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第107章 野猪王,庞大野猪群(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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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瞄准爆头的一枪,结果从野猪的头下侧穿过,打在地上。

    陆建升话音落下,也不管他们听没听进去,他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队友,

    随着陆建升枪声落下,

    陆二牛和柳胜利的枪声响起。

    扑通一声,倒地不起。

    陆二牛兴奋的说道。

    虽然成年公猪凶悍,

    “干个屁啊!二牛你也太莽了,这么多头野猪,建升哥不是给咱们说猎人最忌贪心吗?要知道咱们来的路上打死的狼皮都没来得及剥。”

    要知道公野猪就生性凶猛,更何况是野猪王,那简直让人闻风丧胆,野猪王的皮肤坚韧异常,即使是老虎也要望而生畏,主动避让!!

    眼前的这头野猪王更是身上布满了伤痕,一看就是战斗经验丰富的野猪王,还是一头枪篓子。

    连忙向陆二牛和柳胜利冲去,

    而且有野猪王和没有野猪王的野猪群,是两个概念。

    这个距离不利于他们击杀这头野猪。

    好在,他们这个位置,距离半山腰的山坡地有点远。

    陆二牛问道。

    不然,惊动了野猪群,还真是麻烦。

    柳胜利直接吓得面目失色,此时野猪跑的飞快,他们在想填充铁砂,根本不现实。

    再定眼观瞧,只见前方百十米开外,

    一只大公猪,正在使劲的在橡树上磨蹭,橡树因为母野猪的磨蹭,不断的摇晃。

    不时有橡树果落下来,野猪咬在嘴里,嘎巴作响。

    不过此时,只能看着野猪半个身子,

    陆建升甚至还要催促他们二人赶路,哪还有时间去剥狼皮,能在天黑之前到达野猪岭就不错了,

    他自然不可能干这种丢了西瓜捡芝麻的事,事实也和他想的一样,

    天黑了才侃侃到达山洞附近,而且如果携带狼皮,不仅仅是耽搁时间,会更容易吸引猛兽,尤其是夜里。

    有野猪王的野猪群,轻松就能聚拢几十头野猪,甚至随着时间推移,猪群的规模会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

    猎人往往死于贪恋,上次老鹰崖白白多抬母鹿走那么远的山路,陆建升已经是深有体会。

    然而他们的土枪,根本对野猪产生不了致命的伤害,反而是激怒了野猪,

    陆建升一直看着山脊走远,随后他们又来到一处山腰的山坡地,就相当于一个簸箕崴子。

    而且好不容易找到落单的野猪,这要是让它跑了,裤衩子都亏没了,身为有经验的猎人,他可不想错过这么好的机会。

    好在陆建升心里强大,两枪一枪打到头,一枪打到猪身子,要是一般猎人,在这种情况很容易失误。

    “砰!”

    我靠!

    “嗯。”

    这个位置,只有野猪的脑壳和屁股暴露在他的视野之中。

    “砰!”

    “砰!”

    陆建升安排着,这是最谨慎的安排,

    如果他爬到青石上,能一枪给野猪爆头,那是最好不过的,但是山林之中,树木众多,别看距离不远,野猪有一点察觉都很容易打偏。

    “二牛听胜利,先走。”

    别管什么玩意,

    要是野猪王身边没有野猪群,他也照样干。

    他们哪里知道陆建升当时舍弃狼皮,他心里也在滴血,这几头狼皮最少也值上一些钱,这些钱虽然不多,但是谁会嫌钱少呢!

    如果是返回的路上他肯定一毛不拔的剥皮,全部装进自己的麻袋里,

    但是这是去野猪岭,一是路上翻山越岭,陆二牛和柳胜利毕竟是第一次,其中也耽搁不少时间,恐怕天黑之前很难到达野猪岭。

    打到这头野猪,他们三人就可以回去了。

    所以,大山里有个规矩,一旦猎人发现野猪王,一定要打掉它。

    趴在大青石上,举起枪,对着这头公野猪瞄准。

    只见三百多斤的大野猪,

    靠,大早上的,就开始忙活这个。

    只见前面大青石,高大约有两米来高,长十几米,露在山体外面的部分宽七八米,

    这块大青石距离公野猪大概二十来米,应该是一个非常不错射击位置,

    “二牛,胜利,从这边绕过去,包抄野猪的后路,等会我枪声一开,你们立刻就对着野猪射击,听到没。”

    不过只要猪脑袋,暴露在他的视野之中那就够了。

    “还不快把野猪绑好,我去砍颗细树,等下伱们抬着回去,我负责掩护。”

    陆建升没好气的说道,现在可还不是高兴的时候。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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