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挽袖作画(1 / 2)

加入书签

翌日。

我早早起床梳洗,焚香净手,挽袖作画。

方妈妈觉得我既然要在楼里活下去,那么就不能什么都不会。

琴艺既比不过姐姐,那我便作画。

才子俊杰无一人不喜女子有才。

我知在琴技上比不上姐姐,但我在作画上仿若有天赋。

手中只有一本丫鬟从外头买来的绘本,几日的时间,我便已经能临摹得惟妙惟肖。

伺候的丫鬟见桌上已经堆叠了厚厚一沓,又见我额头上满是细密的汗珠。

拿来扇子轻轻煽风,告诫道:“姑娘已经画了一天了,还是歇息片刻吧。”

我不听她的,让她继续研墨。

若是不会点技艺,又如何赢过姐姐?

我可不想一辈子都被她踩在脚下。

自然得在这些时间里下点苦功夫。

我画芳菲梨花画得入神,就连有人进屋都没有听见。

还得是方妈妈重重咳嗽两声,我才停笔,起身行礼。

“妈妈怎么来了?”

方妈妈喜上眉梢,摇着团扇,用扇面轻抬我的脸,上下端详许久。

轻嗤一声,认命般的叹了口气。

“你这小狐狸精的模样的确勾人,难怪一个两个的男子都为你神魂颠倒。

今日我来,是要来送你泼天的富贵的。”

早先方妈妈受了阿姊的影响,只想将她用最低贱的价格卖出去。

不曾想,我得了几位皇子的青睐,那么妈妈自然想将我当做摇钱树。

我不解妈妈的意思,往常,有什么好东西向来是不会落入我手。

难道是有什么阴谋?

我眼底闪过一分警惕,柔声道:“妈妈说是什么富贵?”

方妈妈拍了拍手,侍女们鱼贯而入,手中拿着不少金钗银环,放在最后的是一件丝质嫁衣,质地柔软、光泽亮丽。

可惜不是正红,而是浅粉。

世人皆知,正红嫁衣是给正房穿的,而浅粉嫁衣是给妾室穿的。

方妈妈拿起绣着鸳鸯戏水的嫁衣在我身上比划,笑得合不拢嘴。

“你就要嫁给贵人做妾了,难道不是泼天的富贵?想起前两日,你只能去军营充当军妓,再看如今,你已贵不可攀。

妈妈我是真心为你高兴。来日你富贵了,可不要忘记妈妈这些年来对你的栽培。”

是谁要纳我做妾?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