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太平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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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官其实是雁翎捡回来的。”顾摇光道。

陆旻一愣。陆瑛确实有从外面捡人的毛病,只不过他捡回来的小孩儿,他自己大都不养,一股脑儿的丢给青阳,要不就是鹤尘鹤羽,害得两人年纪轻轻,就多了好多师弟师妹、徒子徒孙。他还没想过,陆瑛把人捡到御龙卫去的。

顾摇光转了转折扇,霞光中,一双风流俊俏的桃花眼,静澈得像琉璃,他手上折扇一展,扇面上依旧是“胡说八道、丧尽天良”八个大字,认真道,“雁翎是我的救命恩人,曹先生教我读书习字,是我的再生父母。”

“将军,”他转过脸来看他,眼角的那一颗泪痣,鲜红得发亮,“其实下官第一次见到将军,是存了一份试探的心思的。”

他没敢说嫉妒,青年的清朗坦诚,教他自惭形愧,他在他面前,怕是连嫉妒都生不起来。

“将军的性情太过于良善,不像是御龙卫的人。”顾摇光认真道。

陆旻垂下眸,他的眉锋俊逸修长,是像远山般好看的弧度,落日的余晖里,却莫名低落了下来。

他不是敏感多情的人,可这两天来的种种情绪,终于压垮了他。

“那……我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近乎鼓起勇气问出了这句话,他没敢问御龙卫,顾摇光在他眼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雁翎啊……”顾摇光合起扇子,作沉思状,半晌,长臂一勾,笑嘻嘻道,“将军还是担心雁翎?”

陆旻脸上一红。这人怎么没皮没脸的。

顾摇光道,“将军不用担心雁翎,雁翎是个很强的人。”

“这二十年来,玉霄神的凶名传遍天下,旁人皆不知他是暗卫,江湖上人只以刀名代称他;七星梅花的金钗杀手榜里,玉霄神是蝉联了数十年的榜首。”

“玉霄神?”他以为是梅影刀。

顾摇光斜着眼看了他一眼,眼神风流缱绻,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确实是玉霄神。”他娓娓道,“玉霄神是开国元勋的佩刀,陆家先祖离光君,转战漠北的传奇人物,他的佩刀,可不比梅影刀有名?”

“因此,世人皆识玉霄神,无人更识梅影刀。”

陆旻沉默了。

他想起年时陆瑛坐在院中擦刀的模样,天气晴得发蓝,院角的红梅花绚烂地开,黑猫盘旋着尾巴坐在他腿边,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盯着刀柄上垂下的穗子,尾巴一甩一甩的。

陆瑛低着头,阳光映柔了他身上的夹袄,他披散着头发,一边擦着刀,不紧不慢地对他说,雪满山中高士卧,月下林明美人来。

他说可要好好对咱们家的祖宗,玉霄神身上,是陆家的风骨。

他说好好干,不要堕了陆家的荣耀。

他说等他死了,就把玉霄神传给他。

他那时以为他又说混话了,倚着院门道,爹,你怎么会死呢。

陆瑛笑着没答话。

陆旻想,他爹那么随性的一个人,他怎么会死呢?

记忆里的那个他,一直是个很强的模样。儿时他静坐在观门口看夕阳,巷子里的小孩儿嘲笑他,朝他丢石子,那个时候他总会出现在他身前,犹如天降,劲瘦的背影像一道山石,牢牢护着他——他护着他,护了他二十年风风雨雨,平安长大。

陆旻想,就算他再不着调,他也不会嫌弃他。他会孝顺他,一直到老,或许老来还会带着他归隐,闲云野鹤——那个时候他不用再刀口舔血、奋力厮杀,他会娶个媳妇照顾他,或许还会在他老到不能动了,亲自动手,给他洗澡、给他喂饭,陪着他坐在门槛上,静看山外斜阳。

他会陪他走完人生最后一段清平日,那个时候若天下太平了,他或许还会两脚一蹬,随他一起走。

只是他没有想到,自从进了御龙卫,他爹的性子便大无畏了,随性了,明白了生如夏花、向死而生,于是便时时刻刻准备着赴死。

“顾大人……”陆旻心口哽咽着,说不出话。

顾摇光叹了口气。他果然不该和他说这些的。

“将军,”他斟酌着言辞开口,落日的余晖中,一双风流缱绻的桃花眼,也显得温柔,“其实下官没遇见雁翎之前,是个乞丐。”

