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八章濂创案开庭(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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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李伊离职后,开了自己的多家离岸公司,经过我方调查后得到的资料显示,他的离岸公司都属于避税型空壳公司,所以李伊根本不具备申请理财通道的资质。”  “我方赞同原告律师提出的问题,不过李伊公司属于个人行为,就算是非法集资行为,这也与濂创公司毫无关系。

    至于陈文光与李伊的关系,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知道,虽然他们在濂创公司没有交集,但是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取得联系。”

    黄耀庆显然是早就做好了准备,毕竟韩韬此时拿出的资料和证据,只有有能力基本可以查到,他早就做好了预案。

    所以只要证明李伊和陈文光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与濂创集团无关,那么韩韬关系再硬也拿他们没办法。

    韩韬当然也清楚这一点,不然也不会做了那么多布局,因此直接反驳道:

    “李伊与濂创集团有没有关系不是你说的算,更不是我方一面之词就能下结论的,还要看证据。”

    说罢,韩韬再次拿出一份证据,并且在审判长的首肯下,继续说道:

    “李伊总共注册了好门控股,顶级募财控股,YAF三家离岸公司,现已经全部注销。

    期间这三家公司分八次把一笔钱转到TW公司,这个公司又分十三次往陈文光95年的账户上转了三百一十五万美金,换算价值两千万左右。

    而这家TW公司的资金一大半来自于另外三家公司,而这三家公司都只是空壳公司,根本没有实际的运营,所以李伊只是濂创集团放在明面上的傀儡。”

    黄耀庆听到韩韬的话,立马起身说道:“反对,请原告律师提供与本案有关的证据,这些都是李伊个人行为,并不能证明什么,更不能证明他跟濂创集团有关系。”

    审判长点了头,看向韩韬再次发问:“原告方还有什么证据要提供吗?”

    “有!”韩韬起身拿出另一份证据,回应道:“我手里的这份证据可以证明,濂创集团的理财项目资金通道,有很大一部分是经过这三家公司,最后汇入TW公司的,这说明李伊与濂创集团联系紧密,他就是濂创集团扔出来的替罪羊。”

    黄耀庆没等审判长开口,就抢先反驳道:“我反对原告代理律师的说法,这只能证明濂创集团与李伊的公司有合作往来,不能证明其他的问题。”

    其实这时候的黄耀庆已经有些慌了,他怎么也没想到,韩韬竟然做了这么深的调查,从证据资料表明,这完全是拿到更多有力证据的姿态。

    果然,韩韬没有继续跟黄耀庆掰扯,而是直接对审判长说道:“审判长,我这里还有一份证据,不过在出示前,我申请证人出庭。”

    审判长看着韩韬提供的证据,点了点头:“同意原告方请求,证人李伊可以出庭。”

    随着审判长的话音落下,没一会,在两名两名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李伊就带着手铐一步一步走进了法庭,随后站到证人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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