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5(1 / 2)
曲思文喜欢曾煦,是万花山小区和金溪湾小区都知道的事儿。个把月前,安吉拉和满满就找孟甜甜告过状:“她是金溪湾的‘公主殿下’,想来咱们万花山招驸马,想得美!”
“那让她做我们万花山的压寨儿媳妇行不行?”孟甜甜换了个思路。
“不行!”安吉拉和满满一左一右缠着孟甜甜,“你去和她说,别打曾煦的主意!”
孟甜甜不懂,也不爱掺和这种事儿,但不能不罩着自己的姐妹,便去找了一趟曲思文:“你跟你们小区找一个,就不行?”
曲思文穿着条泡泡袖的小裙子,歪着头,眨了眨眼睛:“公平竞争,就不行?”
孟甜甜不喜欢曲思文的做派,但也不讨厌,顶多算不是一路人。
后来,孟甜甜对安吉拉和满满撒了个小谎:“搞定!她不会再打曾煦的主意了。”
孟甜甜心里打的小算盘是:公平竞争?对啊,公平竞争!曾煦只知道学习,不爱玩儿,不爱笑,连吃都不爱吃!他妈做的红烧肉那么那么香,他只吃一块儿?这种呆头鹅怎么可能早恋?他不可能被安吉拉和满满追上,也不可能从了曲思文。
不出孟甜甜所料,曾煦不“鸟”曲思文。
这好景不长,曾煦跟着曲思文回家了???
怪不得安吉拉和满满找她算账。
安吉拉:“你到底有没有警告曲思文啊?”
满满:“这要是让曲思文得逞,万花山在金溪湾面前,就再也抬不起头来了!”
孟甜甜这可忍不了了……
孟甜甜单枪匹马杀到金溪湾小区。她只跟曲思文在小区里玩儿过,不知道曲思文住几楼几门,只能一栋楼一栋楼地喊:“曲思文!曾小煦!”
“你找曲思文?”一个穿中学校服的女孩子从孟甜甜身后问道。
那是孟甜甜第一次觉得一个女孩子漂亮。
红白相间的校服,是她们那片儿最好的中学。
她梳着马尾辫儿,头发又黑、又长,眉毛弯出两道好看的弧度,眼睛里有光,嘴巴是好看的粉色,牙齿整整齐齐……孟甜甜像写作文的时候一样词穷,在结尾处只能感慨一句:啊,漂亮!
这个时间,她一定是放学回来,衣服一点儿没脏,马尾辫儿光溜溜得像新梳的一样,脸上没一点儿汗渍。这一切在孟甜甜看来就是个奇迹!要知道孟甜甜放学回来,亲妈丁燕子都会打趣说:“挖煤回来了?”
“姐姐,”满世界认儿子的孟甜甜,难得做一回小乖乖,“你认识曲思文吗?”
对方不愧是中学生了,不虚长孟甜甜三岁:“你先回答我两个问题。”
“什么问题?”
“曲思文欺负你了?”
“没有。”
“那你这么凶巴巴的,是要欺负曲思文?”
孟甜甜抹了一把脸上的汗,连连摆手:“不是不是!”看自己的手黑不溜秋,她又匆匆背去了身后。
对方从米白色的书包里掏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递给孟甜甜:“那你是曲思文的朋友?”
纸巾好香。
孟甜甜被熏了个晕头转向,觉得自己不像自己了,便以攻代守:“你这都三个问题了!你到底认不认识曲思文?”
“我是她姐姐。”曲伶伶一笑更好看了。
那是孟甜甜第一次见曲伶伶,也是堂堂“山大王”第一次在一个人面前自惭形秽。后来,孟甜甜又见过曲伶伶无数次,曲伶伶当她是另一个妹妹,她当曲伶伶是女神,二人比亲姐妹还合得来。以至于三年前,当孟甜甜看到曾煦小学五年级的课本上,空白处尽是曲伶伶的名字时,她还笑得出来:“你干嘛写我女□□字?”
却不料,曾煦怒气冲冲地将课本抢了回去。
当孟甜甜看到曾煦被捉贼捉赃的样子,她笑不出来了。
离婚三年,将自己“大隐隐于市”三年,孟甜甜和曲思文也有三年没见了。
上一次见,还是在孟甜甜和曾煦的婚礼上。
恍如隔世。
“这几年你跑哪去了?”曲思文连珠炮似的,“不是我说你,离婚又不是天塌下来,曾煦不要你,你还有我们,你不能灰溜溜地做逃兵啊!你一走,岂不是便宜了曾煦?你都不知道这几年曾煦发展得多好。就前两天,我去他公司坐坐,不好空手去,给大家带了我亲手做的曲奇,你猜怎么着?大家的下午茶是五星级酒店特供的,幸好曾煦哥哥给我捧场,说我亲手做的曲奇更好吃,不然,我多下不来台啊!哎呀我扯哪去了?我就是说,甜甜,你太便宜曾煦了!”
好家伙,这信息量也太大了。
孟甜甜脑子都不够使了。
曾煦不要我?!我做逃兵?!我真是excuseme了!
另外,你和曾煦很熟吗?都多大的人了,还一口一个曾煦哥哥?肉不肉麻?对了,你和曾煦也认识二十年了,也算是很熟,不过上初中的时候,你三天两头给曾煦带早餐,他一口没吃过,都进了我的肚子,这我都记得,如今你说他给你的小饼干儿捧场,ok,算你出息了。
以上,在孟甜甜的脑海里像流星般一颗颗划过。
只有一件事,像一轮明月高高挂。
就是曲思文那句:你都不知道这几年曾煦发展得多好。
换言之,你都不知道他赚了多少钱!
“那个……”孟甜甜没忍住,“展开说说?”
曲思文一愣:“哪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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