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蠢材(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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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些难说。”白露微微撇了撇嘴,将手中的供词递给凤城。

她也是头一次遇到这种事情。正如他们这伙人之前猜想的那样,太傅和太子做不出这么蠢的事情,皇后的手也还没有长到可以勾结兵部二品大员和外敌。所以这个致命却又如此粗糙的计策究竟是谁制定的?镇北侯兰家,实打实的簪缨世家,自现在的镇北侯兰苍岭往上数上好几代都是自军营中度过的。甚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天启朝堂之上流传出一句话,北境铁骑三十万,只认兰家不识君,虽冒犯却也尽显家族显赫,子孙出类拔萃。

尤其是到了兰苍岭这一代,自己是统领三十万大军的镇北侯,女儿是当今的六宫之主,儿子是当朝太傅文官之首,生了个孙女也是花容月貌,文静贤良。若说真有什么不顺心的,怕就是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孙子了。

世人皆知太傅儒雅有风度,也知兰家小姐诗怡蕙质兰心,更知满门博学中唯一一个败类兰宗玉。此子是镇北侯一脉唯一的男孙,更是这个高门大族中真正意义上的败类,百姓私下称其为凤凰窝里生出的丑小鸭。

而此计真是他出的。

白露忍不住望了望天,只想高声问上一句,我的兰大少爷啊,您好好做您的纨绔不好吗?整日花钱玩耍不香吗?为什么一定要做这种谋害两国皇子的事情来?是嫌弃你家生活的太悠闲了吗?还是嫌弃你家人还都活着?

……

“侯爷。”王伯将早餐放在外间的矮机上一一排开,又将碗筷放好才转身走到离书桌三五步远的位置站定,垂手说道:“早饭布好了,侯爷一夜未睡,还是先用些餐吧,这样下去身体哪能熬的住。”顿了顿,又补充一句,“方才老奴看见寿喜往程姑娘之前住的院子那去了,估计待会儿三皇子和白露姑娘回过来。”

见镇北侯不回答,王伯也未再催促,只是垂手站在原地静候主人的吩咐。毕竟好仆人的第一守则便是要懂得看主子的神色,第二守则便是有些事情绝对不能逾矩。

等了差不多一盏茶的时间,老侯爷才轻轻动了动筋骨从太师椅上站起了起来,将一直拿在手中密信递了过去,“找个妥当的人经手,八百里加急送往宫中,务必亲自呈于圣前,不得假他人之手。”

老侯爷说的郑重,老王伯听的仔细,相交三十余年的主仆早已心意相通。

“出去的时候若是碰上他们两个,就直接让他二人过来吧。”

……

从老侯爷的书房中走出来,白露依旧沉浸在老爷子变化莫测的面皮中,想是他也没想到自己孙子能蠢到如此地步,但又因是自己的孙子,面上也着实不好过。

正想着与凤城打趣几句时,不远处的小院中冒起了滚滚黑烟,远处的小厮边跑边报,“走水啦,走水啦,先前程姑娘住的那个院子走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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