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风魔古树(1 / 2)
等待这一天好久了?
矮人族在等待什么。
我发现老爹的心里肯定是隐藏了很多秘密,他从最开始对我的打击,到现在掏心窝子说出这样一段话,肯定有着他很深的目的,我不由得向他投去询问的目光。
老爹静静的砸吧了几口眼袋锅子,说道:“其实,每个种族都有其自身的命运,也有其自身的寓言,我们矮人族并不是最开始就生活在地底,但我们矮小的身材,不被世俗所接受,被人类当做是一种另类,曾经对我们进行过残酷的欺凌与打压,将我们当成奴隶。”
“后来我们来到地下生活,长期阴暗潮湿的环境让我们承受不了太阳光线的照射,导致我们的身材越来越矮小,相貌也更加的丑陋,但,我们地下世界多的是奇花异草,这里的环境是美丽的,让我们种族人的心都是纯净的,对待任何人都是以诚相见,从来不说谎话,这些恐怕也是生活在地上的人类无可比拟的吧!”
“曾经,我的祖先曾经留下过一段寓言,当世界末日来临的时候,这个世上会出现一个命运之子,带领整个矮人族重生,带领这个星球的所有生物奋力反击,开创新的纪元,我活了接近一千年,见识过很多闯入我们种族的人,但他们都不是预言之子,直到你们的出现,如今,地球命令最后的命运变革,一切机会,一切的可能全都系于命运之子的身上,你懂我在说什么吧!”
老爹静静的看着我和一旁的郭小四,一番话,让我的心沸腾不已,澎湃难当。
种族的寓言,是维系一个种族生存繁衍的关键,也是一个种族的信仰,老爹从始至终展现出的实力,都让我敬佩,这个种族带给我了不一样的变化,而现在他说的这番话,更加让我震惊,同时,也是黑暗中忽然浮现的一道曙光。
这时,郭小四忽然甩动了一下他的头发,走上前来,紧紧握住老爹的手,说道:“我明白了,老爹,你口中的预言之子就是……就是我对不对,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筋骨,劳其体肤,我之前受到的一切痛苦,都是一种磨砺,是我预言之子的身份让我变得与众不同,包括我洁白的长相!”
郭小四咬着嘴唇,犹如风雨中傲立的一根苍松,虽然这根松树有些矮小。
我本来还热血沸腾的感觉,被这家伙的一句话弄得有些摸不着头脑,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啊。
话音刚落,老爹咳嗽两声,一记眼袋锅子敲在他脑袋上,痛骂道:“该死的郭小四,你是不是脑袋抽了,这是很严肃的时刻,你还跟我开玩笑,真是气死我了,你不是什么预言之子,但你从出生到现在,的确与种族的人不同,而且你天生聪明伶俐,现在也是你展现你这种特长的时候了,留在叶凡身旁辅佐他吧,因为,他是这个星球最后的希望。”
“什么,什么?老爹,你的意思是说,这个丑八怪,就是你口中的预言之子?”郭小四惊得合不拢嘴吧。
我气不打一处来,一脚将他踢到一边去,也不想听他在废话。
“老爹,是不是预言之子不重要,但现在,我很想出去,对付暗殿,既然你对我说了这些,一定是有办法让我出去,对不对?”我急忙问道。
老爹没有直接回答我的话,而是抬头看了看地下世界上面被植物与泥土覆盖的穹顶,那里好像跟以往有些不同,带着几分鲜艳的色彩。
“白天的时候,有卫兵来报,外面的热带雨林已经燃烧起了滔天的大火,穹顶是由古树的特殊材料制成,可以抵抗一些火势,但不出五天,这里的一切都要坍塌,我们必须在坍塌之前全部转移离开,矮人族的每一个人生来就是勇士,他们有悍不畏死的信心,不怕战斗,但想让他们走出去,为人类抗争,就需要一个让他们钦佩的领导者,你无法击败胡三条,让他心悦诚服,就无法领导矮人族的勇士们征战,你的时间不多了,打败胡三条,收服矮人族,人类社会才有对付暗殿最后的希望。”
老爹说着,手臂一挥,从脚下的泥土中,忽然窜出一道金光,是轩辕剑。
轩辕剑金色与土黄色交杂,静静的悬浮在空中,表面好像还带着莫大的能量,但始终与我有阻隔。
老爹短小的手臂忽然一指,轩辕剑再次窜动,向上飞去,一直飞向最远处,犹如一根彪射的火箭,窜到了一棵几百米高的巨树顶部。
“剑就在那里,风魔古树是我们矮人族最崇高,最信仰的图腾,千百年来,没有人凭借自己的力量爬上去过,明天一早,我会宣布,爬到树木顶端,摘得轩辕剑的人,就是轩辕剑的真正主人,所有矮人族勇士,包括胡三条都会参加,这是你最后的机会,能否得到矮人族的信赖,能否走出去决定权全在你手中!”老爹淡淡说了一句,转身离开,把我和郭小四留在了这处奇幻花园当中。
他的做法我明白,是提前帮我跟胡三条宣战,或者说,向整个矮人族宣战,如果我能力挽狂澜,爬到顶端,就会成为这里人人认可的勇士。
“我去,老爹这次是玩真格的了,所有人都能参加,也就是说我郭小四也有出人头地的机会,嘿嘿,轩辕剑即将成为我的宝贝了!”郭小四搓着手,兴奋的说道。
我没理会他的话,我发现这郭小四脑袋确实很机灵,但不知是被关押太久,还是被其他族人打骂习惯,这家伙的脑子有点缺弦,总是想着不着边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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