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番外之齐澜陶醉篇———第二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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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上天将你送到我身边,将我救赎,那我便爱了又何妨?

但是,为何我们说好的永生永世不离后,转眼你就淡出我的生命?

世间最残忍的事情,并不是阴阳相隔;而是我爱你更甚于当初,你却将我忘诸于脑后。

——题记

桐华山脚下,有个小村庄,村上面积不大,只有几十户人家。

这里景色宜人,真真似桃源仙境般美丽,只是并不如桃源那样隔绝。

小村名为瓦溪村,是因村里西头的那条小溪而得名。没人知道瓦溪为何要叫瓦溪,他们只知道瓦溪这个叫法,从很遥远的时候就流传下来了。

瓦溪的水是清凉甘甜的,平日里村名洗衣做饭的水是从这儿取的,孩子们钓虾叉鱼,也是在这儿。

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生活在这里的村民都是质朴醇厚的。

村里有户姓温的人家,是世代行医的,村里人要是有个三病五灾的,都上他那去看看。几帖药下来,很快见好。他也不图钱财,只让看病的人,平日多帮忙照料一下他的独女。

温郎中的发妻去世得早,留下一个女孩儿,叫做温琦岚。温郎中醉心医学,将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了对草药的研究上,时不时上山采些药材。这样,温琦岚在李婆婆家住几日,又去张阿姨家住几日……这样,吃着百家饭,穿着百家衣的温琦岚就这样慢慢的长大了。

一晃,温琦岚也已及笄,出落得亭亭玉立。一剪弯月眉,一双秋水眸;丹唇贝齿,腮凝新荔;细腰蛮蛮,十指纤纤;转盼多情,顾盼神飞。她那及腰的秀发最是迷人。

温琦岚是村里最美丽的姑娘,这是村里人都认定的事实。喜欢她的人不少,但是他们大都只能偷偷的喜欢着她。毕竟,她早就有了最忠实的追求者,那是村里最英俊的勇士——杜羽。

杜羽是村长的小儿子,也是村里刚被授予“勇士”称号的少年之一。授予勇士的少年们,都是身手矫健的儿郎,每年一度都要进山狩猎。

每年一度的狩猎是勇士们最期盼的时候,这个时候少年们将会在村长和父辈勇士的带领下,进山狩猎。狩猎一天后,回村,将有最盛大的篝火晚会迎接他们。

篝火晚会上,村民们都穿上了新衣裳,放下手中忙碌的事情,齐聚在一起。晚会上将会有人统计勇士们捕获射杀的猎物,凡猎物最多者,将被授予“第一勇士”的称号。

然后,大家将围着篝火唱歌跳舞,等玩尽兴了,烤肉也上桌了。当然也有不少勇士们会趁这个机会想心爱的姑娘求婚,得到姑娘父母的允许肯定后,祭祀们将会在第二天为他们举行祈姻仪式,来年春上挑个好日子成亲。

又是一年秋,各家的勇士们早已做好了充足的准备,都指望着能在狩猎节上大展拳脚,让心仪的姑娘对自己青眼有加。心有所属的姑娘们早就在卯足劲儿打扮自己。

当然,温琦岚也不例外。

温郎中知道自己女儿已经到了快出嫁的年纪,可是体面点的头面都没有一副,这让他好生内疚。于是,温郎中在一个月前,就出了门,这一出去就是大半个月。

再次回来便给她带回了套头面,虽然算不上名贵,做工倒也算精巧,也得花不少银子。温琦岚最喜欢那发簪,银簪入发,边上还有流苏垂落,是她最爱的桔梗花的式样。

家里的情况温琦岚是知道的,她也疑惑自家爹爹怎会有这笔钱,细问一番才知道,她爹在山上待了大半个月就是去采药,然后转卖给药店。他运气还算不错,挖到了一株百年的人参、还有一株上好的田七,正巧有位贵妇生产,急需田七这味药,便出了高价买走了。

狩猎结束后,勇士们各自回家换上了簇新的衣服,准备继续夜间的篝火晚会。杜羽则找到了温琦岚,塞给她一团白绒绒的东西,然后红着脸走了。

温琦岚抱着手中那团白绒绒的东西,将它凑到眼前,这才看清原来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狐狸。温琦岚记得有次无意间提到想养只小狐狸,可是没多久,杜羽就送来一只,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一切都那么的理所当然,杜羽向佳人求婚,温郎中满心欢喜的应允,似乎温琦岚的意见并不那么重要。当然,温琦岚肯定也会同意这桩婚事,至少是在楚凌昊出现之前。

杜羽在温琦岚十五岁以前接触的少年中,无疑是最优秀的。他俊美勇敢,待人谦和仗义,对她更是好得没话说。不可否认,她对他是有好感的,哪怕她并不知道那并不是爱情。那又有何关系,反正她都会要嫁给他的。

可是,楚凌昊的出现,打乱了一切。所有的事情,都在偏离正确的轨道,就如同温琦岚渐渐偏离的心。

那日杜羽同三两好友进山打猎,回来的时候,一只猎物也没有,浑身是伤、昏迷不醒的血人倒是有一个!

他被安置在了温琦岚的家里,由温郎中照看着。他身上大小剑上几十处,尤以腹部、右肩胛上两处最为严重。所谓医者父母心,温琦岚并未忌防男女有别,亲手给他换衣包扎。

只是他身上的伤太过于严重,温郎中不得不再度上山,采些草药替他治疗。温郎中熬了药浴,温琦岚正在愁怎么怎样将他挪到浴桶里,正巧杜羽给她送烤兔肉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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