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要脸不?(1 / 2)

加入书签

第三十四章  要脸不?

第三十四章要脸不?

“就因为你是他的女人,所以……”金日初一挺身,我吓得赶紧夹紧双腿,死死地夹住他的腰,双手使劲地撑在他的胸口上。

“难道你不觉得恶心吗?我每天被那老混蛋弄得死去活来的,他肆无忌惮地在我的身体里做着最恶心的事情,留下那些罪恶的种子,如果你还是个有尊严的男人的话,你应该会接受不了!”情急之中,我只能故意把自己说的如此不堪,总不能在这节骨眼上让这混蛋强了我吧!

金日初的身子一沉,紧紧地顶在了我身下,那一处坚硬得像是铁一样,随着他的呼吸一起一伏地撞击着我最敏感的地方,我浑身颤抖得很厉害。“放开我!”我咬牙吼了一声,在他胳膊上使劲掐了一下,我没有留长指甲,但依旧在他胳膊上留下了一块鲜红的印记。

那束目光就像是燃烧的火焰一样,并没有一点点熄灭的意思。

我俩就这样尴尬的僵持着,许久,金日初冷冷地骂了一句,“贱货!”随即松开我起身出去了。

我赶紧拉下裙子盖住身体,让我难堪不已的是,居然有些奇怪的潮湿。

一整个晚上,我都心有余悸,刚才本来只是想在他面前装作淡定都样子,没想到却无意中激起了他心里的兽性,太危险了,我得想个办法,要是还有下一次的话,估计就没这么好脱身了。

跟恒星那边谈妥了,接下来就可以过去跟跨国公司谈解约了,我跟刘总商量了一下,下了班我和他一起过去,对方的负责人是个意大利人,老外办事比较讲究原则,那些人情世故的东西可以忽略不计,所以跟他谈起来应该会比较顺利。原本以为事情马上就能够水到渠成了,没想到几个小时后,一条重磅新闻在泛亚炸开了锅。

新闻标题是,“大佬遗孀夜会俱乐部老板疑新恋情曝光”,配的图是我和周敏生从酒店出来站在门口说话的照片,狗仔队挺会挑图的,挑了一张周敏生把手放我腰上,而且还凑近我说话的图片,从某个角度来看,很像是他在亲吻我的脸颊一样,总之整个照片让人浮想联翩,想要往纯洁的方面想都不可能。

高峰的电话马上就过来了,要我解释这件事情。

“高峰大哥,请你仔细想一想,论财力,周敏生难道能比金达远更高一筹?论颜值和魅力,周敏生哪里比得上那些小鲜肉八块肌的混血帅哥,所以,无论是从哪一个方面思考,我都不可能去找周敏生,那不是倒贴吗?”我冷笑着反问道。对方沉默了一会儿,沉声说道,“那就算是要谈生意的话,你为什么只身赴宴?不可以带个秘书或者是叫上刘总一起,你一个人决定得了什么事情?”

“金达远还活着的时候,就任命我来泛亚当总经理,在泛亚一切事宜都是我说了算,况且这次我做的是一件有利于公司的事情,你尽管可以去调查,如果有任何猫腻的话,我无话可说,任由你们处罚。”我把跟恒星那边谈的事情以及我的计划仔细的跟高峰说了一遍,那老家伙一时间也无话可说,憋了半天才说了一句,让我暂且不要做任何举动,给他五天时间去核查,如果没有任何问题的话,他同意我的方案。

我之前就已经研究好了,无论高峰怎么查都不可能查到我和陈燕青这条线,所以,那就让他使劲去折腾吧!

发生了昨天晚上的那种事情,我也不敢回去了,至少我得在外面呆个三四天,等金日初的兽性褪去一点点再回去,否则我可能随时都会被扑倒。

下了班我去超市买了一些被褥什么的,准备在办公室里打地铺,只要我在公司没有离开,那就可以证明我没有出去乱来,高峰自然也不会把我怎样。

我还心血来潮买了一盏香薰灯,在办公室里点上,拉上窗帘之后,香薰灯散发出一道柔和的光,虽然不那么明亮,但是能够让我感觉一种温馨的感觉。

确实是,在这里比在鬼宅不知道强了多少倍,没有随时会发疯的疯狗,更没有丧心病狂的人。

倒一杯红酒,端着一块水果披萨坐在床上,透过窗帘的缝隙,看着外面霓虹闪烁的城市,再放一首经典的情歌,还真的别有一番风味。

喝了红酒,很快睡意就上来了,我整理了一下被褥便躺了进去。说来也怪,在鬼宅的时候无论什么时间,我都会感觉有种阴森的感觉,总是觉得金达远就隐藏在某个角落里,用鬼气森森的双眼窥视着我,然而我今天晚上躺在这里,整栋大楼除了几个保安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人了,况且他们都在一楼,距离我很远,但我却丝毫没有那种恐惧的感觉。

可能正像有些人说的一样,恐惧是一种心结。

我一直将香熏灯开着,那种温暖的灯光很厚实,让我感觉很安心,很快就睡了过去。

不知道睡了多久,迷迷糊糊之中手机振动了起来,我抓过手机一看居然是周敏生打来的,我靠,都这么晚了,这家伙还给我打电话来,难道是对我图谋不轨?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