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变天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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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市变天了!

这是最近几日,大什字街街头巷尾议论得最多的一句话。

蒋大鹏成为新的署长,张承裕失去了一大队,被调往二大队当了个没有实权的空架子。

新盛贸易公司的老板韩枫,已经拄着古铜色的拐杖,一瘸一拐地送走了十几波前来拜访的客人。他的脸已经笑得发木,但是没人知道,他的心中却苦不堪言。

所有人都以为,韩枫打了一场漂亮的翻身仗,彻底打破了他和高老三之间的平衡,但是,只有韩枫自己清楚,从蒋大鹏上任的第一天开始,对方就明确地表示,停止合作关系。

“老大,咱们运粮食的车又被盛京路那边的警署截了!”说话的是韩枫的货运经理张亚军,他穿着黑色的皮夹克,胸前挂着流里流气的金属骷髅,脖颈上还露出半截纹身。

韩枫面沉似水,看上去平静如常,但是手臂上的青筋已经乍起,那根龙头拐杖的顶部,正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理由呢?”韩枫沉声问道。

“还是超重,罚款800,妈的,他们倒是省事儿,这道上跑的货车,拦住一个超重一个,拿这个恶心我们,是不是有点儿欺人太甚了。”

“不应该啊,盛京路那边一直对黑市商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怎么……”韩枫接着问。

张亚军回应道:“据说是因为黄继业,盛京路警署的署长跟老黄关系一直都很好,如今老黄退休了,人家自然就不会对咱们手下留情了!”

“先交钱再说吧,告诉车队的兄弟,最近先按照规定载重装货,剩下的我来想办法。”

算上这一次,短短三天,韩枫公司的货车已经被拦了四回。

韩枫是靠倒卖粮食起家的,十几年前,还是货车司机的韩枫,经常开车从兰春来到奉阳送货,长此以往,细心的他留意到,原本在兰春一块钱一斤的大米,奉阳的市场上,奇货可居,买的不仅比老家贵不说,还经常断货。

经过多方打听,韩枫了解到,奉阳是工业重镇,所以,战前时期,能够用于耕种的土地并不多,再经战争的洗礼过后,适合播种的土地就更少了,就连仅有的一部分农业用地,也因为工业污染严重,工厂用水量庞大,导致农田经常无法及时得到灌溉。所以,奉阳市的粮食的缺口很大,不少有钱人都自己开车,去北方买大米和白面。

发现商机的韩枫,不顾家人反对,当即辞去了货运公司的工作,从亲朋好友的手中借了一笔钱,买下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货车。

他先回到老家,以略高于政府收购价的价格,私下收购农户的粮食,然后统一运到奉阳市市场售卖,然后,再用卖粮食赚到的钱,采购农机工具返销给兰春市的农户和农业公司。

虽然,货运的成本很高,但好在两头都有足够多的利润,一来二去,韩枫就靠着倒买倒卖的方式,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这个生意的最大风险是运输,从兰村到奉阳没有高速公路,司机只能在颠簸的土道上行驶,一到了冬天,路面积雪足有一米,货车经常陷在雪地中,需要人工下车除雪。

但除雪虽然辛苦,好歹只是耽误点儿时间,多费些体力,与之相比,更可怕的是结冰的路面,司机只要稍一分神,满载着粮食的车辆就会抛锚侧翻,韩枫的那条腿,就是在一次货车眼看要侧翻时,他猛打方向调整位置,导致车辆失控,最终撞到了路边早已废弃的电线杆上,硬生生被挤断的。

好在,这时候的韩枫已经积累了足够多的钱,他买了两台新车,又雇了四个司机,在大什字街的中心位置,租下一家门面,货车司机摇身一变,成了真正的老板。

后来,韩枫的生意越做越大,涉及的品类也越来越多,但是贩粮这一块儿,始终还是他的核心业务,占到他公司总利润的百分之四十。

现如今,核心业务受阻,这等于直接掐住了韩枫的脖子,虽然在手下面前,他装作平静如水,但是实际上,早已心急如焚。

碧贵园金河城别墅区,方瑞一行人走在环境优雅的院内。

今天是合同上约定好的交房日期,方瑞一大早就迫不及待地叫醒了刘耀和大牙,带上所有家当,准备搬进新家。三个人东西很少,刘耀和大牙每人拎了个手提袋子,里面是一些杂物和罐头,以及已经清洗干净的换洗衣物。

而方瑞就更加轻装上阵,浑身上下只背着从高老三手中取回的背包。

凭着记忆找到别墅的所在地,兰彩霞已经接到门卫的通报开门迎接,只是,和上次不同的是,此时她的身后还站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老人一脸肃穆,身形笔挺,双手背在身后,不用说话,方瑞就能感受到他的威严。

“兰阿姨好,这是叔叔吧,您好,我是方瑞。”

“爷爷奶奶好,我叫刘耀,这是我弟弟大牙。”

“好,你们也好,老头子,孩子们跟你说话呢!”兰彩霞用胳膊肘碰了碰身边像电线杆子一样杵着的老伴儿。

老人微微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面对老者的冷漠,方瑞并不在意,继续客气地说到:“那个,兰阿姨,上次咱们说的事儿,不知道……”

兰彩霞没有答复方瑞,而是向他使了使眼色,方瑞立刻会意,眯着眼睛看向她身后的老者。

没想到,还不等方瑞说话,老者竟突然开口大声问刘耀和大牙,声如洪钟地问道:“你们两个小子,谁要当兵?”

老者突然发问,连方瑞都有些措手不及,没想到,大牙竟然完全没有被老者的威严恐吓住,毫不迟疑地说道:“我要当兵!”

“你?你为什么想当兵啊?”老者眉毛一挑说道。

“当兵比念书有意思。”

“就这理由?”

“部队有白面馒头,还能打枪,穿上军装就没人敢欺负我了!”

老人本来严肃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大牙的回答朴实无华,但是每一个字都说进了老人的心里。

这一辈子,他听过太多人说出自己当兵的理由,有想保卫家乡的,有要报效联邦的。但他和那群人不同,他的理由跟大牙几乎一模一样,既没有什么伟大的抱负,也没有什么非凡的觉悟,只想每天都有饭吃,永远不挨欺负。

让他觉得讽刺的是,那些口口声声说热爱军营,要将青春献给部队的人,既不能吃苦,也不愿挨累,日常训练更是能偷懒就偷懒,混一天是一天,只要熬够了年头儿,一有机会,他们就会早早地选择退伍转业,跑得比谁都快。

反倒是带着最单纯的想法参军入伍的他,从h国到新联邦,足足在部队干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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