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二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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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完之后他才意识到现在是凌晨时间,下意识灌了口咖啡掩饰自己刚才的疏忽:“呃,他不回话也许是在睡觉……等等,他回复了!”

贴主一如既往地彬彬有礼:“抱歉,我记得你说过要预约。刚才看到你在线,我发消息你没有回复,结果乐高蝙蝠车被设置为竞拍模式,在一分钟三十秒之前以七百美元的价格成交了。”

提姆瞳孔地震。

贴主见他不回答,又多加两句:“我没想到这个时间点会有人在论坛买东西,只是想试用一下竞拍功能。这是我的失误,目前代号76139的蝙蝠车我只做了这一台,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手里还有一台76023,有一千八百多块零件,比上台被买走的少一些,作为弥补,我可以为你打八折。”

对方好有礼貌。

提姆都有点不好意思了。他翻了下聊天记录,就在他和不明人士大战三百回合的时候,贴主看到他在线,确实有问过他要不要现在购买,还提出以不到七百美金一半的价格成交。

“打折就不需要了,我能看下成品照片吗?”

很快就有几张图片被传过来,背景黑漆漆的,上方打光偏红,看不出来是哪。

这一台小两号的蝙蝠车也和上个版本一样,与现实中布鲁斯开过的那几台整体相似但细节略有不同。以前提姆觉得这是受限于贴主对蝙蝠侠的了解程度、无法更加还原,可是既然乐高小丑说乐高城是平行宇宙,他还认识另一个蝙蝠侠,红罗宾忽然就不确定起来了。

有没有可能对方是故意为遮掩蝙蝠侠的真实身份,才对乐高蝙蝠车进行了改装呢?

信息不足敌友难辨,这虚假的网络世界唯有蝙蝠车是真实的。提姆不缺这点钱,拍板定了下来:“我要这一台。顺便代号76139您原本打算定价多少,方便讲讲吗?”

贴主耐心极好,有问必答,看上去这会并不忙,一点也不着急,基本排除一边做手术一边打字的可能性了:“实不相瞒,我本来打算定在三百左右。七百的价格成交以后我本来想退回多余的四百,然而买家说这台车具有一定收藏价值。他和另外一位竞价对手争论了一会,最后还是没有接受我的退款。”

好家伙,原来买家还不止一个。

“其他乐高人仔呢?也都卖出去了?”

“正义联盟的几个超级英雄和蝙蝠车绑定,被一起买走了。剩下的角色你有兴趣吗?”

这年头超英粉丝手速也太快了吧!而且都这么有钱吗?前几天你们怎么都不冒头!提姆稍稍有些惋惜。排除掉对贴主身份的怀疑,他本人确实很想拥有最开始那辆乐高蝙蝠车。

最后他只好打字:“暂时就这样吧,您以后还有继续制作和出售周边的打算吗?能不能留下联系方式?”

贴主:“会继续的,有需要可以关注论坛。”

那就是不打算放出私人联络方式的意思了。

就在这时,阿尔弗雷德走过来说:“检验完毕,各位,车上什么痕迹都没有。令我感到点奇怪的是,市面上确实有人收藏有该型号的车辆,但他们无一例外都是有名的富豪,而且有过登记。只有我们面前这一辆,是未被登记的福特车,甚至找不到生产编号。我在它的材料中检测到了哥谭地下水中残留的一些放射性元素。”

“至于血液,很遗憾,我认为它没有太多参考价值。”

蝙蝠洞里,几个人面面相觑,都觉得这件事蹊跷得有些诡异。

很有耐心的贴主墨菲揉了揉自己的脖子。

现在它的上半截和下半截接触良好,丝毫没有藕断丝连的迹象,之前刀口和流出的血迹宛若幻觉,只是原本纯白色的斗篷现在半红半白,看起来触目惊心。他把自己的脑袋安回去只花了很短的时间,不过若有人旁观,也许需要半生时间去治愈这几秒钟。

与友善的买家r先生的交流告一段落。

墨菲又收到拍下第一台蝙蝠车的买家私信:“你搞定上一位买家了吗?需要我帮忙沟通吗?”

“不用。谢谢你,格雷森警官,这本来就是我的疏忽。”

他和乐高蝙蝠侠是多年好友,当然知道罗宾他们和夜翼的身份,至于论坛买家的真实姓名,是格雷森警官提出把邮寄地址定在布鲁海文警局办公室之后自己主动告诉他的。

自此,今晚虽然掉了一次头,但没有掉马,还挣到开业以来的第一桶金,也算收获颇丰。

不如趁着月色正好,送大审判官回老家。

墨菲确实不擅长体术战斗,更遑论与西瓦女士这样能战胜蝙蝠侠的大师级对手对决了。

他看看时间和手头剩下的材料,觉得既然已经发现了对方的目标和踪迹,与其以己之短消彼之长,不如远程火力覆盖打击。

——那么就先造一台w90式203毫米榴弹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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