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怪咖,眼高于顶(1 / 2)
“是不是兄弟,你不知道啊!”容昊宁轻松的回击过去,那腹黑的本质显露无疑。
唉!
夜信诚为自己当初眼瞎看中这么一个人当兄弟而后悔不已,他心里愤愤不平,不是都是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的吗?
到他的面前,这可倒好,翻了个个,倒过来了,兄弟如衣服,女人如手足!
“快点走,前面开路”方倾语双手环胸盯着他说。
“嫂子,你太伤我心了。我对你可是掏心掏肺,你居然是这样回报我的”夜信诚捶足顿胸,又开始哀嚎了。
方倾语眉头紧皱,立马跳到离他两米远的地方,一副‘我不认识你,你不要靠过来’的样子,气的他差点吐血。
“得了吧你!赶紧的!”容昊宁看出她的不耐,赶紧出声警告他。
收到他严肃的表情,夜信诚心不甘情不愿的收起刚刚那一副哀嚎的样子,两步并成三步,走到他们前面乖乖带路。
站在图书库的门前,方倾语觉得她在万绿丛中看到一点红,鹤立鸡群。
这个图书库异常的新鲜,老城区几乎所有的房子都是上百年的历史,都带着浓郁的古韵,难以抹去,可这座房子就是个个例。
没有老城区老房子特有的红木门,银白色闪亮的不锈钢大门远远的就可以看见,摒弃了老城区原有的特色,这样的人家不是应该去新城区的吗?
站在图书库的门口,看着这些建筑,方倾语得出一个结论:主人家的脑子很纠结!
似乎是看出了她的疑惑,夜信诚一边敲门,一边说:“图书库的主人,是个怪咖!喜欢去除糟粕,取其精华,新旧共存。”
“那老城区的人怎么会容得下他?”方倾语看了看周围居民的房子建筑问。
“老城区的人不是你想的那样”夜信诚一听她这话,就知道她这是误解了,刚打算解释门就开了。
“卡啦——”
门开了一条缝,钻出一个年轻人的头出来,那人见到他的时候,明显的表示出意外。
“呦!夜少爷,是你啊!别在门口站着了,快进来吧!”那人语气轻佻的和夜信诚交流,完全无视了在他身后的他们。
方倾语一眼就判定了这个年轻男人的特征:眼高于顶。这样的男人能与夜信诚相交,简直就是个奇迹。
“夜信诚,你这个人我最了解了,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来我这什么事?”那个男人一边走一边说着。
“能有什么事!好事呗!”夜信诚跟他明显很熟,也不客气直接找个地方坐下,“这是我常跟你说的耗子容昊宁,那个是他的未婚妻陆倾凰。”
“你们好,我叫古城,是这家伙的朋友”那个男人听到他的介绍也没多大反应,只是礼貌的介绍了自己,很不客气的指着他叫‘这家伙’。
两个人的兄弟感情很不一般,只可惜那个叫古城的家伙太过自大,不适合和她结交。
古城和他们因为夜信诚的关系有了点头之交,不过她现在更关心的是图书库的事情,一个眼神直接递给夜信诚。
接收到她不耐烦的眼神,夜信诚立马收起玩笑的意思,他可抗不起身后两个人的合力围攻,说:“古城,别给少爷我扯那些没用的,我嫂子想看书,我就把她带来了,开门。”
‘开门’的意思是开图书库的门,古家是个世代书香门第,祖上流传下来的,以及收藏的书籍有很多,可以算是一个小型的博物馆了,古家很珍惜这些书籍,特地打造了一间防火防盗的存到室。
古城瞄了两眼他们两个,沉思片刻,最后看在夜信诚的面子上点了头,“好吧!你们跟我来!”
跟在古城的身后七拐八弯的走着,夜信诚撇了撇嘴说:“最烦的就是这个,不就是一堆破书嘛!至于你家这么防着吗?”
“跟你这种没有品味的人,我无话可说”古城摊了摊手,似乎是习惯了他这种口气。
夜信诚被他一句话噎的没了下文,闷闷的跟在最后面,他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古城这里吃亏了。
在他们快厌烦那么绕的时候,古城终于停了下来,“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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