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7、新证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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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楚贺龙主动提出新的情报,孙魁就觉得他很可疑。

先是他对于刘某的描述,精准到十分刻意。

除非是特别笃定,又重复记忆过的片段,否则不可能那么鲜明的存在于一个人的记忆中。

况且,当人重复回忆某件事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加上主观色彩,很可能已经与真实情况不符。

比如说,刚走过去一个人。

有人问你:“刚才那个人穿的什么颜色衣服?”

你会想一想,莫若两可的道:“蓝色?”

你干扰他:“不是,应该是红色。”

红色这么鲜明的颜色,看过的人基本上不会搞错,但因为对方纠正的太斩钉截铁,于是当事人即使心存犹疑,也会符合道:“可能是红色,我记错了。”

无论刘某说没说慌,假使他真的与楚贺龙擦肩而过,并且用眼神警告了他。

那楚贺龙真正应该记住的,是他的眼神。

就好比电影中女主角的回眸一笑。

过了几天,人们可能不记得剧情,但不会忘了那个经典的笑容。人们不会在乎她的发型,她的身高。

更不可能像楚贺龙一样,将对方身高准确到一米七五。

所以孙魁随便找了张相似的照片来试探他,并加以心理暗示“你看看,真不是?”

如果只是擦身而过,基本不可能清晰的辨别一个人的面容。

但楚贺龙记得非常清楚,就连几天前看的综艺内容都能倒背如流。

现代人每天生活在大量的信息当中,社交软件,各种公众号,小视频,综艺,电影,头脑被大量的信息不断的冲刷。

当你突然问一个人:“哎,你前两天打法时间看的综艺讲的什么?”

正常人只能说出几个记忆点而已。

况且按照楚贺龙的证词,他三点多听到了隔壁动静,还跑去楼道里蹲刘某,哪里能看那么久的综艺,又记得那么牢?

满身的破绽。

孙魁没有指出来,是因为他需要点证据。

假设刘某说的是真的,他当天在楼道里真的低头匆匆走过,那楚贺龙能准确的形容,并认出他的样貌,只能说明一点。

他原来就见过刘某。

孙魁想起了张琦的电话。

根据邻居的口供,楚贺龙原来经常喜欢站在五楼的阳台发呆,很有可能就是那个时候,看到了来吕春熙家偷情的刘某。

至于作案动机。

人的作案动机千奇百怪,孙魁一点也不怀疑人性之恶。

很多杀人动机,听起来就像个笑话。

孙魁原本想再走一遍现场找找证据,没想到元柔给了他一个惊喜。

无论她说的是不是真的,他姑且想要求证一番。

当他联系陆法医的时候,没想到陆法医刚好也打算联系他。

陆法医在电话中说道:“孙队,我刚好要给你打电话。死者的双手与口腔都太干净,应该被清洁过,尤其是牙齿,于是我就又仔细查了一遍,你猜被我找到了什么?”

孙魁想了下:“头发?”

陆法医:“……你怎么知道?对,就是一个短头发茬,她生前应是用力咬的,卡在了牙缝里。”

无论孙魁相不相信元柔的鼻子,但这确实对上了。

孙魁:“现在就将头发与楚贺龙的dna对比,我就在他家楼下,等你的消息。

孙魁撂了电话,给杨风发信息:“带两个人来莲花路,吕春熙家楼下。”

他编辑着信息,对后座的元柔道:“元医生,不好意思,我这有点事……”

元柔笑着道:“办案子重要,这离诊所不远了,我打车就能回去。”

孙魁:“要不你等会,我同事来了,我先送你。”

元柔看了眼手表:“我还要回去准备开诊所,就不麻烦孙警官了。”

孙魁点击发送,转头道:“多亏了元医生。”

元柔笑了:“不及孙警官才智多谋。”

孙魁想了想:“作为感谢,我下次请你吃饭。”

元柔摇头:“不用,您有空多去帮我换两桶水就好。”她指着那一袋生鸡肝道:“要不这个给我吧,我爱吃。”

孙魁马上递给她:“卤着吃?”

元柔:“生着吃,鸡肝刺身。”

孙魁以为她开玩笑。

元柔抿唇笑了笑,拿起遮阳伞与腋下包,打开了车门:“孙警官,那我先走了。”

孙魁推门,先一步下了车:“我送你上车。”

元柔弯身,水绿色的v型领口露出大片洁白的肌肤。

孙魁眼神连忙移开,替她遮起大伞。

“你这伞真够大的,跟流动餐车上的差不多了。”

元柔捂唇轻笑:“我怕晒。”

孙魁:“元医生你这么白,确实得小心晒伤。”

元柔的视线刚好能看到他宽阔的肩膀与结实的肌肉,眸光微动。

“我给你打车。”

孙魁撑着伞,将她送到了路边。

两人并肩站着,孙魁很想跟她聊些什么,可能由于太过在意,反而不知道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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