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送红薯(希望各位兄弟姐妹们多多捧场,在下给大家鞠躬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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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子财一听,非常兴奋:“李懿,即使我们不能成为夫妻,然而,有你这句话我就知足了,来,我们再干一杯!”

“干杯!”李懿在举起酒杯的那一瞬间,忽然有种堕落的感觉,自从她被那桃花和尚胁迫在一起“风行云雨”后,这种感觉在自己七上八下的复杂心情中产生了萌芽状态,然而却无力摆脱,而且渐渐地崇拜起来,尤其是见到马子财后。

“子财,你在我的办公室时,一直在注意我的高跟鞋,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所以我才有意读你的书。”

“李懿,谢谢你的理解,那我就将我的手写本原稿送给你,我富有龙马精神的行书还是非常棒的,我之所以没用电脑打字,就是为了一份真挚的感情。”

“子财,为了表示对你情深似海的回报,我现在可以答应你的所有要求。”

马子财听后,心中特别惊喜,然而依旧面不露色,他想,是不是李懿喝醉了,因此说道:“李懿,爱是不需要回报的,我更不会‘乘人之危’。”

“子财,不是什么所谓的乘人之危,而是两情相悦。”

马子财一听,又感觉到,一段时间不见李懿,她竟然像变了一个人,他想,米小鱼还不如自己正派,从小就沾花惹草的,是不是李懿对他失去了信心,想到这,马子财很高兴:“李懿,那明天我们去游泳可以吗?”

李懿一听,大方地说:“这小小的要求,当然可以。”

马子财也还以慷慨:“李懿,那明天我就将县游泳馆承包一天,我们两个在一起畅游个底朝天。”

“子财,我就欣赏你这种阔绰的大将风度!来,我再敬你一杯!”

“干杯!”

“子财,平时你喝酒好像还不如小鱼哥吧,他喝酒一两就醉,你喝酒半两就晕,怎么今天一点也没有醉意呢?”

“李懿,这不是法国的香槟酒嘛,不同于白酒,又冲又辣。”

“子财,为了我们集团,我可是经常喝白酒,虽然几千元一瓶酒,可陪陌生人饮酒,那也是一种折磨呀,我想,如果与你在一起,即使是喝白酒也是一种沉醉的香甜。”

“李懿,自古英雄爱美人,我就是英雄,你就是美人,来,我们再干一杯!”

“干杯!”

......

此时,那磨盘状的乌云已经完全遮住了天空,米小鱼道:“妙云,这会不会是那王八搞的鬼,变个磨盘来遮天。”

“我觉得差不多,不如你用凤首剑去会会那乌云,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好。”米小鱼举起剑一个导弹上天向天空的乌云刺去,眨眼间,乌云伸出一只巨大的青手,并传来震雷般的声音:“青云掌,一手遮天!”,米小鱼的剑刺到巨手的掌心后“当”的一声,不仅顶住了米小鱼的进攻,并将他反弹到地面上。

“妙云,果然是那和尚变得,看来,我们想战胜他,十分不容易。”

“小鱼哥,不要泄气,越是强大的事物,弱点越多。”

米小鱼思索了一下:“妙云,以柔克刚,你的佛尘说不定可以破他的青云掌。”

“让我试试。”妙云一个凤翔冲天,来到巨手前,她将佛尘东西南北地划向其掌心,那巨掌似乎感觉到有些痒,手指摆动着舞姿,妙云见状很兴奋:“小鱼哥,这招还挺管用。”

这时,从乌云间又伸出一张巨手趁妙云不注意将她握在掌心收回到乌云中,“小鱼哥,救我!”

米小鱼没有多想,举起剑杀向巨手回天的方向,那青云掌没有来得及反应,米小鱼就从它的缝隙中穿了过去,只听“嗷”的一声巨吼,米小鱼穿过黑云刺在了那三头鳖的一只眼睛上。

原来这乌云是三头鳖的身体幻化而来,米小鱼看到抓住妙云的一只巨手还没有放弃,他将剑攥在手中,一个飞龙狂斩劈向巨手的腕处,“呲”的一声,黑色的血浆喷向九重天,巨手顿时没了力气,妙云趁机逃脱,与米小鱼携手返下界去。

此刻,那乌云在一点一点地缩小,渐渐的露出一丝天际。

“妙云,看样子,那三头鳖又要发起新的攻击。”

“小鱼哥,我们现在一刻也不能放松,赛点到了!”

乌云停止了收缩,并翻转过去:“翻云覆雨。”

霎时,天空下起了剑雨,妙云将佛尘向天空一抛:“奇门盾牌!”那佛尘瞬间变作一个硕大的天盾挡住了剑雨。

“妙云,这佛尘还有些法力,看来我们可以安歇一会了。”

“小鱼哥,不可麻痹。”

妙云说话间,那三头鳖收起了剑雨,又变成身披袈裟的高僧打坐于空中,口中念念有词:“所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二位见了本尊还不下跪!”

“妖僧别在那假惺惺的,看我凤首剑的威力。”米小鱼说完一个飞龙上天,来到空中,见他纹丝不动,于是问道:“妖僧,装什么洋蒜。”

米小鱼见他没有理睬自己,也不敢轻举妄动,仔细观察他的动态,这时米小鱼的脸痛痒难忍,浓水不停地滴到凤首剑的利刃上,他想,不如来个以毒攻毒,用这沾有邪念的“毒液”去对付他沾满邪念的心,想到这,米小鱼立刻举起凤首剑向他杀去。

和尚果然又来青云掌这招,结果,米小鱼的“毒剑”将他的青云掌劈了两节。

和尚又变作忍者龟状,这次体积很小,然而却喷散着毒液,四处乱窜,米小鱼看得眼花缭乱,总也找不到机会下手,而且还得躲避毒液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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