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雷霆之势,天变了!(1 / 2)

加入书签

老朱虽然铁腕反腐,但实际上,由于权力的制约不够,效果并没有那么理想。

郭恒案的爆发,便是明证。

官员们如果真的清廉,也不会爆发那样的大案。

哪怕老朱杀得血流成河,也阻止不了官员蠢蠢欲动的心。

究其根源,最重要的一点,是对官员行使权力缺少前置的约束,而只有事后的惩罚。

就好像放了一堆黄金在那里,却不派人严加看守。

而是时不时的派人过来检查一下,看看黄金是不是少了,是不是被人偷走了。

然后去追查是谁偷了黄金,查到了就杀头。

反之,如果没有查到,那自然只能不了了之。

这样做的结果是黄金不断被偷,盗贼也不断被杀头。

可前一批盗贼光杀掉,马上又出现了一批新的盗贼。

根本杀不完。

官员的权利不受约束的行使,就必然造成这样的后果。

靠杀戮,靠事后惩罚,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远远不够。

真正有用的,是在一开始的时候,便将其权力限制起来。

比如说,让户部管朝廷的收支,又管国库,这就是给户部监守自盗机会。

唯有将其分开,才能进行有效的监管。

正如后世的公司都知道,会计和出纳,不能是同一个人。

否则,不管怎么监管都会形同虚设。

朱允熥决心扭转这一状况,成立大明税务司,将征收商税的权力从地方收到中央,就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项措施。

在此之前,商税的弊端主要有两条。

其一是重复征税。

因为征收商税,是由地方官府来收的。

一名商人,从金陵城运一批货物去北平,他可能每经过一个地方,就需要交一次税。

表面上看,三十税一的税率很低,但如果要收三十次呢?

那税率就高得离谱了。

事实上,这样的情况,在如今的大明,屡见不鲜。

即令商人拿着官府刊发的交过税的凭证,另一个地方的官府也不认。

重复交税在此时的大明是非常普遍的,商人们甚至都习以为常了。

其次是很多权贵的家奴们,帮权贵家经商,他们根本不交税。

各地官府都闭着眼睛,只当没看见。

大明税务司的成立,正是为了解决这两点,不征税和重复征税的问题。

从权贵豪绅手里收税,从地方官府手中夺过征税权。

这与大明银行,大明日报不一样。

后两者占据的是原来的空白地带,基本不损害任何既得利益者。

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自然也容易实行。

可大明税务司不同。

正所谓,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税务司一边“抢钱”,一边“夺权”!

可想而知,其必将面对腥风血雨。

当然,对于这一点,刚刚获得主管税务司之权的朱高炽是浑然无觉的。

熊孩子从来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没事都能上房揭瓦,何况如今大权在手。

至于锦衣卫,他们本来就是做脏活的,自然也不会在意。

当然,朱允熥只是暂时借用锦衣卫来立威。

未来的税务司,还是要筹建自己的人马。

朱高煦和蒋瓛可以帮着抓人,杀人立威,但更多具体细致的业务工作,却需要其他有能力的官员去做。

第二日,大明日报上刊登了朝廷决定成立大明税务司,将征收商税之权从地方官府收归税务司的决定。

当然,大明朝太大了,税务司的分部和相应机构,还没有铺设到整个大明。

目前所管的范围,仍只有金陵城及其郊区。

后面才会慢慢扩张到整个大明。

一大早,新成立的税务司总部,太孙朱允熥亲自前来参加税务司成立的典礼。

待到仪式结束后,税务司大堂内,朱允熥令人搬出了厚厚的两箱文书。

“这是本宫过去几个月内,收集到的与征收商税有关的犯罪线索。”

“其中既有商人偷税漏税,地方税吏纵容包庇不法商人,也有税吏欺压良善商人,胡乱加征税收之事。”

“如今大明税务司已然成立,你们就按这里面提供的线索,顺滕摸瓜,调查官吏不法,以及商人偷税漏税之事。”

这当然都是姚广孝的探听司的功劳。

商人们做的事情,并不是什么秘密。

相反,很多人都喜欢将其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四处宣扬。

探听司如今的规模已不算小了,不费什么力气,就搜集到了许多消息。

不过,打探到的情报,只能说是线索,并不是确凿的证据。

然而,有了这些线索,税务司查起来自然是事半功倍。

自决定变征商税之后,朱允熥一直引而不发,收集这些线索,也是原因之一。

税务司既要从地方官府手中夺权,又要打击背后有人保护撑腰的大商人,不动则已,一动就必须以雷霆之势。

那些人是绝不可能乖乖听话的。

公开与朝廷对抗,他们倒也不敢。

可不公开对抗,也不等于没有办法。

有时候,软对抗往往比硬对抗更令人头痛。

毕竟,事情还要他们去办。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这是自古历来的传统。

按常理来说,税务司成立后,最简单快捷的方法,是将地方官府衙门的负责征收商税的税吏直接转到税务司麾下,从此不再归地方官府衙门管辖,而是由税务司直辖。

这样能以最快的速度接手商税。

这也是素来通行的办法。

哪怕后世社会,基本也都是这样做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