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1 / 1)

加入书签

唐誉并不喜欢像原身这样的人,倒不是说自私自利就一定是错的,毕竟修行者中只顾自己的不在少数,哪怕是唐誉自己,也属于这一类。

真正让唐誉反感的是,他能想到为自己谋利,能想到报仇,能想到补偿对象,却唯独没有想过,那对因为他而遭受了无妄之灾的父母。

也许是因为早就已经习惯了他们的付出,甚至早已视为了理所当然,以至于明明该是第一个出现在报答名单中的人,却被遗忘在了角落里。

当然,能养出这么一个儿子,他父母也不无辜,也不知他们有没有后悔生了这么个倒霉玩意儿,不过这就跟唐誉没有什么关系了。

他选了个合适的时间点进入了原身所处的世界。

唐誉睁开眼时,便被五颜六色的灯光晃得怀疑自己要瞎了,耳边的鬼哭狼嚎更让他忍不住皱眉。

他不动声色的扫了眼面前两个‘深情对唱’的男人,以唐誉之前在娱乐圈培养出的时尚眼光可以看得出来,虽然衣服他们穿上都像郭德纲,但却都不便宜,想来他们家庭条件应该都不差。

在一扫周围,他坐的这个沙发上除了他以外就剩下一个旁若无人玩手机的娃娃脸和一个身材高大,长着张叔脸一脸嫌弃的男人。

另外两个小沙发上却挤了八-九个人,此时绝大部分都一脸认真或是陶醉的听着这俩富二代唱歌,显然都是富二代们收的小弟。

毕竟平等关系的朋友做不到这么狗腿,像唐誉这个沙发上那人一样,满脸嫌弃才是常态。

唐誉屏蔽了自己的听觉,闭目开始接受原身详细的记忆。

原身身为家中独子,被家里宠得不行,溺爱之下,他不出意外的长歪了,一学期更是难得去上几回学校,每次去,还基本都是冲着泡学姐学妹去的,其余大部分时间,不是在跟狐朋狗友厮混,就是在酒店的床-上。

这种被酒色掏空了的身体,无疑是污秽的,所以唐誉这次不止是改变了皮囊,连他的身体都直接选择了人道毁灭,免得他心里膈应。

在这个世界之前,唐誉其实是会留着原身的身体的,毕竟像古代这种世界,无子就是最大的罪过,不像现代,他想丁克就丁克,所以留着原身的身体,便是为了避免这种麻烦,真到了需要孩子的时候,便可以直接拿原身的身体去造人,随便往身体里塞一个转世投胎的灵魂便是了。

如唐誉这类真仙,其实经常在轮回之地乱来,只是拿走一个准备投胎的灵魂这种事还算轻的,毕竟这些灵魂到哪投胎不是投胎,跟着真仙去过得反而还要更好一些,而造作点的真仙,则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轮回之地到目前为止,接待过数不清的因

为好奇孟婆汤味道喝了当场失忆的真仙;把忘川河当泳池结果溺水的憨憨以及喝了二两黄泉酒,跟孙某猴一样大闹轮回之地的……

但凡生者,对轮回之地都是抱有好奇心的,所以这个地方,唐誉也去过,跟里头的官差py一下带走几个轮回的灵魂并不是什么大事。

更何况,天条管得住神,却管不住他们仙,所以到时就算天帝降罪下来,对真仙来说也不痛不痒。

……

这个时间点,正处于原身相当潇洒的时间段,远离父母,偏偏每个月生活费又极多,所以原身越发放浪起来,时常出没于酒色交易场所。

大学时期的原身,跟那个扶了原身一辈子的姑娘已经有些暧昧关系了,两人的纠缠起始于一个恶俗的赌注,结果接触过后原身却发现他跟姑娘不仅初中在一个学校,高中也是,于是异域他乡,联系便理所当然的密切了起来。

理清楚时间线后,唐誉翻出手机,将这姑娘的威信删除,手机号拉黑,一切能让对方联系到自己的方式,都被他给单方面拉黑了,毕竟正如他说想的,不跟这个身体联系,才是对那个积极向上的姑娘最好的选择。

唐誉其实一开始是想直接穿越到两人没有联系的时候,不过上学这回事,唐誉实在敬谢不敏,因此最终还是选择了穿越到大学时代。

毕竟现代嘛,分手不是很常见的事吗?那姑娘最多也就是失恋后伤心一段时间,还不至于为原身要死要活的。

因为时间长河随时都在变动的原因,唐誉到来的时间比想象中的要早上许多,这个时间点原身跟那姑娘还差捅破一层窗户纸,离大学毕业的时间也还有两年多。

原身学的专业,唐誉并不感兴趣,于是他做了个跟原身一样的选择——逃课。

“嘿,小玉儿,别睡啊,哥几个好不容易组个局,你们就这么敷衍了事对得起我这么深情投入的演唱吗?”

唐誉挑了下眉,还没反应过来,下一秒才意识到这是在叫自己,顿时嘴角抽搐了一下。

刚才拿着话筒鬼哭狼嚎的其中一人笑嘻嘻的揽住唐誉的肩膀,将话筒递到他面前:“来,小玉儿,给哥几个唱一个?”

唐誉似笑非笑:“等我唱完了,你们就该都找借口走了。”

“那不至于,”郭浩拍了拍自己圆滚滚的啤酒肚,“哥们儿都唱成这样了,你们不也还好好呆着吗?”

原来你还有自知之明啊!唐誉腹诽了一句,伸手接过话筒,露出了他们熟悉的阴险笑容:“那我们可说好了,我没唱够之前,你们不准走!”

两个发小对视一眼,都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毕竟他们都是同一水平线上的ktv麦霸,他们也不是第一次听魔音贯耳了,有什么忍不了的?当即便答应了下来。

于是唐誉便开始点歌,将几首原身记忆里比较熟悉的歌加入了歌单,关掉原唱唱了起来。

清越的歌声被话筒放大,回荡在包间里,正往嘴里灌啤酒的郭浩立马就把嘴里的酒给喷了出来,眼睛睁得大大的,看上去十分滑稽。

连一直埋头看着手机的娃娃脸,也终于舍得抬头了,一言难尽地看着唐誉。

倒不是唐誉唱得不好听,恰恰相反,是太好听了。

但正因如此,才让人觉得一言难尽。

这几个死党中,就没有一个唱歌好听的,所以每次一起唱歌,都是群魔乱舞,不过当所有人都处于同一水平线时,无论唱成什么样,都依然是热闹的。

可现在他们中出了一个浓眉大眼的叛徒!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