

这一脚要是踏在人身上,也不知道要断掉几根骨头。

跟高会一样,杨休羡也是今天第一回听说这个故事。

他本来心肠就比常人来的冷一些,即便如此,也听得胸口重重地起伏了好几下,咬紧了一口牙齿。

“老爷……老身只是一个下人。老爷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而已。他们做下丧尽天良的事情,和老身无关啊。”

胖妈妈跪在地上,哭天抹泪地说道,“太太在的时候,几次问我之前那几年做什么去了。是不是老爷在外头养了小的,派我去伺候了。我是一点都不敢透露傻妞的事情,只说是我乡下的外甥女生了孩子,让我去帮忙。等到孩子大了,我才回郭家做事的……”

“后来太太没了,家里的事情都是小奶奶做主。那我跟不敢对小奶奶说她公公的不是啊。”

胖妈妈说着,害怕地看了一眼面如沉水的焦氏,哆哆嗦嗦地说道,“后来小奶奶也……也‘没’了。我实在是憋不下去了,每回去祠堂给太太上香的时候,趁着左右无人才敢对着她的牌位忏悔一番。但是,但是我想不到……”

谁能想到呢,明明“死”了不能再“死”的少奶奶,她居然活着,还听到了自己说的话。

难道真的是老天有眼,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么?

“两位老爷,这焦氏女和这胖嫂说的,可都是真的么?你们二人骗-奸=痴呆女子,教她生下孩子后又遗弃了她们母子,是也不是?”

邱子晋重重地拍了一下惊堂木,厉声叱问道。

“这,这……”

“我……”

如果说,在焦氏转述她在祠堂里偷听到的一切的时候,这两位老爷还觉得可以可以反驳一下,说这焦氏身份不明不白,证词也不足为信。

但是这胖嫂可是郭家的老仆人了,二十多年前,她曾经离开郭家五六年,之后又转回来伺候的事情,家里也有不少老仆人知道。

到时候只要官府的人随便找人问一问就能对的上……

“邱大人,这骗=奸=痴女,按照《大明律》应该是判个什么罪来的?”

万达也是气的不行,着急想要知道这两个人-渣的下场,干脆不看他们,直接去问邱子晋。

“按照《大明律》的《犯奸》一科,骗-奸-幼-女,痴女者,同强论——按律当绞!”

邱子晋干脆利落地答道。

“遗弃子女呢?”

万达追问。

“徒二年。”

“那就是了,正所谓——从重从严,反正都绞了,流放不流放的也就无所谓了。”

万达冷笑地看着下面,“是不是啊,两位?”

这是万达来到大明朝之后,第一次真的动了杀人的念头。

虽然之前的户部侍郎屯银案,白莲教的案子也是万分可恶,但是万达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愤怒。

他身为一个从二十一世纪来的人,一个接受了文明教育的人,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居然有人会对先天有智力障碍的弱女子做出这样的事情。

他们把人当做什么了?他们把女人又当做了什么?

口口声声的“贞洁”,念兹在兹的“声誉”,什么士绅大族,什么乡贤耆老,都**的是放屁!

一个个的表面穿金戴银,人模人样,其实里头都是脏的,烂的,臭的!是比鱼摊上发了臭的烂鱼肠更加不如的猪狗畜生们!

“我……我不服。”

郭员外趴在地上,咬了咬牙,终于想到了什么似得,抬起头,指着丁老爷说道,“要说‘骗-奸’,也是这个姓丁的骗。傻妞是我买来的,她娘跟我签了卖身文书的。算起来,她是我郭家的丫头。老爷睡了丫头,能算骗=奸么?”

万达当下一愣。

他倒是真的忘记还有这点了。

“你,你说什么呢?你可不要血口喷人!”

眼看要死了,这丁老爷也开始反抗了,“谁能证明我骗了傻妞?胖嫂么?还是这个小野种?有本事,你叫傻妞自己来跟我对质啊。这里头……这里头从头到尾,就没有我的事儿!傻妞是你的外室,你养在庙里的,跟我八竿子打不着边。”

左右胖婶只能算个人证,而且她是在傻妞生产的时候才被叫过去的。

之前的一切,都是她自己根据这么多年观察到的蛛丝马迹一点点串起来的线索。

严格说来,傻妞到底有没有跟丁老爷好,那还真的是只有傻妞自己知道……或者她自己都不知道,什么算“好”,什么算“不好”。

“你,你要是跟傻妞没有关系,你给她送吃的喝的做什么,还不是心虚么?”

