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 火爆(2 / 2)

加入书签

检讨书是陈浮安通过花满山找的,并且还拿到了原件。

如果不是他现在把份东西抽出来。十五年以后,这份可笑的“材料”就会成为雾隐要挟秦美煜的武器。

所以,本着华夏人不坑华夏人的原则,陈浮安这算是提前把她救出苦海,代价嘛,不过是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又过了几天,筹拍良久的宣传片终于上映了。

此刻,三人组正聚在客厅,电视上不停的播放着卡佳拍摄的市府宣传片。

黄家自己掏钱,把片子放在华夏最大的电视台循环播放,这下子卡佳直接火遍全国!

“卡佳!你可真棒!”林秋竹今天第五次激动地说道。

“谢谢你,秋竹,我已经想好了颁奖典礼时的感谢名单,你肯定排在第一个。”卡佳抱住林秋竹说道。

客厅里摆满了全国粉丝寄来的礼物,一些拆开了,一些还没有打开,陈浮安已经扔出去好大一堆外包装纸盒了。他对这种情况已经有些习以为常。

“真是一群可爱的人。”卡佳笑呵呵的又拆开一件礼物。

“咱们换个台吧。”陈浮安拿过遥控器,调到了新闻频道,总看同意不影片,他已经有些“审美疲劳”了。

“不行,你没事儿干就去看着粉丝群!”林秋竹把遥控器又抢了回来,重新调了个频道,上面播放的依旧是卡佳。

陈浮安只能无奈地坐回了电脑旁。

卡佳的粉丝群已经拓展到了二十个,每个群500人,陈浮安正在设计更加合理的架构。

他要求秦美煜的做工作不复杂,只是让她设计了一套程序,通过分析群里的发言次数、主题词频率,可以把那些经常发表暴论的粉丝筛选出来,然后踢出去。这种程度的东西,秦美煜只花了十分钟便做好了,现在已经挂上了系统。

同时,她还会在每一个群里都放置一个小号,监控群里的发言,提前改变舆论的走向,这里的监控指同时对二十个群进行监控。

别怀疑,秦美煜可以做到,她是脑电波异能者,一心十几用只是日常,在二十年后,陈浮安甚至见过她同时处理几千条信息的场景

(本章未完,请翻页)

有时候,他是总会想。秦美煜的大脑会不会全都塞满了电子元器件?否则凭借肉体凡胎,是怎么会达到这种程度的?

既然粉丝工作交给了别人,陈浮安就开始浏览网上的关于卡佳的各种信息。

《混血小仙女已经征服了全世界》,不用打开陈浮安都知道,里面一定写满了对卡佳的赞美之词。

《万人请愿:希望混血小美女能出演华夏宣传片!》这是狂热粉丝的留言。

《啊,卡佳杀了我!》这是那些骨灰粉,里面是卡佳的最新街拍合集。

扫过这些信息,陈浮安把精力放在那些不好的新闻上。

《惊!混血小仙女其实是男人!》陈浮安打开扫了一眼,是个小网站的无良编辑写的。他把网址记录下来,晚上这家网站就会瘫痪,明天就会不复存在。

《花瓶能当城市代言人?》嗯,里面有一些批评卡佳演技的言论,留下来吧,多听批评是好的。

《知名女星与老板的两三事》上面竟然有黄秉才的照片,陈浮安默默记下来,回头是不是要去黄家拿点儿精神损失费回来?算了,黄家都给卡佳付工资了。

《卡佳,一个少女的秘密》陈浮安好奇的点了进去,面云里雾里讲了很多所谓“隐秘”。但唯一能称之为事实的是这一句:“据可靠消息称,爆火少女卡佳目前正与一神秘富二代男子同居。”

“神秘富二代男子?”陈浮安念叨着这个词,把文章拉到最后,发现这回没有配黄秉才的照片,反倒是配了两所房子的照片,一所正是自己家,另一所是沈家大宅,看来所谓神秘富二代是指自己。

“这是?奔着沈家去的?”陈浮安思索着这篇信息的目的,卡佳的爆火和沈家没有关系。靠这事儿想对树大根深的沈家造成影响,几乎没有可能。但如果不是奔着沈家去的,难道说是单纯的制造卡佳的花边新闻?

陈浮安警觉起来,这篇信息是个十分不好的苗头,很有可能把自己和林秋竹牵扯进来,他必须提高警惕。

“hello,希望你还在认真工作。”五好青年的头像在秦美煜的电脑上闪烁起来。

“嗯,忙着呢。”秦美煜不客气的回道。

“能看到你这么醉心工作,我也就放心了,这是第一天的任务。把这篇文章的作者、网站全都挖出来,明天把相关信息全部屏蔽。”五好青年传过来一篇文章,还发了一大堆文字。

“哪有你这么压榨人的,我还得弄毕业设计呢。”秦美煜回复道。

“哦,那算了,我自己干吧。你最近好好弄你的毕业设计,题目这边建议您改成《遗书》呢。”五好青年发来一个笑脸。

“斯米马赛,刚刚是我家的猫乱按的,主人需要我做些什么呢?”秦美煜含泪敲下文字。

“嗯,上面都留言你都看到了,另外把你家猫弄死吧,别出去乱发情,再让人给抓到了。”五好青年回复完就又下线了。

“会不会是我敏感过度了呢?”陈浮安下线之后,摸着下巴想道。

又过了几天,在某不知名大神的持续努力下,网上都是对卡佳的溢美之词。

有公司已经对卡佳发来了广告邀约,希望她能够做自己产品的形象代言人。

但卡佳有自己的计划。

“我想休息休息。”她在网上跟几名粉丝说道。

“当然,我会持续跟大家分享我的日常生活的。”卡佳又补充道,这让粉丝群里一片欢腾。

于是秦美煜又多了个来自“五好青年”的任务。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