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蛇毒(1 / 2)
“咳咳……咳咳……”
许倾被灰尘呛得直咳嗽。
“王妃娘娘,听人说,贾淑已经很久都没有出现过了,这里怕是已经荒废已久。”
许倾捂着口鼻,在屋子四处巡视,并说:“她应该是不怎么回来,这里倒算不上是荒废。你看那院子里,明明收拾得很干净。”
不过,确实是没有什么生火做饭的痕迹。
许倾问:“刚才村民怎么说?”
“村民说,贾铎只有这一个女儿,父女二人相依为命多年。贾铎出事那年,贾淑才十四岁。贾铎出事了之后,贾淑一个人生活艰难,邻居们也没少帮衬着,但是总归也不是个办法。”
“所以村民们也不知道贾淑这个人去了何处,对吗?”
“是的。”
墙上还挂着陶土做的瓶瓶罐罐,看起来很精致,很用心。
“这应该是贾铎给女儿做的吧。还挺好看的呢。”
属下的手比较欠,借着查看为由打开了拧紧的陶罐。
“你别动!”许倾疯了似的吼了一一句,但奈何属下的动作实在太快。
就在拧开了罐子盖子的下一秒,一条花色的蛇蜿蜒的从罐子里慢慢的爬了出来。
许倾头皮发麻,一连后退。
“有毒……这蛇有毒,快闪开。”
她自是怕极了,心都要跳了出来。是那种束手无策到想要哭泣的害怕。
那蛇就那样肆无忌惮的爬了出来。
许倾跌跌撞撞,带着人赶紧跑了出去。
“王妃娘娘,这样也不是办法,不如你直接在外等着,我们去把蛇打死就是了。”
“你们小心一些,而且那一串的罐子里保不齐全是蛇,你们不要再打开了!”
“是,我们知道了。”
许倾蹲在院子里,缓了一会儿。
刚刚那条蛇的花色,足以让许倾现在看到了一根木棍子都要怕上三分。
锦娘与许倾一同等在了外面,看着许倾被吓成了这个样子,手臂揽过她的肩膀。
“你别怕。”
“没事,我就是觉得心里膈应。一会儿就好了。”
这个时候许倾更想要听到的是他们把蛇抓住的好消息。
毕竟“不见了”对许倾来说是头等恐怖的事情。
“王妃娘娘,搞定了,打死了。”
“打死了?”
“嗯,已经死透了。不用害怕!”
许倾再次起身走了进去,发现了那条已经被打死在地上的蛇,眼睛看向了别处:“拿走拿走,赶紧拿走。”
“是。”
“王妃,这几个罐子如之前猜测的那般,里面全都有动静。”
“全是蛇。”许倾笃定道。
“可是这毒蛇,贾淑是如何控制的呢?要知道蛇这个东西和其他的动物不一样,它是不认主人的,也不会靠着气味来辩人。如果让蛇感受到了威胁,无论是谁它都会发起攻击。”
许倾心里也觉得奇怪,更何况,这还是些毒蛇,贾淑是如何操控的呢?
假设贾淑是山庄的女侍,她是如何把毒蛇带在了身上又不被人发现的呢?
属下猜想:“会不会是她用了某种办法,把蛇迷晕了?”
“应该不会。蛇是有毒腺的,并不是长了嘴就会有毒。如果是一条被迷晕的毒蛇,如何具备攻击人的条件?”
“可是……”
许倾也在心里合计着,贾淑到底是如何控制的毒蛇。
如果,冯锦不是死于蛇毒呢?
可是尸体呈现出来被蛇咬到了的地方是真真实实存在的。
难道……是许倾想错了吗?
不是蛇咬的,而是另外的一种混淆视听的方式?
许倾一边认真思考着,一边在狭小的屋子里踱步,不放过一丁点的细节。
可以伪造成毒蛇咬伤孔洞的器物,会是什么呢?
许倾摸着跑出了毒蛇的那个罐子,瓶口处明显有磨损的痕迹。
她小心谨慎的顺手打开了抽屉。
抽屉里面有个透明的瓶子,大概手掌那么大。只有在瓶子的底部有一点点浑浊的液体。
“王妃娘娘,这是何物?”
“这里面,是蛇的毒液。而这个瓶子大概率就是贾淑用来取蛇毒的器皿。”
“这……要如何?”
“首先,蛇毒是通过蛇自有的毒腺分泌出来的。贾淑明显是知道这些,这个瓶子就是她自制的一种取毒装置。你可以看看那个放蛇的罐子,边缘是不是有所磨损。”
属下将罐子拿了过来,仔细一看:“确实。”
“贾淑先打开盖子,将蛇引诱出来,蛇探头的那一刻,马上用盖子死死的将蛇颈压在罐子口的边缘,以此来固定。而此时,蛇已经被贾淑的行为所激怒。再接下来就是最关键的一步,将这个透明的瓶子拿过来,使瓶口被蛇口咬住。这个时候的蛇已经被固定多时,怒气更是达到了巅峰时刻,凑过来的瓶口只会被毒蛇当做猎物一口咬住,尽情的分泌出毒液。”
“在榨取不出毒液之后,用手捏紧蛇头将蛇扔回罐子里,任务就完成了。”许倾想到这里,不由得感叹:“只是一个姑娘家将毒蛇研究到这个地步,也真是不容易了。”
由此,也侧面证明了一件事情。
贾淑杀掉冯锦,不一定是用了真正的毒蛇。
很有可能,是萃取了毒液的某种与蛇牙相近的器物。
能是什么呢?
恍然间,许倾看到了墙上挂着的弹弓。
木头做的,很大。
但这个“Y”字形,一下让许倾茅塞顿开。
她指着这个弹弓说道:“你们试试看,在这个屋子里面找一找,有没有类似形状的小东西,大概是银针大小,尖端很锋利。”
“好。”
许倾和锦娘两个人也跟着他们一起寻找。
“我找到了,找到了。”属下正蹲在了灶台旁边,从柴火里发现了一些端倪。
他找到的只是一根磨得相当细的木棍,许倾接了过来。
木棍虽细但坚硬无比,比银针粗且更有杀伤力,上面的细纹明显是精心磨制而成的证明。
“你看看还有其他的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