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投票权重怎么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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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投票权重怎么分

        国际联盟公约的相关会议,主要就是各种规定细节的上的讨论。

        让各个国家的代表互相扯皮,互相妥协,最终拿出大家都接受的标准来。

        但是,这些讨论的重点,集中在了国际海峡、标准领海宽度、管辖和通过权利等相对公允的地方。

        因为这些相对公允的地方,就是给其他各个普通国家制定的,以后他们都要经常受到相关规定的管辖。

        有些明显不怎么公允的地方,反而没有什么人提起来。

        比如说,关于领海的公约中,有一章关于海域所有权的特别规定:

        如果独属于一国的陆地和岛屿,完全包围了一片海域。

        这片海域内部没有其他国家领土,环绕它的所有陆地和岛屿之外五百海里内,也没有其他国家的领土。

        同时这片海域之外,仍然有公海区域,可以供更遥远的国家通行,前往其他海外领土。

        那这些陆地和岛屿之间的距离只要不超过两百海里。

        这片被包围的海域就是属于对应国家的内海。

        在其他的地方,其他国家都要用六海里的标准算领海,但这里实际上变成了两百海里的标准。

        这看上去显然是不公平的,明显是给大明特别制定的条款。

        就是把大明领土周围那些海域,所有靠近陆地和群岛的海域,都给囊括进了大明的内海范畴。

        包括北殷洲北部群岛、阿留申群岛、堪察加半岛、日本列岛、琉球群岛、中南半岛、整个南洋群岛、安达曼群岛、天南大陆,这些地区中间围出来的那些海域。

        但是这跟泰西各国没什么关系,根本不会影响他们的直接利益。

        那些地方本来就是大明完全掌控的海域,周围几百海里甚至几千海里都没有别的国家。

        大明如果公然把大明洋划进内海,可能会显得稍微有点过分。

        毕竟大明洋东边还有一块西班牙的殖民地。

        大明把这些地边沿海域划进自己的内海,那就很正常,很合理了。

        这只是把实际控制明确下来,让其他各国全部承认而已。

        别国舰队本来就去不了那些地方。

        别国商船要去大明贸易的话,本来就要接受大明的管理,按照大明的要求航行。

        这样也不会变得更加麻烦。

        能够早点明确受到大明的管理和保护,对于普通的合法贸易商人而言绝对是好事。

        而且,这个公约文字上并没有明确说出来,这些条款是专门给大明制定的。

        其他的国家也是同样适用这些条款的。

        只是其他国家基本不可能实现“完全包围一片海域,且周围五百海里没有其他国家”的条件而已。

        所以单纯看公约条款并不会令人感觉到委屈。

        第一天的会议,除了保护山林水体的议题之外,基本就是围绕着领土、领海相关的原则在讨论。

        这是一个国家最为重要的载体,也是所有代表最关心的东西。

        当天的会议结束之后,各国的代表回去继续研究公约条款,内部讨论和酝酿的更多的想法。

        第二天的会议开始后,与联盟本身框架相关的讨论就开始了。

        这次是英国首相皮特首先提出了要求:

        “大明既然在公约上要求,要给大明的主要藩属国联盟席位和投票权。

        “那我们英国的美利坚地区,以及天竺地区,也应该享有投票权。”

        然后西班牙紧随其后,为自己的墨西哥殖民地要投票权。

        法国为北殷洲加拿大殖民地要投票权,葡萄牙为自己的墨洲安哥拉殖民地要投票权。

        泰西几个没有殖民地的国家,发现别人额外索要投票权,那自己也不能干看着。

        投票权其实象征着联盟中的地位,投票权越高地位就越高。

        自己虽然没有海外殖民地,但是自己的国家也是几部分组成的。

        以前的各国君主头衔都有一大串,是近一百年跟着大明学,才慢慢的不整那么长了。

        于是奥地利帝国给下属匈牙利王国要投票权,普鲁士给已经吞并的巴伐利亚王国要投票权。

        撒丁意大利给已经兼并的西西里王国要投票权,奥斯曼给长期统治希腊和保加利亚要投票权。

        露西亚给乌克兰、波兰、立陶宛三个地方要投票权。

        只有荷兰没有插嘴。

        大明的代表都是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显然是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幕。

        按照大明拟订的联盟框架草案,由于联盟内没有大量小国当观众,所以没有理事会和大会的区别。

        联盟常设的讨机构直接叫“国际联盟会议”。

        也没有什么常任理事国,大明直接担任固定的“联盟盟主”,拥有对任何事务的一票否决权。

        设四个副盟主国,大明的藩属国分享两个名额,泰西各国及其主要藩属国分享两个名额。

        盟主国固定为大明不更换,副盟主国每两年更换一次,不选举,由所有国家轮流担任。

        在联盟会议上讨论的事情,所有国家无论赞成还是反对,都只有一票投票权。

        除了大明可以使用一票否决权之外,普通反对票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相关事务也会被否决。

        任何事务想要获得通过,都需要拿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票,让三分之一反对无法实现。

        这个规则看上去非常保守,反对相对容易而通过困难。

        但是,大明额外要求,自己这边有一定规模的藩属国,也应该得到投票权。

        在大明草拟的公约上,笼统的要了十九个投票权,但是没有说明要分给哪个藩国。

        十九这个的数量显然是专门选的,加上大明默认的一票,总共二十票。

        正好是十个泰西国家的两倍,直接占到总票数的三分之二了。

        以后大明提出任何事情,只要泰西各国中有一个也投了赞成,那就直接可以通过了。

        不直接要二十一票,是大明自己拿出的诚意,也是因为泰西各国不可能接受。

        即便是二十张票,泰西各国也不敢接受,在泰西各国中找一张票太容易了。

        无论是露西亚和奥斯曼还是普鲁士,都很可能会被大明拉拢过去。

        他们昨天下午内部讨论过之后,今天马上就出来提要求了。

        不直接要大明降低投票权,而是给自己增加投票权,降低大明投票权的同时,给自己国家争取地位。

        理由看上去也很充分,大明的藩国有投票权,我们的殖民地和其他领地也要有投票权。

        如果现在这些国家索要投票权都给他们,那泰西总票数就达到了二十三张。

        比大明这边还多三张。

        大明想要推动联盟决议通过,就必须从泰西各国中争取到九张票,这难度可以说直接上升了。

        就算露西亚、奥斯曼、普鲁士三国,加上他们要到的票都赞成也还不够。

        朱靖垣对此早有准备,好整以暇的听完了他们的要求。

        然后颇为嫌弃,还些好笑的说:

        “大明的藩属国只要了十九张票,这真的已经是非常克制的了。

        “我们的很多藩属国,无论是面积还是人口,都超过你们泰西大部分国家本土的。

        “你们给墨西哥、天竺这种地方要投票权也就算了,安哥拉这种地方怎么能要投票权?

        “如果给了安哥拉,以后其他国家在墨洲开拓殖民地,是不是都要给投票权?

        “巴伐利亚、匈牙利、乌克兰这种本土地区,怎么能够额外拿投票权?

        “按照你们这个标准,大明也给所有省份和所有的藩国都分配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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