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阴间和地狱(一)(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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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事情告一段落之后,我问过张九炎,为什么超度的人里面没有高海红,也就是邱鸿高的母亲。张九炎说关于高海红,他是真的管不了,也不是简单的超度就能够让她好过的。地府的惩罚非同小可,如果每个人都靠超度或者做点善事就能抵消一切罪孽,那未免太过容易了。

我心里有些为高海红愤愤不平,做尽坏事的人明明是邱鸿高,他才是十恶不赦的人,有报应可以直接应在他本人身上,为什么要让他妈妈在下面受罚,这是对她的不公平。

张九炎回答说邱鸿高作恶,让他最在意的妈妈受报,这是共业共感。这世间再没有比天道、因果更公平的事了。而且邱鸿高的业报也已经开始了,他会继续活着,却会活得比流浪狗都不如。从现在起他天天都要承受来自身心的折磨,还会在他活着的时候受完后面几辈子的苦,再下地狱去受罚。至于在下面要受些什么具体的刑罚和受苦的具体时间,就要看十殿阎王怎么判了。

关于“十殿阎王”,张九炎给我讲得很详细。他给我讲的这些知识里面也包含了很多关于阴间的管理系统和传说。

在古代印度神话中,阎王是管理阴间的神。印度现存最古老的诗集《梨俱吠陀》中已经有关于阎王的传说,而此观念的形成应该可能要更早一些。在佛教创立后,沿用了阎王的观念,认为阎王是掌管地狱的神。

很多人会把阴间和地狱混为一谈,其实这种理解是错误的。阴间也可称作冥界,其包含了地狱。而地狱是特指阴间囚禁和惩罚生前罪孽深重的亡魂之地,也可以说是阴间的监狱和刑场。

在佛教中,阴间的最高管理者是地藏王菩萨。《地藏十轮经》谓其“安忍不动犹如大地,静虑深密犹如地藏”,所以称之为地藏王菩萨。他曾立下誓言“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不空,誓不成佛。”

而在我国道教中,阴间的最高神灵则是酆都大帝和后土娘娘。

酆都大帝亦称丰都大帝、北阴大帝,是道教尊奉的阴间的最高神灵,地府冥界的最高神主,为天下鬼魂之宗。

后土娘娘,即后土皇地祇,全称是“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后土皇地祇”,是道教辅佐神“四御”中的第四位神,亦是主宰山川的女性神,人们常说的“天公地母”,天公是玉皇大帝,后土皇地祇就是地母。

还有一位来自汉族民间信仰传说中掌管幽冥的主宰,东岳大帝。东岳指的是山东省的泰山,东岳大帝就是泰山神。传说东岳大帝掌管人间生死,管理阴间鬼魂。

关于阎王的信仰传入我国后,与我国本土宗教道教的信仰系统相互影响,演变出具有汉化色彩的阎王观念,即十殿阎王。

十殿阎王的说法可不是舶来品,因为最初佛经中并没有这一提法。这是我国独有的,本土特色的阎王管理体系。人死之后,进入阎王殿,从第一殿开始,每殿七天,前七殿四十九天,称为慎终期;后三殿是百日、周年、三年,称为追远期。

我对未知的一切都兴趣浓厚,尤其是玄学这类无法通过自己得知的事物,张九炎便给我具体讲了讲这十位阎君。

冥府一殿秦广大王,为广明王蒋子文,司掌人间寿夭生死册籍,统管吉凶。审查来人一生功过,基本情况已由各地城隍、土地、查察司汇报此殿,最后由秦广王亲审宣判,功过相当者,免受其刑,直转第十殿转轮王处,或者按照其生前所造善恶发放投胎,或男或女、或贫或富等。罪孽深重者,发配各殿大小地狱承受应得酷刑。

冥府二殿阴德定泰素妙广真君休真君楚江大王,为东汉末年义阳侯厉温,司掌正南方沃焦石下的活大地狱。堕此鬼犯都是违伦常,乱法纪,造孽无数,至死不悔之恶徒,如在阳间犯下欺骗大众玩弄法纪导致灾难,或利用权位,巧取豪夺,吸民膏脂等等便进此大地狱。

另设十六小地狱:黑云沙小地狱;粪尿泥小地狱;五叉小地狱;饥饿小地狱;焦渴小地狱;浓血小地狱;铜斧小地狱;多铜斧小地狱;铁铠小地狱;幽量小地狱;鸡小地狱;灰河小地狱;斫截小地狱;剑叶小地狱;狐狼小地狱;寒冰小地狱。

如在阳世犯下:符咒惑人;谋财产;或拐诱少年;逼良为娼;或组恶质帮派;走私贩毒;鱼肉乡民;诈赌坑人;非法骗婚;伪造证券;贩卖伪药;扰乱秩序;危害健康;为君不仁;为父不慈;为子不孝;为师无道;为徒无义等等……进此小地狱受苦刑。

此殿判案严明,按罪分发上、中、下之狱,随业轻重,各受其报,或一处报、或多处报,乃至十六处之多。此殿设有火柱、铁床、钢叉、剑叶、犁地、鞭挞、砧截、寒冰等小地狱,个个刑罚严酷,无不悲惨难熬。期满再转至第三殿,查考有无第三殿管辖的罪恶。

冥府三殿洞明普静真君宋帝大王,为唐朝工部尚书余懃,司掌东南方沃焦石下的黑绳大地狱。此狱鬼犯身上分别被画上八、十六、三十二条黑线,狱卒用炽燃锯斧沿线锯割,血肉淋淋,内脏横流,于哀号惨呼中反复生死。

另设十六小地狱:碱卤小地狱;麻环枷纽小地狱;穿肋小地狱;铜铁刮脸小地狱;刮脂小地狱;钳挤心肝小地狱;挖眼小地狱;铲皮小地狱;刖足小地狱;拔手脚甲小地狱;吸血小地狱;倒吊小地狱;分髃小地狱;蛆蛀小地狱;击膝小地狱;瓟心小地狱。简称八小地狱:捣舂地狱,抠眼地狱,倒烤地狱,刖足地狱,吸血地狱,蛆蛀地狱,穿肋地狱,抽筋地狱。

如在阳世犯下:忤逆尊长;背信弃义;教唆兴讼;不认为君王领袖、主官;不忠职责;存心背叛;渎职侵权;散播邪知邪见;狂妄乱为;忘恩负义;污蔑于人;嗜杀成性;为恶人狡辩使其逃脱;结党营私;玩弄权势;搜刮民膏;贪官污吏;高官显耀却作恶多端等等……犯以上罪事,都发入黑绳大地狱,再查出所犯事件的性质,分发至小地狱受苦刑。

此狱亦谓不死地狱,即不一次捣死,永远捣下去。鬼吏将鬼犯拖臼中,石杵捣其肠肚,顿时皮开肉绽,再捣则成酱泥。鬼犯肠肚虽成酱泥,依然未死,鬼吏再将其拖出,换另下一个鬼犯捣舂。如此轮流不歇,折磨或经百千万年。期满再转至第四殿,查考有无第四殿管辖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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