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Ch139. 普通的地狱之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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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一座地狱之门,最好的祭品是血肉和纯真的灵魂……”这还是上次地狱之旅时涅伽尔教他的方法。

当然这只是“最好的”而非“必要的”。叫一只恶魔出来大可不必这么麻烦,开一张空头支票都能充数,不过现在是他要去地狱一日游,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康斯坦丁咬着烟头打开神秘屋的冰箱,拎出一只贴了“十六盎司精装,甜蜜口味”标签的酒瓶。

不为人知的黑市和跳蚤市场里应有尽有,他储备了不少存货,以备不时之需——偷偷告诉你,不要告诉别人,他还试着铲过一点希耶尔掉下的血肉自制干货,不过它们很快就被倒流了时间变成空气。

——真可悲。

他可不是在同情那个女人。

哼着歌,康斯坦丁敲碎瓶盖,将一整瓶血肉从自己头顶淋下,浇遍自己的全身体表。然后他踩着皮鞋在覆满了一层肉糜的魔法阵表面用力碾了碾。

希望这次的收获值回票价。

50万定金打到账上,这瓶祭品折算成美元就已经有了三万——

再算上他的全套行头:风衣,衬衫,裤子,领带,还有精神损失费……好像还有富余。不管怎么说,接下来有任何支出都亏的是他自己的钱。

涅伽尔已经变成了焦炭,上哪去找第二个和人类合作,会告诉他们去地狱方法的恶魔呢?

所以,这活儿只有他约翰·康斯坦丁能干。

从口袋里取出一盒火柴划开点燃新的一支烟,燃烧着火焰的地狱之门轰然洞开。

康斯坦丁深吸一口尼古丁,钻入其中。

——成分不明的尸臭和硫磺味儿。

刺皮剜骨的罡风擦着脸呼啸而过。

充斥着尖叫的远处传来的白噪音。

“还是这么令人怀念啊。”

他吐出一口地狱的空气,由衷地感到恶心。

“康斯坦丁,你怎么还有脸过来……”

“康斯坦丁,你这个自私的杂种……和你有关系的人全遭恶运惨死,你凭什么还能好好地活着!”

“终于,在最后我们等到了你……”

从康斯坦丁的背后升起了无数苍白的灵魂,他们围在男人的身边,逐渐自一团高斯模糊中显出生前的轮廓。

“我的朋友们,很高兴看到你们……”康斯坦丁摆出热烈拥抱的姿势,“自上次一别,我以为这是我们人生中最后一次见面了,没想到还会在地狱喜相逢,这可真令人惊喜意外呀!”

他挥挥手,这些灵魂尖叫着飞了出去,和深渊附近游荡的,迷失于天堂和地狱岔路口的无数灵魂粘在一起,组成了一座从地狱边境(libo)通向地狱中心的桥梁。

康斯坦丁踏上桥,小心翼翼地只让沾着死者鲜血的鞋底踩在那些灵魂肢体组成的桥面上,以免活人的四肢触碰到桥以后,那些灵魂像被烫熟的鹦鹉尖叫着飞走。

“相信我,我也没想过你们会死的。”他真诚地说道。

上次那些缠在他背后的幽灵被涅伽尔一口气吹成了灰,没想到时隔不久再来,又多出来这许多。

这道后门和涅伽尔说的一样隐蔽,上次走他们了一遍,这次仍然没被人发现。自他的这名死敌死翘翘后,那就更没人知道啦。

小心翼翼地趁着一个巨大的捕食者转头,康斯坦丁小跑绕过它比他身高还长的脚趾。

每年都有一些活人被带入地狱供恶魔取乐。能在地狱行走的生人比较少见,但也不算什么稀罕品。

还有一些恶魔和人类,或者恶魔和随便什么生物的混血结晶——也许除了天使,恶魔和任何一个种族都不存在生殖隔离。

除开地狱边际的灵魂捕食者,那些真正的大恶魔不会对他动手——康斯坦丁曾把自己的灵魂卖给了一大堆恶魔,这些傲慢的家伙每个都坚信康斯坦丁的灵魂属于自己。为了避免地狱因此而发生无意义的内战,最后它们只能主动保住康斯坦丁不死;但地狱也不欢迎他的到来,因为约翰·康斯坦丁这个名字就意味着屁股后面的一大串麻烦。

