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可有法依?(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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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川市人民法院,依据国家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在公开进行审理:原告叛逆娱乐公司,诉被告百鸟网络公司恶意堵门一案……”

肃静的法庭上,审判长正在按照程序宣读进程,马前进作为原告代表,和悠悠哥等被告分坐两端。

由于蒋兆云的舆论攻势失败,王俊红等高层管理均未出席,旁听席到场的也只有三名主播的家属罢了。

至于叛逆一方,程烈和其他核心人员都有事情要做,也没派更多的人到场。倒是有几名支持者想办法弄到了旁听的名额,想要第一时间了解事情的进展。

案件的庭审为全程公开直播,虽然没有什么人看,但对于案件的双方对此都非常认真。

“现在请被告对该案件进行举证。”

确认双方的诉求都和请求状一致后,审判长宣布开始了答辩环节。

“好的。”

被百鸟网络请来的律师也是业内高胜率的老手,面对叛逆的指控,他不慌不忙的拿出开庭前就上交的拍摄录像,自证道:“从辩护人的拍摄录像来看,他初次采访并没有遭到店主反对,当时店里的客人也并未坐满,驱赶行为亦不存在。所以我方认为,原告提出的我们影响了主题店生意的说法不成立,完毕。”

审判长:“下面请原告对被告的证据进行质证。”

“好。”

柳东来面色如常,说道:“首先我要先和审判长确认一点,美食主题店的营业亏损情况是已经认定的客观存在对吧?”

审判长:“是的。”

“那好。”

柳东来点头,随后对着手中的文件说道:“直至法院传票发出之前,百鸟网络的主播一共有三人前来。

首先被告所诉的证据里仅提到的是第一名主播悠悠哥,但从视频监控里可以看到,他们的团队为了方便拍摄,进店直接占据了两桌,而且设备还影响到了其他消费者的就餐环境。

第二个拍摄团队进来的时候,主题店直接就坐满了,和后续的堵门事件也正是因为里头坐满了的原因引起的。

所以我想请问被告,如果这还不算影响店铺生意,那还要怎么算呢?

质证完毕。”

“对于原告的质证,被告有什么疑问吗?”审判长抬头道。

“有。”

被告律师点头示意,脸上露出了自信的表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点餐的消费者是具有在店内用餐的权利的,拍摄店面和已购买食物亦不违法。

所以原告的提出的疑问,我应该可以理解为,占座的工作人员未进行消费,从而导致主题店的销售量降低。

我的代理人曾私下表示过可以补齐餐位费,但已被原告拒绝。

原告要求的赔偿金额不仅仅是工作人员占据位置的餐位费,还有主播相关视频所获得的全部受益和额外的误工费。

我方认为此要求不合理,也并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条文可以作为支撑。”

被告的律师也是有思路的,虽然除了悠悠哥之外,其他的两名主播都是堵门的一员。但叛逆所要求的赔偿金额远远大于他们个人造成的损失,那就很好切入了。

毕竟,我三个人造成的损失,凭什么赔偿三十个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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