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2 / 2)
五年前苏县的县令是黄民元,已经在三年前调去了其他县做县令,在他任职的第二年,收藏账本的地方走水了,把那些账本烧的一干二净。
按理说,账本应该有两份,一份留着查看,一份藏着保留,并且这两份账本不能放一起。
但当时县衙搬迁,因为来到新的地方那些东西没有立马划分开来,于是两份都被烧光了。
纵火犯是个老头,他说他是因为看不得当官的过得好,于是想一把火将县衙烧了。最后老头被拉去集市斩首。
烧毁账本这事还是很严重的,按道理黄民元要上报给朝廷,而朝廷也应该治黄民元的罪。
可没有,这件事朝廷那边只回了两个意思,一是知道了,二是之后的账好好做不能再出现这样的错误。
这引起了陆铭云的注意。
烧毁账本无疑是为了隐瞒苏县的经济情况,但这苏县肉眼可见的寻常,有什么好隐瞒的?
除非,这账本里记了什么不该记的东西。
账本和卷宗不一样,账本的数是上上下下要对得上才不露马脚,改动起来太麻烦,而卷宗完全可以修改一本再放回去。
陆铭云便花了好几天想把卷宗翻遍了,还真让他找出一本字迹比较新的卷宗来,这卷宗正是黄民元在的时期时的卷宗。
这段时间里,黄民元很可能做了什么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事。
苏县位于中部,通外敌有些不现实,那就只能是与敏感的皇位之争有关。
陆铭云一共带了三个侍卫,一个去处理他烧的尸体,一个守着李末伏,还有一个被他叮嘱去查黄民元的事。
忙活了好几天的陆铭云好不容易回来得早点,他忽然特别想见李末伏,于是往院子里的后院走去,没想到看到的却是一个神婆在亭子里跳来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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