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第214章 何雨柱的重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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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何雨柱的重要

    “何先生何先生,这叫什么事情,真的是大水冲了龙王庙,一家人不识一家人了?”

    轿车停下,崩马从轿车中走了出来,人是未见,但是声音却是已经传了出来,不一会,崩马看到何雨柱之后,那是连连的道歉。

    看到自己的老大如此恭敬给自己绑来的人道歉,那位将何雨柱绑来的崩马小弟都吓傻了,他好像已经预感到自己的死亡了。

    要知道崩马可不是一个好人。

    20世纪50年代的澳门,仍处在葡萄牙的管辖之下。

    由于经济不景气,有钱人每天捂紧口袋,底层人民则是过得异常艰辛。

    很不幸,崩就属于是后者。

    出生在贫民区的他,注定不会有顺风顺水的人生。

    作为家里的老大,他没机会去上学,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干家务,然后照顾好几个弟弟妹妹。

    家里没饭吃了,崩就会去当临时工赚点小钱。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过早地体验了在社会上讨生活的艰辛,崩的心态也开始发生了变化。

    他跟几个混社会的小青年走到一起,学着他们做事。

    15岁时,崩找到一个新的赚钱渠道,那就是去当“黄牛”,卖戏票。

    要知道,当时出来买票的可不止他一人,地盘也就那么点,谁能抢到算谁有本事。

    崩自然知道这点,但他也十分懂得用钱来拉拢人心,时间久了,愿意跟着他干的人也越来越多。

    而仅仅过了一年时间,崩就成了小团伙里的头头,手里有了点钱,既可以改善家里的条件,还可以到处挥霍。

    那时的他还花钱买了一辆摩托车,本想着能在人前出风头,结果因为一次飙车事故,门牙反倒被磕掉了一颗。

    正是因为这件事,“崩马”这个名号就一直跟随着他。

    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崩在道上结识的兄弟越来越多,势力范围也越来越大。

    机缘巧合之下,他结识了长年混在“一四帮”里的一个小头目,从此走上了混混的道路。

    “一四帮”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澳门,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它的前身是洪发山忠义堂,统称为“洪门”。

    都说背靠大树好乘凉,有了“一四帮”当靠山,崩做事就更加无法无天。

    那时的他每天顶着“一四帮”的名号,带着小弟到处收赃,用暴力手段行窃。

    而除了这些以外,崩又秘密接触起了药丸交易,还叫上了自己的弟弟一起干。

    只可惜,就在他幻想着能挣大钱的时候,弟弟却不小心染上了药丸,最后还因此丧命。

    这个噩耗让家人难以接受,作为哥哥的崩内心也十分愧疚。

    从那以后,他就将目标转向了赌场。

    当时在葡萄牙的管理之下,澳门到处都是赌场,每天夜幕降临,这里就会灯火辉煌灯红酒绿,充斥着南来北往的赌徒。

    久而久之,澳门也成了知名的“销金窟”。

    作为一个很早就出来混社会的人,崩也非常喜欢赌博,甚至可以说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用手下的话来说就是“就像鱼儿离不开水”。

    所以,他会选择赌场生意一点也不奇怪。

    只不过,彼时的澳门除了“赌王”之外,还有不少同样盯着这块“肥肉”的大佬。

    崩想要出头,可谓是阻碍重重!

    初次踏入赌场的崩牙驹,只是负责跟赌客要点小费,但这并不能满足他的欲望,很快,他就发现了另一个赚钱的法子。

    然而,还没等正式开展计划,新的对手就出现了。

    对方名叫肥仔坤,是另一个黑帮“水房帮”的大哥。

    该说不说,姜还是老的辣,对方设局摆了他一道,他就被关进了大牢里住了半年。

    后来出狱之后,他并没有放弃赌场生意,而是继续扩展自己的势力,势必要在这一行做出个名声出来。

    但这样换来的结果,就是敌人一天比一天多。

    像是曾经介绍他加入“一四帮”的头目,因为跟崩争抢一块地盘,最后闹得不可开交,两人最终也分道扬镳。

    还有摩顶平,这位在澳门摸爬滚打了很多年,黑白两道都有势力。

    当初看着崩风头正盛,还有“街市伟”在背后撑腰,摩顶平心中愤愤不平,没多久就让人找了个理由,把他再次送进了牢房。

    不过也不知道是摩顶平失算了,还是他行事太过猖狂。

    就在他以为给了崩一个教训的时候,崩却反将一军,不仅除了他的几个亲信,还在法庭上将了他一军。

    其实,这还要多亏司警石歧嘟和“街市伟”,两人也算是崩的“贵人”,有了他们暗中帮忙,摩顶平落了个到处逃亡的下场,崩反倒开始一路扶摇直上。

    后来随着赌场的生意越做越大,他的野心也日渐膨胀,甚至还想要跟“水房帮”的人合作,垄断赌场叠码。

    可紧接着,又一波对手出现了,他们就是来自香江的混混,这其中还包括臭名远扬的“贼王”张子强。

    这位也是个“亡命之徒”,身上背负的罪名数不胜数,其中最为让人震惊的就是抢劫装甲运钞车和绑架李的儿子。

    奇怪的是,这两件事明明都可以将他判重刑,最后他却都脱身了。

    前者因为证据不足被释放,后者则是留给了他4亿多港币,让他尽早离开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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