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六章 真爱(11)(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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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父摇摇头,低头看起了报纸,不再说话了。只留下许母依旧暗自哭泣着。窗外,许文轩停下脚步,身后站着一脸尴尬的佣人朱嫂。

“朱嫂,我爹娘他们是怎么回事?”朱嫂尴尬的笑了笑,“少爷,您不知道吗?先前那位少奶奶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老爷看到之后,念给了太太听,不知怎么的,太太听了之后,就这样了。”

文章?什么文章?难道芳菲有写文章骂爹娘了?许文轩掉头就往外走,只丢下一句,“别告诉老爷太太我回来过。”

朱嫂撇撇嘴,你不回来才好了,一回来就是要钱!先前谢少奶奶有句话说的挺好的,少爷的眼光是越来越差了。

谢少奶奶好歹自己也有工作,每个月还能赚钱,这位倒好,整日没个正经工作,就知道花钱。

哪个月少爷不得往这边跑个两三趟啊。许文轩在路边报童手里买了封报纸,上了电车,坐下来,翻开报纸,找到了谢芳菲写的那篇文章,通篇写的都是她去香港的所见所闻所感,只在文章末尾一段,写到了一个人,“此次去到香港,最让我意外的是遇到了我前夫的前妻。这个关系说起来可能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其实事情原本就是这么不可思议。众人皆知,我的前夫是某人,在我之前,他还有个被他称之为封建糟泊的前妻。此次我在香港,陷入窘境的时候,是她出手救了我。彼时,我以为她仍旧是旧社会培养出来的女性。可几个月后,我偶然踏入了一家被香港上流社会极力追捧的服装店,承诺。在此,请允许我浪费些笔墨,为这个服装店打个广告,它的广告语十分诱人,“我承诺给你最好的自己”。

这家店里的衣服,设计新颖,独特,或大方简洁,或新潮靓丽,或怀旧传统,每个女性都可以在里面找到属于自己的衣服。听说这家店下个季度还打算开发男士衣服系列。好吧,广告就打到这里。总之,我很喜欢这家店的衣服,可惜啊,价格让一般人望之兴叹。这家店的主人以及衣服的设计者,就是方才我说过的前夫的前妻,那个被称之为封建糟粕的女性。

其实,在她身上,我看不到一点封建糟粕的影子,现在的她,是那么自信,那么从容。她似乎很喜欢穿着旗袍,因着她的喜欢,在香港这样中西方文化交流的城市,也带动了很多人穿起了旗袍。不得不说,她完完全全的蜕变了。

或许她离拥有新思想新文化的新时代女性还有段距离,可是不可否认的是,她已经不再是某人口中的封建糟粕了。最后,祝愿全天下所有女性都能拥有美好的人生。”

许文轩看完谢芳菲的文章,深吸了一口气,他没想到谢芳菲竟然会和叶璃走在一起,他也没想到叶璃一个女子,竟然将生意做的那么大。难道过去真的是自己小看了她。

只是生意做得再大,他也不会后悔和她离婚。他许文轩,堂堂北平大学文学副教授,怎么能有一个出身商户的妻子了,这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吗?不过,清含还是喜欢穿旗袍,记忆里,自己曾和她说过,她穿旗袍最好看。

所以日后无论春夏秋冬,一年四季她都穿着旗袍。她如今还是这样,难道还对自己念念不忘?这可不行。自己已经有了新的生活,她也应该早日从那段不合适的婚姻里走出来,她这样念念不忘,对彼此的生活都是不妥的。

尤其小曼是个爱吃醋的性格,若是让她知道了,肯定又要哭闹不已了。许文轩想着,要不要写封信给叶璃,让她不要再爱着自己了,早点放手的,对彼此都是件好事。

许文轩这样想着,又翻开了报纸,仔细看着,终于看到了那家服装店的地址,许文轩默默记了下来,打算回去就给叶璃写封信,让她不要再留恋自己,不要再试图打扰自己的生活。

回家后,许文轩看了看楼上,问着佣人,“少奶奶今日没有出门?”佣人摇摇头,“少奶奶去了医院,回来后就上了楼,一直没下来。”

许文轩皱眉,“医院?”怎么去医院了,她生病了?许文轩急匆匆的上了楼,轻轻敲了敲卧室的门,“小曼,你睡下了吗?我进来啊!”然后推门进去。叶小曼正躺在床上,许文轩坐在她身边,仔细看着她的脸色,脸色是不怎么好,“怎么了?生病了吗?脸色这么不好?”

叶小曼睁开眼,坐了起来,投入许文轩的怀抱,“轩,我怀孕了。”许文轩惊喜的笑了,“怀孕了!太好了,这是好事啊。你怎么不高兴的样子啊!”

这个孩子来的太是时候了,有了这个孩子,小曼和爹娘的关系就能缓和了。太好了。叶小曼的心事许文轩哪里知道,她今日感觉不舒服,再加上月经迟了好些日子,便去医院检查了,结果果然怀孕了,都快两个月了。

算算时间,叶小曼也不知道自己怀的这个孩子,到底是许文轩的,还是那个男人的。她心情能好才怪呢。听到许文轩这么说,叶小曼只好找理由搪塞过去,“我觉得太快了些,我还没准备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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