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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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洛眼睁睁看着他在‘户口本’上以担保人的身份签字画押,深感对不住人家。

昨日拿人当猴耍了一回,今日又借着公主变相施压,眼下还劳烦人家给自己作担保……真是怪不好意思的。

与户口本相比,纸张成卷的手实好比老太太的裹脚布,主打一个长…

还有排在明洛之前的那个行商,人家不是来上户口的,而是来办远途需要的身份证明—一种统称为公验的文书。

平民百姓们不论因何缘故,但凡离开户籍所在地,每经过一座城池关卡都需要核验身份,包括所带的奴仆牛马资产,均要账实相符,不得有出入。

比如做官赴任的叫“告身”,民兵开拔的叫“总历”,驿站独有的叫“符券”……而百姓白丁的‘身份证’即能简单证明是良民、有籍贯、来路正当的文书,叫“过所”。

一般像明洛这种的上户口,往往是由族中牵头,族老作保,将一应材料写成牒文,然后上交给里正核实情况。

如果属实由里正签名后往所在的县衙或府衙送去,由县尉审核通过后再往州郡一级上报。

而明洛作为城里人,免了县尉的这一道手续,直接可由府衙的户曹审核批示,签字盖章。

只能说长安作为唐朝的帝都,吏员素质也比小地方的要高,办事也不那么死板苛刻,非得走宗族—里正—府衙的流程。

毕竟帝都的贵人多如牛毛,一不小心就容易开罪人,吏员多半都挺有心眼,比如给宋家父女俩办手续的这位户曹。

说到底,人就是等着宋家父女俩摊个底牌,没点依恃凭仗,也敢冒冒失失地往府衙来办事?

……不可能的。

今儿的丘英起便等同常规流程里的里正一角。

三张不大不小的纸券很快签字盖章完毕,然后其中一张黏在了宋平带来的手实之后,剩余两份大概是作备案留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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