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 27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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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县衙大堂。

郑飞蓬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左右,推了推身边的丈夫,“好家伙,这县里能说得上话的都来了吧。”

任珂轻轻点了点头,确实,在场的都是令君的心腹,估摸着有什么大事要宣布。

“那个……你说令君是不是弄错了,怎么连我也过来了,我一个妇道人家,能做什么?”

对于这点,任凯也有些忐忑,但瞧着冷盈也在,妻子并非是这里唯一的女眷,便让她暂且稍安勿躁。

就在夫妻俩说话的功夫,陈旻走了进来,众人连忙起身。

“勿要多礼,”陈旻微微摆手,待到重新入座后,直奔主题,“我今日让大家过来,是想商讨起兵之事。”

众人心中“咯噔”一声,暗道总算是来了。

能坐在这里的,几乎都是些冰雪聪明之人。虽说对陈县发生的事不太清楚,但如今陈胜身死,起义军四分五裂,陈旻身为弟弟,只带了武臣回来。

根据这些也能推断出,令君定然跟陈县那些不对付。想必现在起兵,就是要杀回去报仇的。

可他们蓟县虽富,也不过两万余人,大多还都是妇孺,想要去打那些占山为王的将军谈何容易。

车辉把心一横,当场便要直言劝谏。

然而还未等他开口,主坐上陈旻就到:“点一些兵马,我们一道去打临县。”

众人错愕。

“怎么了这是?”陈旻摇头,“现在正逢乱世,我们县这般小,人力物力都不丰,若有那么四五个县相互照应,估计就能好很多。况且这周围也没什么大势力,你们该不会不同意吧?”

众人愣了一会儿,看着面色如常的陈旻,也不敢说些什么,最后这件事就这般敲定了。

不过当他说出想要亲自领兵之时,在场众人无不面色大变,连连反对。

冷盈神情激动,语气难得的重了起来,“令君此事万万不可,千金之子,不坐垂堂。您怎能亲身涉险!”

“是啊!”新任县丞罗席也表示,如陈胜、项羽那般二十出头就领兵已是少数,陈旻今年才十四岁,身子骨都没长好,去领兵打战太危险了。

车辉老泪纵横,“城里这么多青壮,您还要亲自举兵,这根本就是我们这些下属的失职。”

陈旻无奈的看着群情激奋的众人,自己不过起了个头,现在根本插不上话,虽说也知道他们都是为了自己好,但闹成这样实在是不好看。

混乱中,唯有吃喝自若的郑飞蓬格外显眼,陈旻饶有兴趣的看了她两眼,开口道:“郑卿是如何想的?”

郑飞蓬还在品尝果子,这下被抓了个正着,如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自己身上,尴尬的轻咳两声,“奴才疏学浅,大字不识,实在无颜在此开口。”

“诶,不能这么说,”陈旻摇头,“当日项梁兵临城下,多亏了你拉着流民们上街高呼,阿姊义举,陈某感念于心,这位置你绝对做得。”

“哎呀,这、我就出那么点力,您竟然如此看中,真是……”郑飞蓬感动的说不出话来,擦了擦发红的眼眶,想了片刻开口道:“禀令君,奴在嫁人之前,父兄是在山间打猎的。”

众人不知他为何突然提起以前的事,陈旻倒是不急,只让她暂时说下去。

郑飞蓬应下,继续道:“这猎户嘛,经常在山上,总能遇到狼群,而狼群中定然有狼王。”

“据奴观察,这狼之间并不讲究血脉,而是长大后,去跟原本的狼王打,只有打赢,才能当上狼王。狼王要不断接受挑战,不停取胜,方可立威。”

“奴不懂什么地方割据,但奴觉得,这人王与狼王,应该也没什么区别。”

郑飞蓬说完后,厅堂内寂静无声。

半晌,一直坐在陈旻右手边的张良淡淡开口,“阿姊远虑,天下纷争,若不立威,躲不是躲不出一个霸主来的。”

连陈旻十分尊敬的先生都这般说,大家知道这事算定下了,只能点头答应。

陈旻并未与众人说明他具体要攻打什么地方,倒不是怀疑这群人的忠诚度,连项梁兵临城下他们都能拼死抵抗,品性是不用怀疑的。只不过人多嘴杂,万一谁无意间走漏风声,导致对方有所防备也是不好。

