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聆音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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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riptread2();/script莫名其妙一顿酒,秦河就成了贪赃合伙人。

这该死的鬼世道,就没给好人活下去的空间。

来福算好人了吧?

结果被扫地出门,孤苦无依。

自己算好人了吧?

结果好么,被逼同流合污,一世清白毁于一旦。

你说这找谁说理去。

啥?

秦河不算好人?

嗯……那就不算吧,各位看官老爷大过天,您说啥就是啥。

分不分赃秦河无所谓,问题是这煤倒出去,燃料就不够了呀。

鸤僵还怎么烧?奖励还怎么拿?

买煤倒是一条路,就是有点招摇,焚尸匠自己买煤烧尸体,就算有天机遮掩也属实扎眼了。

千古未有之事。

不过秦河也不愁,办法还是有的是,船到桥头自然直,没煤的时候再说。

酒从晌午一直喝到午后,众人皆欢。

最欢的属小牛犊,到处抢吃抢喝,力气还大,一众焚尸匠光驱赶它就费了老鼻子力气。

弄草给它还不吃,非得吃席,非要占一个位置。

最后是刘三斤一拍桌子,哄着给小牛犊灌了七坛子老黄酒,才让它消停下来,把好酒的老梁头心疼的直哆嗦。

吃完消停了几个时辰,夜幕降临,尸体也来了。

有点多,大多数是冻饿而死的流民乞丐,还有些别的,比如无脸尸。

秦河挑了两具,净身后交给了大王八,加上尔马浑的尸体三具一起烧,然后翘着二郎腿躺等奖励。

尔马浑的尸体昨夜已临近焚化,今天不过小半个时辰,便彻底焚化了。

皮影演绎,秦河看到了尔马浑的一生。

和安巴谷出生部落显贵不同,尔马浑的出身要低贱得多。

他出身鹰奴之家,是奴隶之子。

所谓鹰奴,实际上就是一个落魄的小部落,会一手如火纯青的驯鹰之法,几代之前部落打仗没打赢,全部沦为奴隶。

当然,这奴隶和关在笼子里的奴隶还是有区别的,你还在原来的地方生活,你该干嘛还干嘛,但有一点,你得定期交多少多少鹰,少一只就拿人头抵。

重压之下,整个部落常年在温饱边缘挣扎,生活十分艰苦。

尔马浑,就出身在这个穷苦的小部落。

但尔马浑天资聪颖好学,很早就表现出驯鹰的天赋,驯养出来鹰孔武、凶猛,通人性,颇得部落族老喜欢。

尔马浑还未成年,在族中的地位便已不低,时常带领族人外出打猎捕鱼,每次都能有不错的收获,军事能力也得到了初步的锻炼。

挣扎过温饱线之后,尔马浑有了更多的资源驯鹰,嗅觉敏锐的他觉察到了奴隶主部落的衰落。于是他开始积蓄本钱,驯养更多的鹰,中看不中用的劣鹰上供,好鹰留下。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没过几年,狄虏部族越发强大,果然与鹰奴的奴隶主部落对上了线。

尔马浑一看,鹰奴部落翻身的机会来了,立刻带领全族投靠了狄虏大军,附带还有几十只训练的极通人性的猎鹰。

几十只猎鹰四处张目,把奴隶主部落的劣鹰扑伤扑死,整个天空就成了狄虏的天下。

狄虏将领大喜过望,当即就把尔马浑带在身边,收做了义子。

一战之下,奴隶主部落不复存在,鹰奴部落翻身把歌唱,不仅获得了更大的牧场,还被奖励了一大批奴隶和物资。

此后,尔马浑便带领部分族人跟随狄虏大军东征西讨。

出身微末又历经磨炼的他,性格坚韧,凡事谋定而后动,就像他驯养出来的鹰,目光锐利,一发现破绽便猛扑而下,往往能一击建功。

十数年征战,他未尝一败,屡立战功,从最小的牛录佐领不断升迁,最后统兵过万,雄镇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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