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2章 Chapter970 海盗王之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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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这么多,你还没说黑胡子海盗王怎么样了?被厄运小姐处死了吗?”

        “如果只是简单的处死了黑胡子,厄运小姐也不会被比尔吉沃特的大海盗们称为【恶魔女帝】了,在公开宣读完黑胡子的罪状之后,厄运小姐直接用双枪打爆了黑胡子的肾囊。”

        “肾囊?这么狠?”

        “这还不算什么,厄运小姐直接让人用魔法止住了黑胡子失血的状态,邀请黑胡子的仇人登上复仇者号,准备好了一桌子刑具任由黑胡子的仇人们施为,

        因为黑胡子的仇人太多,法师不得不全天吊着黑胡子的命免得黑胡子断气,那场折磨整整持续了一个星期没停,实在是太惨了,后面上船的人可是吐了好几个。”

        “所以黑胡子没有死在厄运小姐的手上,最后还是死在了仇家的手上?”

        “不,黑胡子还是死在了厄运小姐的手里,等到没人登船,厄运小姐直接点了自己的海盗旗舰复仇者号,说是用复仇者号给前任海盗王陪葬,站在银蛇码头上眼睁睁地看着黑胡子被烧死,

        黑胡子非但没有死在心心念念的大海里,还被活活烧死在了仇敌的船上,对于海盗王来说,这算得上最大的耻辱了。”

        “黑胡子这也太惨了吧?”

        “是很惨啊,所以说,在比尔吉沃特,惹谁也别惹女帝。”

        ……

        以绪塔尔北部雨林,紧邻着主要城市【帕若萨】不远的【奥姆塔】小镇。

        少年猎人伊格纳兹蹲在一棵苍木之下,左手撑住弓身,右手双指悄无声息地拉开兽筋弓弦,眯着左眼,狩猎箭矢直指三十米外的林鹿。

        “咻!”

        伴随着一道尖锐的破空声闪过,狩猎箭矢绕开茂密的植被与树干,一口咬在了林鹿的臀部之上。

        呜咽悲鸣一声,林鹿再也顾不得吃草,撒开蹄子就往林子里逃。

        “糟了,没射好。”

        伊格纳兹迅速抽出另一支狩猎箭搭在弓弦上,如同灵敏的兔子一般跑向林鹿消失的方向。

        虽说是没有射中要害,有着放血功效的狩猎箭矢好歹是命中了猎物,这给了少年追击猎物的机会,不至于白费一上午的功夫。

        “在这里!”

        少年目光如炬,脚步不停,一路追寻着落叶堆之上的新鲜血迹和鹿蹄印记向北移动,很快少年就在潮湿的腐殖质林地上看到了丛林豹的蹄印,受伤的林鹿竟是慌不择路地跑到了丛林豹的兽径上。

        犹豫了一下,伊格纳兹还是决定继续沿着血迹追踪,让他惊喜的是,不到半个小时他就看到了一坨沾染着血迹的新鲜鹿粪,似乎是因为持续运动撕裂了伤口,地上的血迹不减反增。

        用手指点着鹿粪抿了一口,伊格纳兹眼睛一亮。

        “粪便很新鲜,还有着余温,恐怕最多再用一个小时就能找到猎物……只要别遇上丛林豹就好。”

        心中更多几分动力,伊格纳兹一边防备着可能遭遇的丛林豹,一边加快了脚步。

        正午之后,日头不知不觉开始下坠,少年猎人却不知所觉,终是黄天不负有心人,在一处隐秘的灌木丛中找到了失去踪影的一大滩血渍与碎肉。

        少年呆呆地沿着血淋淋的树干往上看,却见自己辛辛苦苦追踪了好几个时辰的母鹿已经被吃了三分之一,半路截胡的丛林豹松开嘴里已经开膛破肚的鹿尸,居高临下地盯着他嘶吼一声,兽瞳中凶光毕露,警告的意味十足。

        只看了一眼敌人,伊格纳兹就知道自己绝不是这只成年雌性丛林豹的对手,尤其是自己还在树下,占据着高地的丛林豹随时可以扑倒自己,用獠牙轻而易举的撕碎自己的喉咙,把晚餐也准备好。

        如果他会元素魔法的话,倒是可以让这只不讲武德的畜牲知道白饭不是这么好吃的,可惜他并未觉醒出元素魔法天赋,只能拿起父亲给自己打造的猎弓像父亲一样成为猎人。

        “算了,我不跟你一般见识,你可别自寻死路啊?”

