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杀人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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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赵刚惊喜的是,李云龙居然会写词,这首词他并没有从任何古籍中见过!

李云龙的声音也越来越大:“男儿仗剑行千里,千里一路斩倭寇。

都内城里舞钢刀,刀刀尽染倭奴血。

拼将十万英雄胆,誓画环球同为华夏色,到其时,共酌洛阳酒,醉明月。”

赵刚脸上红扑扑的,听完这几句词后,顿时感觉自己热血沸腾,尤其是听到都内城里舞钢刀,刀刀尽染倭奴血。

赵刚恨不得立刻手拿一把利刃,将华夏大地上的鬼子统统杀光。

因为李云龙的动静,屋外已经聚集了不少的士兵,他们虽然文化水平低,但是听了李云龙念的词,无不感觉自己热血沸腾。

“好!”赵刚忍不住拍了下桌子:“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倭奴血!身为华夏男儿就该当该如此!”

为了贴合现在的意境,赵刚不由自主的将匈奴换成了倭奴。

“老李啊,老李!我怎么有点不信外界关于你的传言了!”赵刚开口道,眼角隐隐闪着泪光。

赵刚本想教李云龙读书写字,可李云龙竟然能凭空创造了一首。

而且还是如此豪迈,如果再说教李云龙读书,那就有点鲁班门前耍大斧,徒增笑柄啊。

李云龙已经喝嗨了,高声喊道:“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当杀敌,杀敌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敌中,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

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

……

住在另一处的楚云飞,同样被这首词吸引而来,他披着棉被,侧耳听着屋内传来的声音。

脸上的表情有些激动,尤其是听到,男儿当杀敌,杀敌不留情的时候。

楚云飞更是忍不住拍手叫绝,这才是杀敌的决心,不将日寇杀的片甲不留,闻风丧胆,岂能对得起华夏男儿的名号!

谁要亡我国家,灭我种族,无论他们有多强,我们都会与他们血战到底。

“没想到啊,李云龙这小子本事还挺多。”楚云飞头也不转的说道:“能写出如此豪迈词的人,我不信他是一个泥腿子!”

孙铭闻言也不搭话,悄悄的揉了揉早已经通红的眼睛。

几句话后。

外面的站着的战士们已经饱含热泪,文化水平低并不代表他们听不到那些话的意思。

一句又一句话,仿佛一个个铁锤般,重重的砸在了他们的心口。

他们在这百年间遭受了太多的屈辱,鬼子更是气势汹汹而来想要屠灭华夏儿女,甚至还说要三个月全面占领华西。

但就是因为有许多,像李云龙词里说的那些人在咬牙坚持。

他们没有放弃抵抗,反而是抛头颅洒热血,拿起手中的武器与日寇以命相搏,才换来了如此局面。

“他娘的,这狗日的李云龙,没想他还有这本事。”孔捷抹了下眼角的泪水。

刚才李云龙那番词,让孔捷回忆起了以前。

赵刚已经将李云龙念的词,完完整整的记录了下来,准备送往旅部,再由旅部继续往上发。

不单单是为了鼓舞战士们的士气,更是要坚定华夏儿女抗击日寇的决心,让那些鬼子明白,选择与华夏为敌,就是他们毕生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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