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不可方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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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不可方物

        天色微沉,昏暗不见日光。

        水花早早便爬了起来,进了灶房,先熬了一锅姜汤。

        老支书摇着脑袋,昏昏沉沉的醒来。

        静坐了一会儿,看着旁边的李老栓,顿时明白自己在哪儿了。

        屋里早已收拾的干干净净,但老支书依稀记得,昨天的两瓶白酒,被他和李老栓两人喝的干干净净。

        “叔公,你醒了!”水花端着两碗醒酒汤刚刚进屋。

        “水花啊!”老支书寻摸着下了炕:“现在什么时辰了?”

        “天才刚亮,刚熬好的姜汤,你老先喝一碗,醒醒酒!”宿醉导致口干舌燥,略有些难受。

        老支书走到桌边,端起一碗醒酒汤,吹了吹,尝了一口:“不了,我得回去先给王重那碎娃子先说一声,免得他担心。”

        说着还笑着看了水花一眼,那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孙媳妇一样。

        水花俏脸微红,赶紧避开:“您老别忘了!晚上让王重哥来我家吃饭!”

        “放心,忘不了!”老支书人虽老迈,可脑子清醒着呢。

        “我待会儿就去找他!”

        水花心底暗喜,却又忍不住害羞,“我做了您的早饭,吃了再走!”

        老支书也没拒绝,早饭很寻常,玉米面熬的粥,还有几个昨晚剩的馍馍,半碗酱牛肉,半碗卤羊肉。

        吃过早饭,送走老支书,天色渐明,可如刀的冷风还是没有半点停歇的意思,水花取出自己的小箱子,打开从最底下取出一块儿手帕。

        手帕是包起来的,水花小心翼翼的打开手帕,露出里头的一小沓纸币,没有大额的,最大的才十块,最小的就一分。

        数了一下,水花想了想,又把手帕给包了起来,塞进怀里内袋里头,戴上头巾,取出王重送她的那副棉手套,戴在手上。

        李老栓还在酣睡,没有醒来的意思,水花把早饭放在锅里,把火灶周边的茅草干柴都给拿远了,检查了一遍确认无误之后关上灶门,提着个篮子走到院里,拉开篱笆院门,径直朝着村外的方向走去。

        一大清早,天还没亮,王重就爬起来晨练了。

        得益于在前两个副本世界培养下来的良好习惯,这次真身穿越,王重也从没想过要放弃锻炼。

        王重的拳脚早已来到三级,融合了现代军警,散打等多项搏击术,还有传武的大部分套路技法,王重的拳脚已经颇有几分迹象,尤其是在芳华世界,虽然在战场上只呆了不到一个月的功夫,可就是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王重和敌人交手十余次,虽然大多都是热武器方面的交锋,可在那种复杂的山间丛林地形下,双方短兵相接,近身肉搏,也是在所难免的。

        在军中那段短暂的时间里,王重接触到了更多格斗拼杀技能的培训,一手三棱军刺,一手专用于拼杀的大刀术,在本身等级不低的拳脚加持之下,都已经有了不俗的火候。

        兵器本就是手足之延伸。

        经过战场的磨砺,王重能够明显感觉到自己的进步,唯一的缺憾,就是磨砺的时间太短,王重的积累虽然充分,可大多数时间都是闭门造车,功夫本就是要通过时间和实战才能磨砺出来的,时间王重花的足够多,可实战的次数太少,生死之间的大恐怖经历的还不够多,还不足以将其推上四级。

        不过好在自己有记忆光球!

        这个记忆光球,简直就是外挂一样。

        不对,记忆光球本身就是外挂。

        王重能够无限次的进入记忆光球之中,体验当初的人生,感受在战场之上,那生死之间的大恐怖。

        王重隐约间由衷感觉,自己似乎已经触摸到了某个瓶颈,只要再往前一步,就能捅破这个瓶颈,只是,只是这一步,并没有那么容易。

        毕竟拳脚不同于其他技能。

        可就是这么一步,王重徘徊了这么久,却始终不曾突破。

        虽然遗憾,可王重却从来没有停止过练习,王重想的很清楚,技能等级上不去,那就把努力练习,自身力量和速度的优势彻底利用起来。

        所谓拳脚,在王重看来,无外乎是把自身的力量,速度利用起来,在爆发出去的那一刹那,将破坏力提升到最高。

        如咏春中的寸拳,形意里的半步崩拳,八极拳中的铁山靠等。

        寒风猎猎,王重只穿着一件单衣,在院里行拳。

        老支书背着手,倒提着烟杆,慢慢悠悠的荡到王重家外头,正好瞧见了王重脚踩麒麟步,一步一趟,一步递一拳的模样,好奇的盯着看了好一会儿。

        超出常人数倍的精神属性,带来超强的五感,让王重若有所觉,停下手里行拳的动作,循着冥冥中感应的方向望去。

        “叔爷!”看到老支书,王重赶紧迎了上去,拉开院门,恭敬的将其迎入院内。

        老支书虽年迈,可步履却稳健的很,“大清早就练拳啊!”