        眼睛眨也不眨地与警戒状态的丛林豹对视着,伊格纳兹开始缓步倒退,尽可能地收敛自己的敌意,却又不能表现出软弱与心虚的情绪,要让丛林豹知道自己也不是好惹的人物。

        已经得到了猎物果腹的丛林豹只是盯着伊格纳兹,并未对他发动攻击,眼见伊格纳兹选择退让,丛林豹便恢复了进食的悠闲姿态,继续在树上享受着鲜美的鹿肉。

        “真是倒了大霉,好死不死的你往这边跑干嘛,宁愿便宜了那个畜牲也不愿意便宜我是吧?混蛋玩意儿,吃草就好好的吃,扭什么屁股?”

        退到安全地带之后,伊格纳兹气呼呼的踹了两脚大树,稍稍宣泄了一下心中的烦闷,掏出树莓吃了好几颗,

        等到彻底放下求而不得的猎物,平复心态的少年便开始总结自己的失误。

        “归根到底还是我的力量太弱,若是力量再强一些,我就能一箭射穿鹿肺或是鹿心,直接干掉猎物,哪还轮得到丛林豹捡便宜。”

        想到这里,少年又恨恨地往丛林豹的领地看了一眼,挥了挥拳头。

        “你等着,迟早有一天我会把你的皮剥下来做成毯子,我伊格纳兹的猎物岂是好抢的?”

        放下狠话之后,不愿空手而归的骄傲少年只能转变目标,在丛林里猎杀了一只兔子和一只狐狸,眼看树冠投射而来的斑斓光线已经变暗,少年就带着自己的猎物踏上归途。

        作为丛林之国以绪塔尔的次级城镇,奥姆塔生活着十万林中之民,辐射着周围十四个村落,算是方圆百里之内最大的城镇。

        经过了两代人的拼搏,伊格纳兹的父亲攒够了钱在奥姆塔里开了一家肉店,凭借着出色的狩猎技艺,伊格纳兹一家赚了不少钱,成功住进了城镇之中,

        不过平日里伊格纳兹还是更喜欢自家的狩猎老屋,如今他已经有足够的本领独子在丛林中狩猎,因而独子居住在狩猎老屋之中反倒是方便打猎,更加自在一些。

        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能看到夕阳,伊格纳兹并未停歇,把兔子和狐狸剥皮放血,在猎物的肉块上撒上盐巴,挂在风干木架之上,以待备用。

        没能猎到大型猎物,他也懒得把小型猎物的肉食送往城中,倒不如自己收拾收拾吃了,当然有剩肉的情况下他还是先吃剩肉。

        他父亲的狩猎技艺远胜于他,还没轮得到他撑起门户,平日里他的父亲会在奥姆塔附近打猎,生意兴旺的肉铺不至于无肉可卖。

        吃过了晚饭,伊格纳兹爬上树冠,摇晃着双腿独自享受着以绪塔尔的林间晚风。

        在这里他可以直接看到建立在半山腰之上的奥姆塔,那座城镇并不像帕若萨那样高大庄严,也没有悬浮在空中的元素塔座,不知为何,他却是更喜欢被自然环绕的奥姆塔。

        仔细想来,应该跟奥姆塔的环境有关。

        他很喜欢猎弓与森林,因而并不在意自己没有魔法天赋,当一个受人敬仰的猎人也挺好的。

        远处先是响起沙沙的脚步声,之后树下才传来少女悦耳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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