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论偷盗还得是毛球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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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凰岭,相传在那太古年间有真凰栖居,最终殒落此地,令这里灵气极盛,直到现在还是一处宝土,它距离石国西疆二十万里,是一处难得的稀珍领地。

    小不点在得到月婵送的手环后,原本应该自信心大涨才对,可是机智的小不点颗没选择光明正大,正面直钢,而是选择偷偷搞事情,能轻松搞定的事情,干嘛闹的那么大呢?

    来到落凰岭中,小不点将一个大兽皮袋扔给毛球,寻宝还得是毛球,这是他的天赋:“有高手把守,万一惊动,想拿宝物开就有些麻烦,毛球靠你的了,先将袋子装满再说,你尽管去拿,若是闹出动静,我接应你。”

    金色毛球顿时不满,吱吱直叫,这个兽皮袋也太大了,想塞满灵药的话,那得多少株啊?

    落凰岭,占地极广,原始老林密布,是栽种灵药的理想之地,因为太古神凰殒落后,凰血染红这里,土壤有一种特别的灵性,不移栽来的灵株,就是就来生长在这里的古药都不在少数,雨族为了拿下这块领地,曾与很多大族冲突,付出不的代价,最终收进囊中。

    这个地方有大量强者守护,一个弄不好就会惊动守园的高手,也只能靠毛球了,它贼头贼脑,灵觉敏锐,连太古遗种五色孔雀的卵都能偷盗,想来闯灵药园不成问题。

    毛球也没有立刻出手,绕着落凰岭转悠,眨巴着大眼在琢磨,该怎么下手,仔细寻找漏洞,希望万无一失,若是为此付出代价,那就得不偿失了。

    “哧溜”一声,毛球化成一道金光没影了,进入落凰岭,它贼头贼脑,通体金黄,只有拳头大,落入草丛中后,谁都难以见到,大半日后,远处的草丛传来的声响,毛球出现,肚子被撑得滚圆,它都快走不动了,直接是翻滚着出来的。

    给毛球的兽皮袋子早就被扔了,根就没派上用场,!它只是拉着一根藤条,上面缚着十一株晶莹闪烁的灵药,是打着饱嗝回来的。

    “神人啊,你仅去了一趟,直接就弄出来十一株灵药?”大红鸟惊的眼睛差点瞪出来,这也太强了,要知道,一座灵山也只能生长一株灵药而已,它爬了多少座灵山?恐怕也唯有这等染有凰血的地方才能有这么多灵山吧。

    小不点咧嘴,心都在滴血,毛球肯定是祸害了个够,它带回来的显然是少数,大头早就进了它的肚子中。

    “浪费可耻啊。”他念叨着。

    毛球浑身金霞灿灿,心满意足,每次打饱嗝都有霞光从它嘴里冒出,天知道到底祸害了多少灵株。

    至此,谁都明白了,落凰岭估计被它给败光了。

    “毛球里面到底有什么啊?”清风好奇地问道。

    一提到这个,毛球顿时很兴奋,一双爪子比比划划,大眼睁的溜圆,恨不得拉不点他们一起去围堵,捉住那个家伙。

    “有稀世的灵物,到底是什么?”不点弄懂了它的意思,但却不知道它为何那个生物起的名字究竟该叫啥。

    “怎么才能抓到?”清风问道。

    毛球比比划划,那意思是,那只生灵能上天入地,可以钻土而行,它差点抓住,但是却令其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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