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一代奇女子,交个朋友!(1 / 2)

加入书签

静静的大概让牧春花看了一分钟,吴有德突然咧嘴笑了起来,露出一口白牙。

    “我脸上有花吗?”

    “~~~”

    牧春花先是一愣,随即俏脸儿刹那间就染上一层红霞,再也不复先前那端庄冷静之态。

    她抿了抿嘴,飞快挪开目光,又伸手捋了下耳边垂落下来的碎发。

    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就没有吭声。

    吴有德就笑呵呵的问道:“春花,既然你现在已经从严家搬出来了,那你住哪里?

    你不要误会,我是觉得这制衣厂有些偏,如果伱住的比较远的话,天天来回上班比较麻烦。我没记错的话,你还有个孩子吧?

    孩子呢?是留在严家了吗?”

    这就属于是明知故问了,别说牧春花愿不愿意,就算她愿意把孩子留在严家,那严振声还不同意嘞!

    严振声起初之所以愿意养这个孩子,完全是看在牧春花的面子上,想安牧春花的心,这才充当一个宽容大度的好男人形象!

    可现在,两人都已经完全闹翻了,眼下更是已经离婚,分道扬镳!

    那严振声还留下这个孩子干嘛?

    又不是他的种!

    吃饱了撑的,还是脑子有泡?

    这世界上不存在这种圣人!

    吴有德之所以这么问,就是想给自己塑造一个知心体贴的暖男形象,以此来拉近两人之间的关系。

    果然,

    听到他这个问题,牧春花眼神闪烁了一下,抿着嘴唇,脸上神情顿时变得有些落寞。

    她轻轻吸了口气,微笑道:“没有,孩子我自己带着呢。”

    “啊?”

    吴有德愕然,惊讶道:“你自己带着?孩子还小着呢吧?”

    说着,

    他转头四处打量,似乎是想看看牧春花把孩子放哪了。

    牧春花又笑了下,说道:“四岁多了,我让他在家待着呢。”

    “才四岁?你不会是让他自己在家吧?”

    吴有德继续演,心里不禁有些同情这个小伙子。

    牧春花点头,满不在乎的说:“没事儿,也习惯了,家里留的有吃的,饿了他自己会吃。”

    “……”

    一个四岁多的小娃娃,自己一人给家呆着,还是寒冬腊月的。

    吴有德很想看看这孩子,到底是多么的顽强。

    他皱起眉头,沉声道:“春花,这我就不得不说你了,孩子这么小,你也放心留他一个人在家?

    万一跑出去丢了可咋办?

    这大冷天的,你就算给他留了吃的,要不了一个钟头就冻得硬邦邦没法吃了。

    孩子多遭罪啊!

    唉……”

    他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走吧,你现在住哪儿?带我去看看。”

    ???

    牧春花脸色有些古怪,目光上下一阵打量。

    注意到她的眼神,吴有德知道对方肯定在揣测自己的意图,眼前这个女人,别看她长的楚楚动人,但却绝不是一个小女子。

    她人生经历之丰富,别说是女人了,就算是绝大多数男人都望尘莫及!

    一,她够美,风情好,气质佳!

    先是在六国饭店当服务员,由于姿色出众引起大佬军官吴友仁的觊觎,以及严振声的仰慕。

    严振声也就罢了,一个酱菜铺小老板而已。

    可吴友仁却不是一般人,这是负责来接收京城的大佬,手下兵马众多,有枪有炮。

    这种人见的女人能少了?

    可他见到牧春花,第一眼就被其征服了,一见钟情,发誓此生要得到她。

    由此可见,牧春花美艳动人之程度……

    ……

    二,她够孝顺!

    为了给老爹治病,她一个黄花大闺女愿意嫁给严振声当二房做妾。

    这一点就更难能可贵了,

    她长的那么漂亮,还是黄花大闺女,想娶她的人数不胜数,但为了老爹,她愿意给人做妾。

    牺牲自己的一切,只为了救老爹。

    这种赤子之心、孺慕之情、至孝至顺,能做到的人,真是凤毛麟角。

    对比一下贾东旭之流,自可见高低。

    ……

    三,她够义气,有良心!

    得知牧春花嫁给严振声,吴友仁一怒之下直接派兵将严振声给抓了,关入大牢。

    为了救严振声,她牺牲自己的清白之躯,委身于吴友仁,只求能换来严振声一条命。

    因为当初严振声给了她钱,救了她爹。

    这是恩,她要报答!

    世间是施恩图报的人很多;施恩不图报的人也有;最多的还是忘恩负义之人。

    这种人多如牛毛,如过江之鲫!

    随着时间的流逝,当初的感激感动就会渐渐磨灭,最后再被有意的给遗忘……

    当然,也有知恩报恩之人,这种人也有不少。

    并非天下都是白眼狼。

    可这种人虽然不少,但报恩也看程度,看情况。

    抬手就报,能力范围内就报,尽力就报,基本上也就是这些情况了。

    比如你当初借我一百块,如今我还你一百五十块,甚至还你二百块。

    这都可以。

    但如果你当初借我一百块,现在你要我的命?

    抱歉,给不了!

    我命只有一条,凭啥给你?

    爱莫能助,敬请谅解。

    脾气暴躁点的,还会再骂一句:滚你妈的,我先弄死你信不信?

    当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让牧春花嫁给吴友仁,这也不是要她的命。

    但这可是四五十年代啊,大街上夫妻俩都不能手拉手的年代。

    在这个年代,女子名节大于天!

    名节对于女子来说,这是比命还要重要的东西!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