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0章(2 / 2)
“谢谢祁书记,我要告张佳慧违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接着李晓华详细阐述了张佳慧是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帮助其丈夫以及他人夺走自己公司的。
“祁书记,事情是这样的。
2005年琼州省特伊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因亏损严重,拖欠员工工资500多万元,负债2.5亿元,土地、房产等有形资产均被设定债务抵押。
面对这种境况,特伊公司原法人丁建东找到我,求我收购他的公司。
我对特伊公司还是有一些了解的,拥有一些优良资产,只要好好经营,是可以扭亏为盈的,于是就收购了特伊公司60%的股份,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我接收特伊公司后,用时两年将资产盘活,实现了扭亏为盈的目标。”
李晓华深吸了一口气,继续道:“结果这个时候丁建东后悔了,提起行政诉讼,以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中使用的公章不是备案章为由,要求撤销此前做出的股权变更登记。
琼州省高院副院长张佳慧无视法律和事实,竟然判决丁建东胜诉,我花费巨额资金和精力盘活的公司就这样被他们给夺走了。
我自然不甘心公司被夺走,于是便提起诉讼,诉请法院确认《股权转让协议书》合法有效。
但在张佳慧的干预下,“法院设置重重障碍,阻止开庭”,我是2008年起诉至法院的,截止目前已经5年多了,一审还未开庭。”
“你说的这些有没有证据?”祁同伟耐心的询问道。
“有,这些都是证据材料。”李晓华打开随身携带的手提包,拿出里面的各种举报材料和证据材料。
只见他指着一份证据材料道:“这家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正是张佳慧的丈夫刘明生,他通过明远投资公司持股特伊公司的27%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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