郭员外当下翻脸。

“我心善啊……我看她一个人孤女住在庙里可怜兮兮的。那个庙好歹也是盖在我家祖坟上的。我行善,给我祖宗积德,说起来,还算是件好事呢。”

丁老爷还真是不辜负“姜是老的辣”那句话,三言两语的,居然把骗=奸的绞刑之罪,推脱成了“行善积德”了。

万达听了,气的简直就是一佛出世而佛升天。

要不是邱子晋一直拉着他的袖子,他都差点跳下去,当场给这老头子一顿连环巴掌,打死这个臭不要脸的了。

因为只有“半个”人证,连个物证都没有,这本来以为铁板钉钉的案子,居然成了郭员外“老爷和丫鬟之间不可不说的故事”,以及丁老爷“行善积德救助孤女”的大好事了。

“谁说没有‘物证’?”

就在此时,杨休羡突然发声。

“他就是‘物证’。”

他伸手,指着正趴在地上数蚂蚁玩的“小野种”。

“滴血验亲吧。”

两个老爷当庭愣住。

很简单的,这是个一半一半的概率游戏,无非看谁是小傻子的爹。

根据滴血验亲的结果,来决定接下来的判罚。

如果是郭老爷的血和“小野种”的相融。那就不算骗=奸,只算遗弃罪,结果是郭老爷是被流放两年。

如果是丁老爷的血和“小野种”的融合,那就是实打实的骗=奸,丁老爷被绞死。

万达心想先不说这这“滴血认亲”的方法究竟科学不科学吧。

说到底,这是个心理游戏。

只要他们两人中的一个人和小傻子的血融合,那么另外一个肯定打死都不会再滴血,那么先做的那个一定会吃官司。

反之,如果第一个人的血和小傻子不融合,也就间接证明了另外一个就是小傻子的爹。

因为傻妞除了他们两个,不会有别的男人。

只要有人滴血,其中一个必然会死——别说什么流放两年不至于死掉,这回邱子晋和万达一样,都是动了杀心了。

戏文里,许仙从杭州被流放到苏州叫做“流放”,把人从鱼米之乡的江南流放到大漠关外,岭南乃至琼州也叫做“流放”。到时候是死在路上,还是死在目的地,那就是看运气了。

何况以锦衣卫的手段,真的要在路上弄死个把人又不算什么难事。

左右都是死路一条,这做法太“诛心”了吧。

万达想通了之后,偷偷地朝着杨休羡眨了眨眼睛。

为你点赞!

半文盲万达能够推理出的事情,两个人精老爷自然也想到了。

之前他们因为争夺土地庙的事情,把办事认真的邱子晋给弄去了南京求证。

两家人还觉得这个年轻的巡按大人是个嘴上无毛,不通人情,只会死读书,纸上办案的书呆子,觉得可以拿捏拿捏。

却忘记了,这巡按大人办事循规蹈矩不错。

但是他身边跟着的,可是杀人不眨眼,做事从来都阴狠毒辣的锦衣卫万大人啊!

这万镇抚所过之处,有人能够活下来么?

没有的事儿!

“不,不……”

眼看真的走上来了一个锦衣卫,一手里拿着半碗清水,一手拿着一把小刀子,两个老爷都怕的浑身乱抖。

那拿刀子的锦衣卫走到丁老爷身边,不由分说地对着他的胳膊划了一下,鲜血滴入碗底,形成一个血团。

当他走到“小野种”身边的时候,他倒是犹豫了一下。

“我来吧。”

焦氏拿着刀子,拍了拍“小野种”的肩膀,他不明所以地转过头,看到焦氏对他伸手,就乖乖地伸出了胳膊。

焦氏眼疾手快地用小刀子在他右手臂胳膊上拉了一刀,然后将刀子交还给了锦衣卫,又从怀里掏出一块方布,在“小野种”叫痛之前,将伤口包扎好了。

“小野种”看了看自己新绑好的右手胳膊,又看了看昨天夜里绑上的左右胳膊。接着像只小公鸡似得扑棱了两下胳膊,嘿嘿笑了笑,说了句“好看”,继续趴回去数蚂蚁了。

“这就是‘好看’?”

万达居然觉得自己刚才被傻子夸,也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情了。

锦衣卫将滴入了两人鲜血的水碗小心翼翼地放在邱子晋和万达面前的案几上,抱拳退了下去。

万达,邱子晋,还有一边的知府,乃至杨休羡都忍不住把脑袋凑了过来。

“快,快点,快点啊……”

眼看两团血水渐渐靠近,万达瞪大眼睛,嘴里不断念叨着。

明明就弹指一瞬的事情,真的等起来,还是让人心痒难耐。

地下跪着的人也纷纷抬起头,屏息凝神地望着眼前的一幕。

终于,两个血团渐渐地靠近,像是在相互试探似得,先是有两个小血珠遇到了一起。

接着,就是两团大血珠相碰撞了……

“小野种”的血,和丁老爷的血珠,最终融成了一团,整碗血水交杂在了一起。

“你就是他爹!你骗奸了傻妞!”

万达一拍桌子,冲着丁老爷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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