        王重把院门关上,笑着答道:“每日行拳,能通经活络,促进气血循环,于身体有益。”

        这话并不是胡言,王重的医术已经达到了四级,比拳脚还高出一级,不仅中西结合,而且更加精擅于中医,对于健体养生,更是专门做过细致的钻研。

        老支书点了点头,问道:“早饭吃了没?”

        王重拿了块白毛巾,一边擦着汗一边回道:“正准备要吃呢!”

        “早上熬着肉糜粥,您吃了没,要不要一块儿吃点?”

        “你小子!”老支书无奈的摇摇头。

        王重道:“正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我每天习武锻体,消耗的精力要远比常人更大,若不吃肉,这身子怕早就垮了。”

        老支书若有所思,肉食越多,油水越多,干活才越有力气,庄稼人大道理不懂,可这种和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儿还是清楚的。

        “算了,伱自己心里有数就好!”老支书也不是想说教王重,就是怕他年纪小,不知道细水长流的道理,不过既然王重能挣钱,那吃的好点,也理所当然。

        “水花他爹同意了,就是水花自己,说是想先见你一面,让你今天晚上去她家吃饭,她有话要问你!”

        “见我一面?”李老栓被老支书搞定,并没有让王重惊讶,反倒是水花,忽然要见自己一面,倒是有些值得琢磨。

        似是瞧出了王重心中的那几分忐忑,老支书道:“行了,你也别瞎担心,我瞧着水花那丫头,对你也是有意思的,就是不知道她叫你过去是因为啥!”

        老支书活了大半辈子,看人还是蛮有一手的。

        王重微微颔首,没揪着这个话题不放,反正就今晚的事儿,不管水花到底是个什么意思,等晚上去了就知道了。

        天地间寒风再起,呼啸而至,王重刚刚运动完,一身的汗水,冷风顺着衣裤间的缝隙便往里钻,王重还没到寒暑不侵的地步,只是体格强健,比常人更能抗冻。

        “叔爷,辛苦您了,您上屋里坐着,我给您把早饭端过去。”

        “不了!”老支书却摇摇头道:“我在水花家吃过了!”

        说话间,目光还把王重家外头四下打量了一遍:“你晚上记得去水花家一趟,要是说定了,正打算成亲,你家这样子多少还有点简单了。”

        老支书心里,已经觉得王重跟水花的事儿差不多了,可以考虑成亲的事了。

        王重家上回只是将里头重装了一边,外墙并未做装饰,只有一行行,一列列横竖整齐如一的工字缝,带着青砖特有的颜色,夹杂着灰色的水泥填缝,迥异于村内其余房屋的样式,倒是另有几分特色。

        王重拱了拱手,带着几分讨好和谄媚:“我也没有这方面的经历,到时候要真成了,还得麻烦您老帮着找人布置布置!”

        老支书闻言,脸上露出笑容:“行了,赶紧去把早饭吃了!”

        老支书嘴上虽然没答应,可心里却早已应了下来,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背着手,就差哼起小曲儿来了。

        王重先去厨房,把锅里住着的粥舀出来,把锅给洗了,然后回了浴室,用冷水擦身,换上一套衣服,才不急不忙的开始吃早饭。

        以前王重吃饭,那是恨不得狼吞虎咽,早早吃完。

        可现在王重吃饭,却都是细嚼慢咽,不疾不徐,随着体质的提升,王重的饭量也是直线上升,吃饭的速度慢了下来,花的时间自然也越来越多。

        不过王重却一点儿都不着急。

        天色有些阴沉,清晨时还好,只有北风呼啸,天上虽有阴云,但只是暗了些,等到约莫上午十点多的左右,风越来越大,一片片细碎的雪花打着璇儿自空中飘落。

        裹着头巾,提着篮子,穿着厚棉衣,脚踩棉鞋的水花走在路上,冷风如刀般拍在她那略显麦黄的脸蛋之上。

        脚踩黄土,顶着寒风,可水花却丝毫不觉得冷,雪花在半空中随风而舞,落在棉袄上,头巾上,水花远眺着涌泉村的方向,两边嘴角微扬,那双明亮的碧色眸子当中,闪烁着某种以前从未有过的璀璨光芒,紧了紧手里挎着的篮子,篮子上还盖着一块花布。

        花布底下,是五斤新鲜的羊肉,两瓶一斤的白酒,两块豆腐。

        王重本来还想去一趟县里的,可等他收拾完,却忽然下起了雪,索性也懒得出门了,坐在家里看书,动动笔,虽然同样是没有手机和网络,可有过前两个副本世界的经历打底,倒也不觉得无聊。

        眼瞅着三点多将近四点,外头的雪非但没有半点停下来的趋势,反而越下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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