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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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鹧鸪哨早早起了床,他把那套买的西装穿上了,还特地梳了点发油,将自己那长长的头发弄得服服帖帖的。

羽琴却兴致不高,随意把长发编了个辫子就这样出门了。她打着哈欠,从房间里走了出来。昨晚没睡好,美好前程就这样没了,谁也睡不着。

“怎么了,不习惯吗?”鹧鸪哨倒是奇怪了,和她在森林里睡过,在山洞里也睡过,怎么到了床上,她就睡不着了呢。

“昨晚好像一直有一只猫头鹰在叫,烦死了。”羽琴指桑骂槐地说道,还不是因为他这只鸟,真是没自知之明!

“猫头鹰?”鹧鸪哨愣了一下,这附近鸟确实很多,但猫头鹰却没有。猛禽的话,要靠近山里才会有了。

“对,手长脚长,毛还长!”羽琴精准归纳了他的特点。

“手长,脚长,毛还长,这是野猫吧。”鹧鸪哨哪里听得出来她在骂自己呀,只是回忆着自己见过的猫头鹰,真没有这样的。

“你头发怎么了?”羽琴为了避免自己被气死,只能主动转换了话题。

“才洗了头。”鹧鸪哨也是有自己的包袱的,他摸了摸口袋,还好头绳带着呢。

两人直接坐的小汽车去上海,这儿离上海很近,而且扎格拉玛族的人还挺会做生意的,家底丰厚。族里人没有多少了,所以这些钱都是大家凑一起在用,没有分彼此。毕竟他们都活不过50,计较那么多也没用。

鹧鸪哨从管家那边将车钥匙拿了过来,直接就坐在驾驶座上。

“你会开车啊?”羽琴真的震惊了,她觉得他就是那种很有大侠风范的人,靠飞檐走壁就行了。没想到啊,现在机械他居然也如此熟练。

“是啊,族里年轻人都会开。”鹧鸪哨点点头,他们族人丁不旺,所以每个人都必须学习各种技能,新的,旧的,都要学。这样才不至于诅咒没解除,就被时代的浪潮淘汰了。

“不错嘛。”羽琴要以新的视角来看待鹧鸪哨这个人了,他能带着一族人去美国闯生活,而且还很成功,那就说明他并不是一个只会跟古墓打交道的人物。书中展示的,只是他其中一面。还有更多的,那就需要她去发掘了。

一想到这里,羽琴心情又不好了。昨晚他都把她手甩开了,她还发掘个屁啊,还是把自己埋了比较方便。

“你要学吗,我教你。”鹧鸪哨觉得羽琴肯定有兴趣学车,她对什么都那么好奇。

“不学。”羽琴一口就拒绝了,她刚成年就去考过驾照了,还需要他教!

鹧鸪哨碰了个钉子,他默默发动了汽车,往上海滩去了。

羽琴打开窗,让风吹了进来。这一路进城,所看到的风景都比较原始。不是绿油油的稻田,就是成片的树林。

满眼的绿色让她心情平静了一些,到了上海之后,她稍微有点要去逛街购物的精神了。

鹧鸪哨一早就找族里的姑娘问好,这上海滩她们觉得最好的旗袍店。开着车直接去了那里,都没绕路去看看外滩。

羽琴先到里面去量尺寸了,而鹧鸪哨就在外面守着。他稍微有点不适,因为店里的女孩子都在看着他,也不知道是干嘛。

“这位先生,你要不去隔壁西装店看看。你这件西装的料子啊,有点厚了。这眼看就是夏天了,得换套轻薄的布料。现在正流行白色的咔叽布,你可以做一套。待会儿啊,小姐的旗袍做好了,你多裁一块下来,去做领带。这样啊,人家一看就知道你们是一对儿。”其实隔壁西装店也是同一个老板,店员很会做生意了。

鹧鸪哨点点头,没想到还能这么做啊。他推开门,立马去隔壁了。

量好了尺寸,羽琴就去挑款式和布料了。这上海的旗袍做得可是大胆许多,线条更紧致,开叉也更高。现在马上就是夏天了,店里都是些十分轻薄的真丝面料,和现代服饰店都快没啥区别了。

她摸着那些顺滑冰凉的布料,突然有了一个主意。

既然她是一个被关进棺材里都不掉泪的女人,那怎么也要让鹧鸪哨亲手把棺材给她抬到面前来啊。

选了一条柠檬黄色的真丝布料,非常轻薄,是半透明的。内衬也是一样颜色的,不过就不透明了。两种料子裁在一起,将肩部和手臂的部分透出来,隐隐约约有几分性感了。

只可惜定做要一个月的时间,今晚是穿不了的。这一个月里会发生什么,她还真不知道。

“羽琴,选好了吗?”鹧鸪哨那边非常快,他毕竟是已经做过一次西装的人了,流程都熟了。

“嗯,选好了。”羽琴把料子给他看了看,先给他一个期待。

“这黄色……,好亮!”鹧鸪哨一看就瞎眼了,这么亮的黄色,做成领带会不会太骚气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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