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chapter29(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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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29

        叶校仰起脸,  安心地承受这个气势汹涌的吻。

        她的背靠在车门上,冷冰冰的,后脑勺还被磕了一下,  但唇上的温度是火热的。冰冷的触感没有持续多久,  她的后脑勺和腰重获温柔兜底,  是他穿插进来的手掌。

        她的心软的像一朵棉花糖。

        还有比顾燕清更会包容和温柔的男人吗?她不是不知道自己做的过分了。他这样骄傲的人,  给她做炮|友,  一再为她的原则让路,  被欺骗索要的补偿也不过是一个深吻……

        人非草木,  叶校真的能做到铁石心肠吗?

        她不知道,  但他们从一个月约一次的频率,  急速增加到一个星期约一次。

        叶校没有刻意在他家里留下自己的东西,  但还是有了微妙的变化。她有了专属的拖鞋,  他的棉t变成她的睡衣,  洗漱用具,盥洗台下面还多了全套的护肤品。

        叶校看见后,  顾燕清说是台里的福利,就拿回来了,电视台会给男记者发这种奢侈品牌吗?

        他知道她不喜欢别人为自己花钱,但是顾燕清有自己的坚持。这个男人足够尊重女性,  但他仍想对这段关系有掌控感。

        叶校没有扫他的兴,她只是圈住他的脖子,  用力吻上去,“我懂了,  也接受你的好意,  但下次不要了好吗。我不习惯接受别人的馈赠。”

        两周以后,  程之槐从南方回来了。

        周六下午一点,  叶校才有时间过去,进门后,她发现程之槐今天邀请了客人来家里。

        玄关处有一双暗金色的jimmy  choo高跟鞋,这双鞋子不属于程之槐,她是一个实干的女人,不可能在冬天穿这样一双鞋子上班,她在创业阶段,经常奔波在出差的路上。

        这双鞋子是小羊皮底的,非常漂亮,它的主人该有多养尊处优呢?完全不需要去没有暖气的地方,也不需要走路。

        叶校换上拖鞋,把自己的球鞋搁在鞋架的最下面一层,走进去喊人:“阿姨。”

        程之槐在客厅回话道:“叶校来了啊,小夏已经在书房等着了。你去吧,阿姨等会切好水果就给你们送进去。”

        “嗯,谢谢。”叶校走至客厅,看见程之槐坐在沙发上面向她,另一名女性背对餐厅坐着。

        尽管只能看到一个侧颜,但她的坐姿,身形都非常优雅。

        听闻脚步声,女人回头看向她。

        程之槐介绍道:“叶校,这是我的朋友,赵玫。”

        叶校看到女人的正脸,与程之槐相仿的年纪,微笑时眼角已经有了皱纹,但那几条皱纹并不妨碍她的美丽,更增添一抹岁月沉淀的美感。

        女人朝她微微一笑,礼貌性质的。

        叶校没有喊人,只点了下头,然后快步走进书房。

        程之槐看了眼叶校匆忙的背影,与赵玫闲谈道:“是小夏的家教老师,也是我的同乡。”

        赵玫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叹道:“现在的小姑娘,一个两个长得可真是漂亮啊。果然生活条件好了,养人哦。”

        程之槐无奈地摇了摇头,“承认我们s市出美女很难吗。”

        赵玫笑:“多大年纪了,还说这种自卖自夸的话。”

        程之槐不以为然,“多大年纪?我一直觉得我自己很年轻,充满了干劲。”

        赵玫看着程之槐,少有她这样像永动机一样的女人,“行行行,但是要多注意身体,不比年轻人,你比一个月前瘦了不止一星半点啊。”

        程之槐:“谁能和你比悠闲啊,大小姐。”

        赵玫也叹了口气,闺蜜聊天就是要互倒苦水,她跟程之槐说:“什么啊,老公油盐不进,儿子也不听我的话,反正都有自己的一套行事准则。我都要累死了。”

        程之槐道:“燕清这么大要还事事听你的话,你该哭了吧。男人有自己的主见不是很好么。”

        赵玫摇头:“太有想法也不行啊,让家人怎么活,他那颗蠢蠢欲动的心,你不知道去年,我每次看他那个栏目,都——”她不太愿意回忆起某些往事,反正只有担忧和心酸的眼泪。

        ……

        保姆推开门,送进来果盘和饮料。

        客厅里两个女人低声的谈论飘了进来,隐隐约约的,听不清楚,叶校将卷子翻到背面,皱着眉。

        程夏插起一颗小番茄递到她嘴边,“啊!”

        叶校摇头:“我不吃。”

        保姆把门关上,聊天声又没了。

        程夏看了叶校一会,“姐,你能别总是皱着眉吗,不然我总觉得自己错很多,特想给你跪下。”

        叶校说:“我有吗,好吧,跟你无关。”

        这下程夏放心了,她继续吃着水果,放空心思,跟叶校闲聊:“你刚进来的时候,看见那个大大了吗?”

        叶校:“看见了。”

        程夏:“漂亮吧,有没有觉得她很眼熟啊?”

        叶校说:“不眼熟,怎么了?”

