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田寡妇远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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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天涯沦落人,相见何必曾相识!”

这两行字是正楷,从上往下写,一笔一画,清清楚楚,方方正正,连只有小学文化的田寡妇也能认识。

好漂亮的字!

田寡妇有些惊异,这真是那个木讷的大伯哥写的吗?

“是大伯写的,我亲眼看到的!”女儿见她不相信的样子,又强调说。

虽然她招了小工匠以后,很少与婆婆和前夫哥来往,却并没有阻止女儿与他们亲近,终究是亲奶奶和亲伯父,血脉连着,是割不断的。

“伯父还教我写了呢!”女儿说完就在空中用手指比划起来,借以证明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女儿聪明,记性好,好学,这个她知道。

两天以后,田寡妇坐上去河南信阳的火车,同去还有她的夫家哥,村里有名的老光棍之一,高中生信义。

河南信阳,正是她第三个男人小木匠的老家。上次领结婚证时,田寡妇特意从那张介绍信记下了这个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柳树店乡石塘村五组。

那时她还想,等以后情况好一些了,就陪着小木匠回去探望一下老人,尽一尽自己这个儿媳妇的孝心。

唉!如今真的要去那个地方了,却不是去尽孝心的。

世间之事,祸福难料!

实际上从小木匠跑了以后,田寡妇就对这个男人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同时,也对这个男人死了心。

虽然对方待自己很好,也往这个家里投了不少钱,却始终没有将自己介绍给他的家人。

一个男人真心对一个女人好,就会想与这个女人过一辈子,就会将她介绍给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特别是自己的父母。

再说,如果一个男人一声不吭就扔下自己媳妇跑路了,那么这个男人是绝对靠不住的,即便他再优秀,那也与自己无关。

“去看看,必须去他的老家看看!”这是田寡妇在炕上躺了一天一夜之后,做出的大胆决定。

之所说是大胆,是因为田寡妇从来没有出过远门,识字又不多,出去了连如何坐车,坐哪一趟车,又如何住宿,到什么地方住宿都不知道。

再说她的哪一口方言,即便想问个路打听个事都有些困难。

但是,田寡妇不是笨人,她想到了找个人陪自己去。

可是,找谁呢?

一个寡妇,哪个男人敢与她同去?又有哪个女人愿意抛家舍业陪她去?

这个时候她才看明白,一个农村女人,如果失去了男人,就成了孤家寡人,就会寸步难行。

就在她迷茫之际,她看见了信义写的那幅毛笔字,想起这个过去从来没有正眼瞧过的前夫哥。

尽管他经常胡子拉碴,看上去神情呆板,反应迟钝,尽管村子里人疯传他偷看女人洗澡,不怎么正经,但他是高中生,曾去西安打过工,最重要的是,他一定愿意陪自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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