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4、10月27日 晴 天涯共此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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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烤鸡蛋,这是宋北云的保留曲目,真正吃过的人都说不好吃,腥味很重而且并没有其他滋味,但他总是乐此不疲。只要屋里点了炉子,就一定会烤上几个鸡蛋,点几天炉子就烤几天鸡蛋。

包括俏俏在内都觉得这是个怪癖,但宋北云其实真的不喜欢吃,只是因为烤鸡蛋是小时候冬天里最常吃的一个小零食。

那时家里不富裕,父母也都下了岗,父亲每天早晨都会出去给人看店,母亲则在家带孩子,因为没有闲钱去买些零嘴,所以当时母亲总是会在生鸡蛋上面扎上几个洞放在家里的炉子便,一边烧水一遍烤鸡蛋,一壶水烧开一个鸡蛋也就烤好了。

那时候的宋北云为数不多的快乐,就是吞着口水等着妈给自己剥鸡蛋,然后捧着那个烫手的鸡蛋开心的吃起来。

后来自己来到了这里,怀念的唯一方式就是这一口烤鸡蛋了,不管他是不是决定活成自己完全没体验过的样子,这味道都是他与家与妈唯一的联系了。

他没跟人解释过这个怪癖,但只要是有机会,他就会干这种看上去毫无意义的事。

等他洗澡回来,看到妙言正在那剥鸡蛋,他笑着走过去靠在炉子边,静静的看着妙言,一言不发的。

“怎么了,那么看着我。”

“没事,你继续剥。”

妙言搞不懂他是什么意思,但却还是细致的小心翼翼的把漆黑的蛋壳剥开来,然后顺手塞了一个到宋北云的嘴里。

“喂喂喂……烫死了要!”

“那你慢点吃。”妙言笑着揶揄道:“心狠手辣的宋大人居然爱吃这种东西。”

宋北云轻轻笑了起来,但笑着笑着却红了眼睛,眼泪就那么无缘无故的流了出来。

“烫哭了?”

“我想我妈了……”宋北云擦掉眼泪,嘴里塞满了鸡蛋,看上去极可笑。

但妙言却没有笑,她走过去轻轻搂住宋北云,都没有说话,因为这个世界能理解宋北云的只有她了。

“我再给你剥个蛋。”

“不吃了。”宋北云摇头:“再吃该放臭屁了。”

一夜无事,主要是气氛比较伤感,没有了那份心思,两人干的事就是互相给对方讲自己小时候的故事,就真的是报团取暖的那种感觉。大概真的只有他们这种再也回不去的人才能真切的体会到金山银山不如他乡故知的感觉吧。

妙言中途也抱着宋北云哭了好几次,宋北云全程也都是个安静的少男。

关起门哭鼻子,可当那扇门开了之后,宋北云还要当心狠手辣的宋大人,妙言也还要当那个玩弄整个大宋娱乐业于鼓掌之中的鸡王。

这大概也算是成年人的无奈吧。

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睡下的,但大清早小鱼就来敲门让宋北云准备准备要进宫了。

宋北云起床洗漱,但妙言还是睡得昏沉,他也没打扰只是轻轻给她掖好被子就穿好衣服出了门。

按照道理来说,宋北云是没资格进宫给太皇太后祝寿的,他什么级别啊?但妙就妙在他有金铃儿这条线,他今日献宝说白了就是以金铃儿的名义去的。

至于为什么安排这一出,那就要问福王了,他为什么这么安排,只有天知地知他自己知了。

带上要给太后的东西,两人就奔着皇宫去了。

其实这两样东西有多神奇么?其实没有太玄幻,就是一张金银万寿图和一架轮椅。

但这两个东西里头的包含的却是领先这个时代最少三百年的技术,真正值钱的就在这里了。

首先这个金银万寿图,是先用拉丝工艺将金银拉成丝状,再经过编织技术让它们组成一张布似的薄板,再用绣花的方式一点一点将一万个寿字绣上去,这普通的方法肯定不行,但因为前些日子到现在为止,那些匠人玩模具、玩拉丝、玩冲压、玩镶嵌都已经玩出了花来,所以这块金丝毯现在看来就是一块顶级的工艺品,它其实也不过就十三四斤重,上头的百分之七十是银百分之三十是金,所以要说价值是真的不高,但这金灿灿银闪闪的着实看着喜人。

而且因为有了那两个密封铜球之后,高压喷砂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所以这样打磨出来的万寿图实实在在透着一股工业化的气息。

当然,这东西的技术含量的确不算高,真正有技术含量的是那轮椅,首先这轮椅可是全合金的骨架,轻便结实,而且因为初级电镀的点亮,里头每一个部件都经过了电镀酸洗,绝对耐锈耐腐蚀,可以说是这个时代材料学的巅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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