“下官记得第一次遇见雁翎的时候,是在州县府的诏狱里。那个时候,下官跟着一个老乞丐乞讨,一个老的,拖着一群小的,要不到饭,日子过不下去了,没办法,老乞丐就把我卖了,卖到州县府的诏狱里头,给当地的大士族抵命。”

“那个大士族家的傻儿子犯了事,杀了人,就要拿我的命去抵。”

“你那时知道吗?”陆旻问。

顾摇光摇摇头,“我是自愿的。”

“我一个人的命,便能换十几人一生顺遂,那有何不可?”

“将军,”顾摇光转过脸来道,“下官和你说这些,是想叫你不要抗拒。”

“这世道里,有人守边疆,有人居庙堂,同忧同行,为太平故。”

没有人知道一个真正的太平盛世该是什么样,可总有人愿意为了它,赴汤蹈火,甘愿付出生命。

御酒金瓯,浅辄低讴,锦带吴钩,拜相封侯。

“所以……你最终做了文臣了。”陆旻道。

“嗯。”顾摇光点点头,杀了太多的人,人心也麻木,他趁着年轻,早早地退了,朝堂上也不容易,多的是勾心斗角。

“将军,今天下官和你说这么多,是想叫你知道,御龙卫披着一层暗卫的皮,其实是个真正自由平等的地方,没有高低贵贱、也没有嫡庶之分;建中年是个难得的清平年,一切皆有可能。”

陆旻点点头。

暮色渐浓了,金乌西沉,霞光散去,瑰丽的天幕上浮现出几颗淡淡的星子,乌鸦成群结队地向落日而去,顾摇光抬头看了看天,脸色微沉。

这么久了,陆瑛仍是没有来。

他心下狐疑,半晌,还是一甩靛青色的官袖,“罢了,时候也不早了,将军,”他站了起来,认真道,“我看,今日就到这里吧。”

他开始交待下来,“你怀里的那份口供要看好,明日就要办案了,到时候咱们一起去找……”

说到这儿,他语气一顿,脸色说不上好看,“杀人名医,秦西园。”

“这秦西园是何许人?”陆旻疑道。

方才他就疑惑了,那驿丞是条大鱼,案底多到令人啧啧称奇,顾摇光审话审到蓬莱香的时候,这人竟浑身一抖,犹豫了半晌才说出了这个名来,听到这个名,顾摇光也脸色一变,好似这个名字是什么禁忌似的。

顾摇光眉头微皱,沉吟了半晌,方才道,“其实……要说这人特别,也没什么。”

“这人号称是漠北医仙方卓的徒弟,将军也知,凡是和‘漠北’沾上名头的,都有那么几分邪气,这个秦西园,便是如此。”

“据说,这人性情古怪,极善解剖、病理之术,只给杀手看病,看完便要杀一人,所以才得了个‘杀人名医’的名头。按理说,早年死在他手下的冤魂不知有多少,偏就这人医术新奇,开膛剖腹都能把人医好,一套仵作用的小刀,就算你腿断了,他也能给你完整地接回去……”

“那这人可真是奇。”陆旻开口道。

剖腹治人,还从未听说过有如此的行医手段。

“嗯,”顾摇光支着折扇沉思,“所以下官才惊奇。”

“那驿丞说,市面上的蓬莱香,大都是他做的,原料出自于胡人之手,可据下官所知,那秦西园并不擅长毒理。”

“毒理?顾大人也认为那蓬莱香是毒吗?”陆旻挑挑眉。

“嗯,”顾摇光倒是回得很认真,“宫宴案、采办自杀,死者都是用的毒,从‘毒’入手,这件案子破得最快。”

现在最大的疑点,就在于圣上到底中了什么毒。

暮色沉了,天将黑未黑的模样,二人一边说,一边往藏书楼内走。顾摇光这人,说案子的时候倒是正经,思路也很快,只是悬了两个月的疑案,现如今要找什么蛛丝马迹,可就困难。

说了半晌,窗外忽扑棱棱飞进来一只信鸽,曹录事脸都未抬,叫顾摇光去看。顾摇光接过信鸽,展信一观,脸色骤变。

“怎么了?”陆旻道。

顾摇光回过脸来,脸色难看,“雁翎出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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