不过大体上都定下来了,怎么打也还是个问题。蓟县虽说有两万余人,在秦朝已经算是个大县了。但这里面有一半都是妇孺,剩下的还有两千因为帮助司马渠等人起兵,在服徭役,陈旻暂时不打算用这些人。

好在秦朝此时没有职业军人,基本上全民皆兵,战国末期长期的混战使得民间武德充沛,许多人放下锄头就能上战场,于是立即向全城征兵。

组织了三千人,便开始简单集训。

也许现代人听到三千兵马攻城会哈哈大笑,但对于此事,三千青壮已经是不小的势力,要知道陈胜打蓟县时才九百人。

时间紧迫,也不知秦国大军什么时候到楚地,所以陈旻只有十天练兵时间。

十天时间,想要将一群平头百姓训练成精兵强将肯定不可能,所以只能先去锻炼他们的服从性。

其实真正打起仗来,想将军指挥是不用亲自上前线的。

与《三国演义》中那些华丽的武将厮杀不同,谁要在战场上敢单枪匹马,简直是自寻死路。

对于冷兵器时代,两兵交接,除了素质装备,最主要的其实是指挥,概括来讲便是阵法和指令。

至于为什么要变幻阵法,主要是配合和兵种相克。

好比《孙子兵法》中的锥形阵,主要将精兵放在前排和两腰,靠他们寻找对方薄弱的地方来进攻。

陈旻这回属于赶鸭子上架,经常晚上熬夜翻兵书,白天指挥将士们训练。此时他就恨自己上辈子为啥不是军迷,对于训练就知道齐步走、长跑这些军训手段。

不过即便如此,也够旁人震惊的了。

当看到几千人整齐划一的前进,那股气势不同而语,就连张良都对其投去赞许的目光。

陈旻苦笑,只希望真能起作用吧。

训练辛苦,蓟县百姓们这段时间好日子过惯了,虽说不敢反抗,但也难免有那么些偷耍滑之人。

除了前三天能撑一下,第四日便有许多开始迟到,或中途开溜。这些人往往心存侥幸,想着反正三千个兵,少那么几个也看不出来。况且令君仁慈,就算被抓到不过训斥几句。

谁知陈旻将三千人编成几百个小队,少了谁一眼就能看出来,对于逃避训练两次以上的,直接举家赶出蓟县。

无事对方的哀嚎,陈旻知道如果此时不做出表率,以后再有什么决议就难了。

“这乱世中人命如草芥,我给你们吃穿,让你们避难,为了蓟县的安稳,谁若偷耍滑,大可收拾东西离开。”他看着手下士兵,冷冷道。

事实上,这种责罚其实不算眼中,如果按照秦律,逃兵役可是要问斩的,所以众人虽说畏惧,但也没多少怨恨。

原本以为训练十日就这般出发,结果第九天,任珂就带着一批做好的蹶张弩来找他,陈旻愣了下,顿时喜出望外。

这时候的弩分为两种,一种是后世影视剧中那样,只用臂力上弦,此弩虽说精巧,但射程太短,在战场上用处不大。真正有用的则是蹶张奴,上弦时用脚踩住弩身,讲究腰马合一。

弩虽说灵巧性赶不上弓箭,但是培养一个弓箭手需要三年,弩上手只需要三天。况且威力更大,以致秦弩成为一种十分紧俏的武器。

而任珂除了制作小弩,连蹶张弩都能造出,怎能不让陈旻开怀。

“有了此物,这回发兵十拿九稳,先生实乃大才,请受旻一拜!”说罢朝对方深深行了一礼。

任珂连忙侧身,有些不好意思道:“公子万万不可,这些都是在下应当做的,我与家里细君身无分文来到此地,您不光为我们提供食宿,还任命我为工师,若是不做出点东西,哪里对得起您。”

所谓“工师”严格来说等同与现代的厂长。秦朝在每个县里都设立了管营作坊,对于一些有一技之长的工匠,每年不用他们去服徭役,而是服“工匠役。”而且工匠在此时社会地位还不低,不少都有房有自己的手工作坊。

甚至那些帮助工匠们的刑徒,也比普通刑徒要高人一等。毕竟能分配在各个县城,不用风吹日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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