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你简直像个邪修(2 / 2)
“不过你也别挣扎了,王富贵死的时候他俩就在那,曲、王两家的恩怨,听得也都差不多了。”
王管事不可置信地向二人看去,却发现沈落河和花习剑两个人,脸上表情都没变化一下。
王家的秘密,彻底保不住了。
这下,才是是真的完了。
……
……
南枝不去看王管事,只觉得他又可恨又可怜。
可恨的是为虎作伥,助纣为虐,可怜的是,一大把年纪,明知对错,却妄图自欺欺人。
这对师兄妹,其实早就到了。
要是二人愿意救王富贵,刚才就出手了。
如果不是南枝假意要杀王辰,估计这俩人拍拍屁股就走,都不带冒泡的。
还是那句话,修仙之人,修的是心,修的是道。
你拿镇妖司压他们,和蚂蚱跟一群老鹰说,你要是不听我的话,我就不产卵一个道理。
——老鹰才不管你产不产卵,因为它吃的是兔子。
“谁同你说,镇妖司见鬼就捉的?”
南枝摇摇头,转头向二人介绍起绾娘来:
“这是曲绾,我的朋友,家住城隍庙,三十年前,她全家因王富贵陷害,含冤而死。
前些时日,她托我替曲家申冤,我这才带她进了王家,这些都是禀明过门神灶王爷的。
绾娘,这是沈落河沈道友,这位是花习剑花道友,他二人同我一般,皆是侠肝义胆,嫉恶如仇之人。”
“绾娘见过沈仙长,见过花仙长。”
绾娘见二人并不似想象中对她喊打喊杀,也就放下了戒备:
“曲绾一家三十七口,含冤负屈而死,我在这定远游荡三十年,才碰上枝姐儿,肯替我申冤报仇。
王富贵是我所杀,同枝姐儿无关,求二位仙长明鉴。”
“咦……这位娘子,不知你可还记得,一位跛脚道人同小道童?”
沈落河盯着曲绾看了好一会儿,眼中忽然透出一点明悟。
“自然记得,昔年我在酒坊算账,见一跛脚道人带着个青衣小道童,无钱结账,便舍了他们一顿饭钱。”
绾娘不明所以,但仍回答道:
“那道人见我如此,便用一只白皮葫芦里装的酒虫抵押给我,充当饭钱,我曲家‘神仙酿’的名头,也有这一半原因。”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沈落河目露悲恸之色,不住叹气,往后退了两步,郑重向绾娘行了一礼:
“那道人乃是家师,青龙道人,道童便是在下。
昔年家师见娘子心善,便有意赠娘子酒虫,本是随心之举,却不想,酿成这般大的苦果。
实不相瞒,家师多年修为未有存进,寻人算上一卦,才知还有因果未了,牵扯众多,故而才叫我二人下山……
确原来,根节儿在这。”
绾娘愣住了。
她细细辨认,可也认不出眼前这俊美郎君身上,有那道童影子。
按照年纪来算,似乎也对不上。
应当是仙人手段?
“绾娘不过蒲柳之姿,怎堪劳烦仙人记挂。
曲家之祸,是我错信小人,也是王富贵心存贪念,有意嫁祸,与仙人何干?”
曲绾沉吟片刻,苦笑一声:
“如今王富贵已死,我大仇得报,已经没什么遗憾。
只是,上仙昔年所赠酒虫,如今已被血肉污染,成了这般模样。”
众人视线落在南枝怀中。
她刚才趁这俩人说话,跑去发蛇里扒拉半天,总算把绾娘的头寻了回来。
“啊?这虫子跟绾娘脑袋长一起了,你师父……还要么?
而且这拿回去,真的还能泡酒吗?或者,拿回去当装饰品?多冒昧啊。”
南枝十分实诚,举了举手里的骷髅头:
“再说了,把绾娘的脑袋摆在屋子里,怎么都觉得怪怪的。”
但见那骷髅森森白骨,被乌黑发蛇包裹,发蛇乱舞,无数纤细发丝扭动、挣扎、仿佛有生命一般。
透过两颗黑洞洞的眼窝,能看到通体血红,胖嘟嘟,跟骨头长在一起的大肥虫子。
沈落河:“……”
花习剑:“……”
他们能替师父拒绝吗?
还有,你别以为我没看见你拿手戳骷髅的天灵盖!
虽然镇妖司不歧视出身,可你这样真的很像邪修啊!
况且,一想到王家卖的酒,是用这东西泡出来的……
经年累月的冲刷,女人头发被泡软,稀碎皮肉落入酒中,更别提还可能有骨渣和蛆虫……
几人的喉咙都有点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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