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生来有罪(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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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星……”

季院长没有想到刚刚他们说话的时候,宿忆星就在门外面,那他们的对话,这个孩子岂不是都听见了?

他们父女俩本就因为九年不曾相见有所隔阂,再让忆星听见他刚刚那番话,这个孩子恐怕真的没办法接受他这个父亲了。

季院长又气又急,恨不得把宿傲白逮回来再骂一通,他这是真的不想要孩子认他了吗?

“你这孩子怎么不在学校上学呢?”

她看了眼手表上的时间,明明还不到放学的点啊。

“这两天学校搞运动会。”

所以提前放学了。

宿忆星的情绪十分低落,可面对一脸心疼地看着自己的院长奶奶,她还是勉强扬起了嘴角,露出一点也不在意的样子。

“我不难过,我有院长奶奶就够了,他不要我,我也不要他了。”

笑着笑着,眼泪还是忍不住吧嗒吧嗒流了下来。

虽然宿忆星从来不曾主动提起过这个爸爸,甚至因为身边的人嘲笑她是个杀人犯的女儿,无数次埋怨过这个父亲,但是作为孩子,她怎么可能对父母没有丝毫依恋呢。

她虽然不曾见过自己的父母,可院长奶奶偶尔也会讲一些她爸爸妈妈的故事,讲他们当年有多么相爱,讲她妈妈是一个多么聪明,多么善良的姑娘,讲她爸爸多么爱她妈妈,又多么疼她。

在院长奶奶的讲述中,她爸白天在工地里干活,晚上回家还要给她洗尿布、喂奶,明明白天已经那么累了,半夜还要被她的哭闹吵醒无数次,却依旧耐着性子哄她入睡,然后第二天,顶着一对黑眼圈继续去工地干活。

因为她是妈妈的小孩,所以她爸爸爱她,连同对她妈妈的那份爱一起,加倍补偿给她。

在她因为身边人的歧视而难过的时候,院长奶奶也会安慰她说,她爸爸确实一时冲动做错了事,坐牢是他犯错后的惩罚,他爸爸一定也在监狱里后悔,后悔自己犯下错误,造成了他们父女这么多年不得相见,等到他从监狱里出来后,一定会认真悔过,加倍的疼她。

但现实是,她的爸爸一点也不爱她,甚至还恨她。

看到她哭的那样伤心,老太太的心都碎了。

“你爸、你爸他……”

季院长绞尽脑汁想着适合的理由,她想说,在她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她爸确实是疼她的。

但仔细想想,这个孩子刚出生的时候,小白好像也无法接受她,一直守在季星的墓地前,是她实在看不下去了,将孩子抱到他面前,塞到他怀里,这才让他第一次正视这个孩子,还给她取名叫做忆星。

因为这个名字,让季院长觉得,小白是疼爱这个孩子的。

“他只是太久没有见到你。”

没错,一定是这样的,季院长还是无法相信,他对这个孩子会没有一丝感情。

可能是九年的时间让他们变得陌生了,这个时候季院长无比后悔自己因为没办法接受他冲动杀人的事实,在九年时间里,一次都不曾带着孩子去监狱探望过他。

或许,错的是她。

“怪我,怪我这些年一直没带你去看过他,他可能是以为我们先不要的他。”

老太太一个劲儿的自责。

之前她的心里也憋着火,怪那个孩子不知道克制,让季星小小年纪就怀上孩子,最后还因为这个孩子丢掉了性命,怪他明知道自己有个孩子要照顾,却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杀了人。

所以她才狠下心肠,在他坐牢的这段时间里,一直没有去探望过他,她希望他能够明白自己的错误。

可时隔九年再看到那个孩子,看到他一下子老了那么多,明明还是正当壮年的时候,看上去比她这个半只脚踏进棺材里的老太太更透着死气。

再加上那一声久违的季妈妈,叫她心肠也软了,只觉得懊悔不已。

如果在他坐牢的这几年里,自己时常带着孩子去探视,是不是会让他意识到其实外面一直有人在关心他,在等他出狱,让他对生活还抱有期待呢?

如果在他坐牢的这几年里,自己时常带着孩子去探视,是不是会让他和孩子多几分熟悉,看着这个孩子一点点长大,出落地越来越像是当年的季星,将他对季星的那份情移到这个孩子身上?

季院长觉得,是她这个不称职的季妈妈,加大了他们父女之间的隔阂和陌生。

“我不要他了,我不要他了。”

这些苍白的理由宿忆星完全听不进去,她只是一个劲儿地抹着眼泪,重复地说着她也不要那个爸爸之类的话。

看着父女俩的这个态度,季院长顿时觉得心力交瘁。

*****

“……小白?”

这天宿傲白正在将砖块从货车上搬运下来的时候,一个带着安全帽,身型微胖的中年男子突然走到他身边,试探性地喊了一声。

宿傲白闻声朝他看去。

“真的是你,你从牢里出来了?”

看清楚他的正脸后,那个人惊呼了一声,周围人也因为这句话,纷纷扭头看过来。

说话的那人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莽撞,尴尬地笑了笑。

“那啥,以后有机会一起吃饭啊。”

他抬起手,想要拍拍宿傲白的肩膀,但又有些犹豫不前,最后也就是举手在半空中挥了两下,当是打招呼了。

此时宿傲白也认出了这个男人,他是原身以前在工地打工时的一个工友,看对方的样子,似乎已经从小工升级为包工头了。

不过现在这个地盘被房地产上划分给了好几个包工头,雇宿傲白的是另一个小老板。

在应聘的时候,他就和那个小包工坦白了自己的前科,对方因为人手紧缺的缘故,虽然雇了他,可也压了他的工资,同样的工作,别的工人一天能拿四百五十块钱,宿傲白到手就三百,爱干不干。

其实就算他不说,但凡签劳动合同正式一些的单位去公安局查询一下犯罪记录,就能知道他曾经因杀人被判十二年有期徒刑的往事。

在法律的规定里,只有犯罪时年龄不超过十八周岁,判刑低于五年者,有关单位才需要对这个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原身犯罪的时候虽然不满十八周岁,可他的判刑已经超过了五年。

那可是故意杀人罪,只判十二年,已经是看在他有自首情节的份上了,当然,对于他犯罪时年龄满十六周岁,却不满十八周岁这一点,也是有所考量的。

不管包工头出于什么原因,反正他没将他的事情往外说,因此这段时间上班的时候,也有不少工友招呼他一块去买盒饭。

今天被那个男人认出来以后,宿傲白明白,自己平静的生活可能要到头了。

果不其然,在对方稍微走远了一段距离后,就立马被几个好奇心比较重的工人给围住,向他打听宿傲白以前坐牢的事情。

小偷小摸也就算了,大不了将自己的钱包管严实些,可杀人犯呀,谁听了不害怕?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在得知宿傲白之前因为路上碰撞发生的小口角就将另一个人捅死的往事后,其他工人都被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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