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讨要狼犬(1 / 1)

加入书签

想到这里,她看了一眼四周,见没有人在,她上前两步抓着卫珩的手捏了捏,然后又踮起脚尖飞快的碰了碰他淡粉色的薄唇,又轻轻咬了一下,小声道:“想知道什么晚上告诉你。”

等他搬着迷你小汽车进了堂屋就见他媳妇在泡茶,看见他进来了脸上升起一团红晕,指了指墙角,“把小车子放那吧,盖上给小家伙一个惊喜。”

收到的礼物都让她放到那了的,盖上了红布,到时候让小家伙亲自掀开看。

说完就不在看他,继续着手上的动作,对着邵老爷子浅笑道:“邵叔叔,没有什么好茶能够招待您,这是乡下人自己在山上采的五味子,晒干了泡的茶,可以起到滋养脏腑的作用,您尝尝。”

五味子是一种中药材,结的果实既可以入药也可以泡茶喝,长期饮用对身体是有很大好处的,是她很久之前在山上发现的几棵小苗子结的果。

她就是属于看见啥了都想往空间里种的人,所以当时移栽了一棵进空间,现在已经发了一大片了,结的籽又密有多,她还装了几罐子给马兰芳和王秀英送去,还有家里喝的茶水,煲的汤水都是要放一点进去的。

五味子泡发会散发出淡淡的苦香味,绕在屋子里经久不散,刚开始闻或许会不习惯这种味道,但是闻久了就会发现越闻越好闻,越闻越香醇。

邵老爷子就是这样,他深深嗅了口空气中的香味儿,邵东铭不同,他是很喜欢苦香味儿的,毕竟他喝的茶叶很多都是这种味道。

等苏悦给他泡好一杯茶,他端到跟前迫不及待吹了吹,相比旁边精致隆重的邵东铭,他的样子和乡下普通的小老头没什么区别,相处起来感觉很是平易近人。

“哎呦!好喝!”

邵老爷子浅浅的尝了一口,下意识的就像品茶似的品了起来,然后就被舌尖上的滋味镇住了。

他睁大眼,低头惊讶的看着玻璃杯里淡黄色的茶水,他说真的,也不是客气话,真真就觉得很好喝。

明明看起来就是很平常的五味子,他居然喝出了好茶的感觉,这味道特别的比他那些名茶还好喝。

他忍不住又喝了两口,闭上眼睛仔细的品着余味,苏悦也抿了口茶笑道:“邵叔叔这么喜欢等下就带走几包,家里还有很多,也不是什么稀罕物。”

邵老爷子睁开眼睛大笑,“那感情好,多谢苏丫头了,老头又要拿你好东西了。”

苏悦摇头,“邵叔叔客气了。”

没过多长时间小宝就溜达回来了,后面跟着小黑几个,倒是没有小朋友跟过来,他们要等吃过晚饭再过来,不然还要在小宝家吃饭,那不把小宝家的好吃的都吃光了,可见是非常贴心了。

邵家父子猛一见到几只大狼狗窜进院子也是被惊了一把,那体型真的是有些吓人了。

直立起来的耳朵,健壮的四肢,凶狠的眼睛,露出来的獠牙毫不怀疑的说,能把骨头咬碎,体型也比一般的土狗大了两倍不止,油亮的皮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高昂着头威风凛凛的注视着两个陌生人。

就这狼犬,带出去一只就够震慑人了,别说四只一起出现了,那视觉冲击力,胆小的看着就腿软了。

但是小黑几个在村里人眼里就是几只傻狗,疯疯癫癫的乱跑,不发怒的时候村里人是不怕的,他们也知道苏悦家养的这几只狼犬是很乖的,不咬人也不会咬死村里的鸡鸭。

刚见到邵家父子四只狼犬是很警惕的,等苏悦示意没有威胁之后又变成了二哈,你追我赶的在院子里闹了起来。

“好犬。”邵老爷子赞叹的看着撒欢的小黑几个,这品相实属难得了,乡下能把狼犬养成这样真是不多见的。

看那一身腱子肉,就知道平日里没少用好东西喂养,不然可养不出来,本来还算宽敞的小院霎时间就感觉挤了。

邵东铭看着几只狼犬眼睛放光,他是很喜欢狗的,尤其是很凶猛的狗,家里也养了只血统纯正的德国牧羊犬,托警队里的朋友要的幼犬,他亲手训练出来的。

忠诚温顺,简单的话都能听懂,本来他还挺骄傲自豪的,觉得自己本事挺大,可看着小黑几个才明白自己真不算个啥,这几只狼犬明显比他的德牧有灵气多了。

“苏妹子,你这狼犬养的真好,不知是否能割爱?”邵东铭问苏悦,他是真喜欢,看哪只都对他的胃口。

邵老爷子瞥他一眼不说话,显然也是对自家儿子的秉性非常了解的。

苏悦拒绝了,“不行的,我们从来没把小黑兄弟几个当成随意买卖的宠物,它们是我们的家人。”

闻言邵东铭满脸的可惜,苏悦态度坚定,可见说的是真的,他摇摇头也挺理解,换成他也会舍不得的。

可看着小黑过了几秒不死心的又问道:“那这些狼犬的幼崽能不能给我两只?”

这个要求不过分,苏悦答应了,但是幼犬到底什么时候有可说不准,村里好像没有能让小黑哥几个看的上的小母狗,别看他们傻乎乎的,眼光高着呢。

略聊了几句,苏悦就去做饭了,卫珩跟进厨房帮忙,邵东铭带着小黑哥几个溜达出去了,而邵老爷子和过来给小家伙庆生的李老根聊的挺好。

饭菜做到一半庞德元骑着自行车带着庞乾正来了,梁诺是没有来的,她想来庞德元也不会让她来。

庞乾正一来就去找小宝玩了,他用自己的零花钱给小宝买了个能唱歌的音乐盒。

小宝还记得这个小哥哥的,收到礼物很高兴,带着庞乾正去看小白,然后两个小家伙又跑到房间里一起玩玩具,非常合得来。

六点多钟做好了晚饭,苏悦做了满满一桌子菜,晚上是没有人喜欢吃米饭的,主食是馒头,十个菜两个汤,考虑着桌上有两个孩子,她特意做了一个咸汤,一个银耳莲子羹。

色香味俱全,做到一半在外间聊天的几个人就做不住了,频频看向厨房。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