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 矛盾滋生(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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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不算漂亮,但气质挺文艺,皮肤白,说话细声细语。钱增兴对她有好感,但自己已经有妻有子,在那个含蓄的年代,做这种忘恩负义的薄情的,不是钱增兴能越得过的道德标准。

但是那些风言风语多少还是会传进街坊邻里,甚至是妻儿的耳中。

钱书言十岁的时候,生母得了重病,两年后撒手人寰,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钱增兴收拾了妻子的后事,一年后正式把第二任妻子带回家。

钱书言正处在叛逆期,对这个本来就没什么好感的后妈,就更没可能相处的好了。

不过那会儿他也要上初中了,于是钱增兴就把儿子送到了寄宿学校,父子俩的感情从那个时候就已经有了隔阂。

钱书言不愿意跟继母相处,即使周末和寒暑假也宁愿呆在奶奶家。

爷爷奶奶疼爱他,也不止一次承诺过以后要把家里那套商品房留给钱书言结婚。

但问题的分歧就在这里,爷爷奶奶去世后,如果没有明确的遗嘱,他们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只会是配偶父母及子女,没有孙辈这一说的。

很多不懂法的人,在这一点上就会因为理解有误,产生误区。

我以前跟杜叔聊天的时候,就听到过这样一个案例。

说一对夫妻离婚后各自组建家庭,孩子就被留在爷爷家养大。

爷爷疼爱这个没爹没妈的孙子,对他宠溺有加,并留下口头遗嘱,自己百年之后,唯一的房产留给孙子继承。

于是问题来了,在孙子十几岁的时候,爷爷突发脑溢血去世,根本来不及交代身后事。

孙子未成年,也不懂得去证明遗嘱,并接受遗产标的的转让。结果在半年后,根据继承物权法还是什么法规的相关条例,半年内没有提出遗产继承异议并主张权利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法律上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因为孙子并不是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当然继承人。

“所以,在钱书言的爷爷去世后,他家里也发生了同样的问题。因为没有及时主张过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在后来继母生病,面对这套房子的处置问题上时。从法律上讲,它应该是由钱增兴继承,也就是说钱增兴有权利把房子卖了给妻子看病,而不是必须留给儿子结婚。”

我说,可是道理是这个道理,但家人之间,哪里是应该讲道理的呢?

钱书言从小就有心结,觉得母亲在世的时候,父亲就已经精神出轨。后来母亲生命,也不见父亲有多尽心尽力。

后来那么多年过去了,他虽然心里不爽,但自己也已经成年,父亲继母都渐渐老去,总归还是一家人。

等自己结婚生子,天伦共享,又哪里还会又那么多疙瘩纠结?

可偏偏为了这个婚房,闹出这样的事端。

成为了父子之间,再也没可能调和让步的导火索。

“再后来,钱书言认识了自己现在的妻子。是个家底殷实的富家女。听说钱增兴为了帮儿子买婚房,即使退了休,还在到处找工作,给人做咨询,当顾问,甚至帮出版社校对文献之类。可是钱书言直言表示不需要,因为他的未婚妻家里很有钱。”

我说,这样的行为等同于入赘。

男弱女强的婚姻,至少在当代国情和社会文化普遍的认知里,能够过得毫不压抑,相敬如宾的,少之又少。甚至会让人有一点感觉,钱书言这么做就好像故意在报复他父亲一样。

钱增兴的心里,一定也是非常难过的。

而且钱书言辞掉了药监相关单位的公职,去了妻子所在的城市。

他找了一个制药公司研发岗位的工作,据说,他的岳父也有投资。

这下子,不仅家庭上没有地位,就连工作上也处处压制。

明明很有能力,但在别人看来,这饭怎么吃都软。

“钱书言的婚后生活,如一开始预料的那样一言难尽。妻子娇生惯养,脾气暴躁。动不动就要查岗,总是无事生非闹脾气。就因为钱书言开会没有及时接她电话,那女人气冲冲跑到公司当众扇了他一个耳光。”

“事后得知妻子怀孕,钱书言忍了下来,本来以为有了孩子以后,生活能平顺一些。没想到岳父家的生意重整,把原有的制药公司进行了改组转卖。新股东一接手,钱书言就连工作都丢了。原本想着干脆等妻子分娩,两人一起把孩子带大些在考虑出去找工作的事。”

“没想到,妻子越发嫌弃他呆在家里无所事事吃软饭。两人争执得也越来越频繁,最后妻子一气之下提出离婚。而两人结婚前是有协议的,如果离婚,钱书言一分钱都分不到。”

“原本以为妻子只是一时生气,加上肚子里的孩子都已经五个月了,钱书言以为只要哄哄她,就能让她回心转意。没想到半个月后,产检大排畸结果出来,说孩子先天无脑儿。”

一般产生无脑儿的因素很多种,但常见的无非是辐射和药品感染。

结合起钱书言之前的工作,岳父一家把所有责任都推在他的身上,却不想想,他原本在S市药监事业单位做的好好的,要不是因为结婚去了妻子的城市,又怎么可能进制药厂。而且这个工作,也是岳父一家给他安排的。

现在孩子出了事情,所有人却都把矛头指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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