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苏启变法(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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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二世二年二月初五,沉寂了十来天的苏启终于下定决心,将燕国文武全部召集到一起,在蓟城燕王宫举行大朝会。

这一次朝会是燕国有史以来最重大的,苏启想借此解决彻底结局燕国的内部问题,顺便汇报一下燕国初建的半年来的各种事情,然后制定之后的国策。

自从秦二世二年十月初一,燕国正式建立,苏启派卢安、崔炀等将军四处收复燕国旧地,先已经将燕国大部分地区完全收复。

在尚书令陈琅的全力辅佐下,燕国上下已经完全接受了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体的制度安排。

原来的三省六部制中并没有丞相这个官职,而是三省的长官尚书令、中书令、门下侍**同执掌相权,将决策权、复核权和执行权分开。

但如果真的这样,苏启的地位久会比较尴尬,所以他保留了丞相的职位,统领全国军政,其实这个丞相与君主就只是差了一个称谓而已,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但就这么一层窗户纸,苏启却不能捅破,不然他就会从匡扶社稷的忠诚良将变成篡位的小人,并且他还认了一个便宜祖宗,也是世代为燕国重臣,没有特大变故,他不好轻易做出改变,来分化本来就弱小的燕国。

就这样挺好的,大家都满意,苏启也不屑于区区燕王之位。

燕王姬平已满八岁,在岑丘的提醒之下,苏启给他找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师,中书令,太师韩裘。

之所以选他,原因有二,其一,他年纪大,学问高,威望也高,又是燕国就士族中的领军人物,可以服众;其二,他特别识时务,知道苏启掌权,是大势所趋,并没有像其他老士族那样在暗中闹事。

其次就是举国郡县的制度,也在燕国境内确立,这个和秦时期的制度差不多,但郡县制并不是秦国的特产,所以苏启并没有被打脸。

经过残酷的收复战争,燕国国土被大量毁坏,人口损失严重,从原来的八十余万户,锐减到五十余万户,总计两百余万人,其中老弱妇幼占比绝大多数,成年壮丁不足六十万。

虽然没有统计一些隐藏人口,但这也足以反应燕国人口的全貌。

这样的人口结构十分令人担忧。

燕国的耕地少,但人口更少,根本无法全部耕种。

耕地的人少,粮食就少,维持的军队就少,国立就明显很弱。

难怪燕国在战国七雄里排名倒数。

全国有一半以上的土地是无主荒地,另一半中有七成都在贵族手里。

土地状况也十分令人担忧。

苏启对此也颁布了许多政策,将所有无主田地收归国有;鼓励百姓生孩子,生一个就免全家人丁税三年,赐田十亩,无论男女;各地流民在官府登记户籍后,都可以领取到相应的田地,成为有户籍的普通平民,不用再流窜,这一条适用于天下所有人。

摊丁入亩本来是明朝才有的政策,苏启也直接拿来用,但人丁税照收不误。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国家实在是太穷了。

军队的事情,仍旧按照之前的计划进行,只是驻屯军的政策有变。

之前苏启是想让驻屯军全部收纳流民,屯田镇守一方,但这个方法行不通,流民表面上很多,但全部纳入军中也没有多少,并且大多数流民更愿意在官府领田地耕种,成为一个全职农民,而不愿意当兵。

所以苏启又决定,燕国所有二十岁的成年男丁,必需服两年兵役,当两年的驻屯军,超过年龄的也要服,六十岁以上或身体有伤病导致不能服兵役的除外。

从今年起,燕国现在所有适龄男子按照年龄大小排序,依次分六批服兵役,谁也逃不了。

这样一来,连续十二年,每年都会有不低于十万人的屯田军,既解决了兵员的问题,也解决了大量官田无人耕种的问题。

并且随着人口结构的稳定,新成年的男子也会加入其中,屯田军的人数也会不断地增加。

野战军会吸纳驻屯军中体格强健,表现优异者。

苏启也会逐渐减少野战军中克隆人的比例,将他们解放出来,用于更加重要的事情中。

苏启知道这样有些苛刻,但实在是没办法,谁让燕国弱小呢?

等以后人口多起来了,这样的情况或许会有所好转。

当然,苏启的义务兵役制也并非没有福利,与战国时期的征兵制不同,当苏启的义务兵是有军饷的,屯田军士兵最低的月粮也可以保证一个月能养活至少两个人,这样服兵役者就不用担心家中无人赡养父母。

义务兵一旦被野战军吸纳之后,就会变成一名脱产的职业军人,待遇也会水涨船高,具体的粮饷会根据爵位和职位确定。

苏启制定的十二军功爵制定只在督军府下辖的野战军和边防军中通用,而驻屯军不在此列。

而关于非军队人员的爵位,苏启还是仿照周朝的制度,设置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每等爵位又分为国、郡、县、乡、亭五级,废除了原来的君、卿、大夫等爵位,并将已经封出的爵位等价转换,比如苏启,他的范阳君的爵位,就被转封为范阳县侯,简称范阳侯。

而新爵位下辖的封地就远不如之前的那么多,最多也不超过一个县下辖的土地,没有了封邦建国的能力。

苏启也主动向国府上缴了所有逾制的封地,并将其附属的权力全部归公。

有了苏启的带头,绝大多数的贵族明知是苏启的计策,也不得不跟着将多余的土地上缴。

这些人都毫无疑问地得到了苏启的重用,而那些不愿意的上缴的,就让他们远离权力中枢,从此做一个普通的贵族,配合推恩令,逐渐沦为普通人。

还有就是,新的爵位也不像旧的爵位那样世袭。

俗话说的好,君子之泽,三世而斩。

苏启没有那样无情,所以他规定,有爵位的人如果没有立功,那么爵位每过一代就掉一级,比如父亲的爵位是县侯,如果一生都没有立功,继承人就只能继承到乡侯的爵位,以此类推。

而爵位附属的土地,采用不均等的分割继承发,每一次继承,爵位的获得者都会损失一些土地,但始终占据最大头,直到分无可分。

这些举措,都是苏启在大朝会上当着文武百官的面,以燕王的名义颁布,并且有强大的兵力背书,所以推行起来无人可以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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