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番外篇(五)(2 / 2)
如此残败之躯,为何能笑得这么洒脱呢?整个宴席,阿训一直在注意这个年轻的男子,在别人的口中,知道他的名字,他叫“慕华”。
阿训关注着他,最后真的是被这个慕华的风采折服,忍不住的,去接近他。
“县官大人,能和你喝一杯吗?”
“恭敬不如从命,给卑职再大的胆,都不敢拒绝郑王的酒啊!”慕华举起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
听到这话的阿训,到真的有些好奇了,面前这个年轻的县官,不是看不见吗?怎么会这么快就能知道他的身份呢?正打算问个究竟。
年轻的县官,却开口解答了他的疑问:“您一定很奇怪,下官怎么就知道你的身份,其实呢,眼睛看不见的人,会对声音和气味敏感,您走路、说话,包括您衣服上的熏香,足以能判断出您的身份,”
阿训听了,闻了闻衣服上的气味,又看了看自己的站不稳的右脚,瞬时对这个慕华,多了好感。
“慕华兄,今后你我二人,就以兄弟相称吧!来,再喝一杯!”人生难得一好友,阿训真的觉得,这个慕华是值得深交的朋友,阿训对他有莫名的亲切感。
“好,舍命陪君子,郑王爷,尊卑有序,慕华今后还是这样称呼您吧,乱了礼数可不好,”
“都可以,都可以,慕华兄,”
说着,这两人哈哈大笑,一边喝酒一边畅谈,这两个年轻的男子,都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阿训知道,自己真的交到了朋友。
自那日的宴席后,阿训与慕华两人,一来二往的,到真的成为了挚友。阿训对于慕华,是欣赏也是敬佩,更是惺惺相惜,同为身有残疾之人,这两人的相处几乎没有过冲突。
这些日子,周太后很是繁忙,她知道亲儿子与这个县官的事情,因着身份尊卑,她不愿儿子与县官之流的人过多交往,本打算出面去干涉,打发掉这个县官,但有一日,在郑王府中,她远远地瞧见那个县官,便改变了自己的想法。
这个名叫慕华的县官,确实是个出彩的人物,她觉得儿子应该多与这样的人相处,有才华之人,从来都是受人敬重的。
阿训从来不知道,自己所交的这个挚友,竟然画得一手丹青。眼盲之人,竟也能画出这么漂亮的山水画,阿训再一次被惊艳了。
这一日,在郊外的亭子里,这两个年轻男子的家仆们,都在亭子外头恭候着,慕华朝他的仆人做了一个手势,仆人领命,将马车里头的画具,端到了亭子。
“怎么,这是?慕华兄要作画吗?”
“是,郑王爷喜欢什么样的画?慕华非惊世之才,但一手丹青还是能见人的,”
阿训哈哈一笑,看着慕华,脱口而出:“花鸟画,请动笔,”
慕华点了点头,挽起袖子开始动笔,一点一抹,一笔一划,在这薄薄的四方纸上,他行云如水的动作,着实是让人一惊。
阿训甚至开始怀疑,慕华的眼睛是能看得见的,不然,他怎么能轻轻松松地画出这一幅花鸟画,而且还这么的好看。
“慕华兄,或许,我真的得拜你为师了,”阿训对着这幅花鸟画惊叹不止,无论是从色彩、意境,这一幅画都是上乘之作。
“郑王爷,喜欢就好。”
后来,宫中逃出的旧人,将那一幅很多年前的画,拿给了阿训,阿训将那幅未完成的花鸟图,与慕华为他所画的这一幅,相互对比,他才知道,慕华原来是他的三哥哥,那个在幼时,疼爱他的宜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