事实上,他也不想遇见这些“熟魔”。

不过,地狱实在太大了。它和人类通常理解的并不一样,它并非一成不变,也不只是一个单一、像十八层总统套房似的依次嵌套的空间。

它比人类所能想象的更复杂,在这里找一个人实属大海捞针。

越过魔鬼岩和一大片风沙地,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挡风的位置,康斯坦丁随意咬破手指,在地上画了一个魔法阵。

他将一把改装过的沙鹰手/枪放到六芒星阵的中央——这是从小红帽身上要来的触媒,用以寻找和它有因缘关系的物品。

没错,是“物品”,不是“人”——那位一掷千金的雇主翻遍全身,却发现自己找不到一件属于搜寻对象的物品时那脸色实在精彩万分,康斯坦丁差点没当场笑出来。

当然话说回来,送了一把对枪,还是挺浪漫的——

找回来之后该让你的小情人也回赠个定情信物什么的吧。

“whoisthetopandwhoisthebotto(谁在上面谁在下面)”这种问题在康斯坦丁脑子里转过一圈,就瞬间盖棺定论了。

他咂摸嘴巴的时候,魔法像被泼了水熄灭的灶台一样起效了:在远处的某个地方,有一个光斑回应着彼处的手/枪闪了一闪,两者之间一道极其微弱的因果线隔空亮起。

一般来说,人和物之间的因果线会强些,物和物之间很弱,但如果是成套物品有时反而比前者更强。

“希望他还活着。”

康斯坦丁难得虔诚地对上帝祈祷了一句。

“得找个恶魔带路……”最好是个生瓜蛋子。

他左顾右盼一阵……忽地眼前一亮,吹了一个口哨。

说那啥那啥就到,对吧。

……

“你最好忍耐一下,女士,要是引来什么怪物的话我可不负责。”

一团手帕毫不留情地被塞到嘴里,伴随着清脆的骨节挪移声,碧昂丝倒吸一口凉气,背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冷汗。正骨声在空气中很细微,却被自脚踝到颅骨的固体媒介放大,和难以忘怀的疼痛一起化为令人印象深刻的记忆。

“我还没有准备好你怎么就动手了!”碧昂丝怨念地吐出了手绢。

“是我说得太委婉了吗?我可没有在征求你的意见,这么点痛死不了人的。”士郎毫不客气地说,并拒绝了对方还回来的手帕。“我们正身处地狱,周围环境不明,必须及早恢复行动能力。虽然你的体重不超过120磅,携带你匀速奔跑半天对我来说没有难度,但我们没有体力可以浪费,接下来的每一步路你都得自己走。”

碧昂丝只好叠好手绢放在身上。

“我很感激你跳下来救我,”她欲言又止,“但你一定要态度这么生硬吗?”

碧昂丝不是傻子,很快就想通了希洛·埃米亚和杰森·托德的对外形象是他们的伪装。而什么样的人才会毫不犹豫跟着她跳入地狱,去搭救她这个咎由自取的女人?

那当然是满大街都有的超级英雄的做派啦——仁慈,温柔,怜悯弱者,无论受害者前一刻做了什么事情,甚至即使危害到了他们本人也一样。

按照美式罗曼蒂克,困境中超级英雄本人和受救对象甚至可能发生一段超越友谊的关系。

士郎挑眉:“抱歉啊,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只能劳烦你忍耐一下。温柔和笑容是小朋友才能享有的服务,你已经严重超龄了,女士。”

“……”

碧昂丝抿了抿嘴:“你看不起我,对不对?”

“没那么严重。”士郎耿直地回答。

“我只是为了自保——我没想主动召唤恶魔,是杜邦逼我们这么做的——”

“所以你就同意了恶魔的交易,出卖在场的所有人?”

碧昂丝咬牙:“那时候,房间里的谁都没有站出来帮我,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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