        程夏说:“那没什么了。我是想跟你说,她是燕清哥的妈妈,母子俩长得超级像啊。”

        叶校没再接话,继续看试卷,然后把错误的地方给程夏圈出来,“别的问题没有,还是有点粗心,再有就是不要写连笔字,偷鸡不成蚀把米。”

        “好哦。”程夏的脑袋凑过来。

        叶校其实撒谎了,她第一眼就认出来是谁了。她在顾燕清的书房里,见到过赵玫的照片。

        程之槐留赵玫吃晚饭,她说晚上约人了,下次吧。

        叶校收拾好东西,跟程之槐告别:“阿姨,我先走了。”

        程之槐把她叫住,说:“在这吃饭吧,我带了点东西给你。”

        叶校晚上的确有事要做,留在这吃晚饭要拖到九点才能离开,于是她也婉拒了。

        程之槐没强求,从储物间拿出几个礼盒给叶校,“这是我从老家带回来的特产,果干甜品什么的,你带回去吃吧。”

        叶校笑了,这个位置倒转了吧。

        程之槐说:“别笑啊,要你吃完给我点反馈的。”

        叶校问:“什么意思?”

        程之槐说:“上次你问我想做什么,我还没有回答你。”

        叶校:“嗯。”

        程之槐问她:“你还记得,十一过后,你从老家带过来一箱猕猴桃吗?”

        叶校当然记得,因为发生了一些事,她的思考角度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思及此,她胸中涌现一些割裂感。

        程之槐简单和叶校说:“那给了我很大的启发。s市的猕猴桃品质非常好,但是没有政策扶持,当地的种植户也没有商业意识,懒懒散散的卖。如果做一个品牌,把收购,包装,物流和售后做成一个产业链,销量肯定就不一样了。”

        叶校看着程之槐,没吭声。

        程之槐:“怎么了啊,没听懂吗?”

        叶校思考了半分钟,说:“不是。只是我没想到你会想做这个生意。”

        程之槐说:“事情都是人做的,等做出来的时候,你就觉得正常了。”

        叶校的确没想到程之槐有这样的商业头脑,做农副产品很辛苦,和精致光鲜的都市女性形象不太符合。

        但就是因为她有头脑,不怕辛苦,所以她成功了。

        叶校再一次佩服程之槐的魄力,“你说得对。可以尝试去做。”

        程之槐纠正她:“不是尝试,我是抱着必须成功的心态去做的。”

        叶校笑了,她相信程之槐最终会成功的,哪怕中间可能会遭遇挫折。

        叶校走后,保姆在饭厅里喊大家来吃饭。程夏慢慢吞吞地下楼,程寒也归家了,懒懒地喊了声“妈”然后脱掉外套,去洗手。

        程之槐揉了揉太阳穴,跟保姆说:“让孩子们自己吃吧,我上去休息一下。”

        保姆上前来问道:“怎么了呀,是不是不舒服?”

        程之槐说:“没有,我就是累了。”

        “那我炖点燕窝给你好不好?看你脸色不太好哇。”

        “嗯,麻烦了。”

        程之槐摆摆手,上楼去洗澡。在s市考察的这两周,她走坏了两双高短靴,后来买了双运动鞋,也踩坏了。

        很多人都告诉她,五十岁了,又不缺钱,何必让自己这么辛苦。

        程之槐最讨厌听到这种话,五十岁得罪谁了吗?谁愿意五十岁就当中老年人自己当去,反正她还有斗志,她还能奋斗。

        其实她特别羡慕叶校,这个小姑娘年纪不大,主意却特别正的。她总是知道自己要什么,该干什么。

        不像她,是个笨鸟,到三十多岁才明白,求人不如求己,女人没有事业就什么都没有。

        她明白的太晚了,因为没人教她,也没人给她指路。读书少,见识少,吃到很多苦才摸索到一些浅显的道理。

        她洗完澡,坐在梳妆台前涂抹护肤品,想到自己15岁,初中还没有上完,就被父亲勒令辍学,去厂里干活补贴家用。

        穷乡僻壤,完全的男权社会,她连吃口肉要给哥哥们让路,读书这件事也没商量。

        她去厂里打工,挣了钱寄回去,给家里盖房子,给哥哥交学费。在那里她认识了程寒的爸爸,第一个疼惜她的男人,程之槐很快坠入爱河,结婚生下程寒。

        但她的第一任丈夫是个在外窝囊,在家残暴的男人,喝醉酒就打人。程之槐为了儿子忍了几年,她意识到自己的一生绝不能就这样过下去,否则她的孩子会跟她一样悲惨。

        于是她离了婚,狠心把儿子丢给老人照顾,揣着仅有的几百元钱北上打工。

        她做过很多工作,饭店端盘子,按摩店捏脚,仓库搬运工。

        赵玫勉强算是改变她命运的人。

        某天她在厂区侧门拉货,正中午的,太阳太毒了,她的衣服都被汗水浸湿了,贴着后背,胸罩形状都透出来。

        她进门的时候,碰见了一个女人,一个打扮入时的精致女人,程之槐肚子里墨水不多,也没什么词儿,就是觉得天上的仙女也不过如此了吧。

        女人穿着昂贵的裙子,脚踩高跟鞋,手掐腰,对着电话里命令:“我不要听借口,你现在马上过来,我下午还有会,脚扭了没法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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