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别人笑我太疯癫(1 / 2)
林风呵呵一笑,“谢国公爷,谢谢大伯!”说完他一屁股坐到了荣国公所在的桌子旁。
所有人都鄙视地看着林风。
“这个人也太不知廉耻了。”
“是啊,让他坐下已经够意思了,他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果然被赶出家门不是没道理的,真是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家伙。”
“瞧他那模样,跟路边的叫花子有什么区别……”
“……”
林远山怒道:“逆子,这是你坐的地方吗?!”
荣国公笑道:“没事没事,我来的时候就说了,大家都不要拘谨,一起玩最重要,就让他坐在这里吧。”
林正狠狠地瞪了林风一眼,暗想幸亏是荣国公,其生性随和开朗,若是别的国公爷还不得当场翻脸!
那林家以后可真不好混了。
“林家的子弟们也都就座吧。”荣国公一摆手。
林乐狠狠地瞪了林风一眼,不甘心的坐了下来。
其他人都很无语,国公爷竟然允许如此不堪的浪荡庶子跟他同席。
这国公爷果然像传闻中的一样豁达啊!
那边都是年轻女子所在的桌上,一个女子低声对霍雨桐说道:“真是邪了,他竟然真的出现了,看样子比传闻中的更放荡不堪。”
霍雨桐轻哼一声,“他一直都是这样。”
想起最后一次见林风时,那天她正参加一个诗会,因为有位公子多跟她说了两句话就被林风打了一顿,让她非常生气。
她当场跟林风发飙了,说再也不想见他!
那次林风走了以后就再也没见过,后来就传出林风和柳家的小姐订婚的消息。
然后又一个月后,传出他被赶出家门的消息。
她当时心中松了口气,终于完全摆脱这个浪荡子了。
不过现在他竟然又回到了林家,自己如果跟他大哥结婚,会不会又经常看到他。
想到此处,心中一阵郁闷。
更复杂的是那边站在女席那里服侍的雪云,如果林风知道她跟了林衡,会不会当场把林衡打了。
而且他一定不会原谅自己。
他可什么都能干得出来……
不过,她相信林衡一定会保护她的。
这时林正说道:“开席!”
众人开始推杯问盏地畅饮起来,林府又安排了歌舞,一时间好不热闹。
林风拿起酒杯,对他坐旁边荣国公带来的一个女子说道:“美人,坐在一起就是有缘,咱俩喝一杯!”
同坐的林正沉声道:“你自己喝自己的!”
不过令人没想到的是那美人竟然真端起了酒杯喝了一口。
而且还对林风笑了笑。
林乐气炸了,这个魂淡竟然有如此艳福,博得美人一笑,还跟他共同喝了杯酒。
林乐嫉妒得要死。
林风笑道:“美人真给面子,不过美人,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
“竟是胡说!”林正说道:“这是荣国公带来的小友,你怎么可能认识?”
林风还真不是故意胡说,他真的觉得旁边的女子有种熟悉的感觉,而且不仅是她,其他的三个男女甚至荣国公也是一样的感觉。
最近自己的感知是不是出了问题,怎么老是觉得有人似曾相识。
他看向美人的脸,想看看是不是易容。
这时荣国公高声道:“大家只是喝酒也没意思,不如我们吟诗作对如何?”
众人纷纷赞同。
林正笑道:“这个诗题还是请荣国公来出。”
荣国公说道:“既然本公是来喝酒看桃花杏花的,那就以桃花杏花为题如何?”
“甚好。”林正高声道:“在座的各位都可以一展才情!”
荣国公说道:“谁若是做得好,本人出个彩头给他。”
“谢荣国公!”
荣国公笑道:“那么大家开始吧!”
接着一个年轻男子站了起来,“我有一首!”
荣国公问道:“这位是?”
那人说道:“吾乃翰林院侍讲张庭之。”
荣国公点点头,“原来是大楚二十四年的探花郎啊。”
张庭之抱拳道:“不敢。”
“那就请张侍讲念读你的大作吧。”荣国公说道。
林正说道:“等下谁有大作念读先自报姓名,荣国公毕竟不参与朝廷中事,所以有些人并不认识。”
所有人纷纷点头。
张庭之说道:“我以杏花为题。”他走到厅中央,略微沉思了一下,朗声诵读道:
声声啼乳鸦,声叫破韶华。夜深微雨润堤沙,香风万家。画楼洗净鸳鸯瓦,彩绳半湿秋千架。觉来红日上窗纱,听街头里卖杏花。
“好!”
众人齐声鼓掌。
荣国公对旁边的年轻女子说道:“邀月,你觉得这首词如何?”
邀月说道:“在这首小词中,“乳鸦鸣啼”、“雨润堤沙”、“画楼净瓦”、“彩绳半湿”及“红日上窗纱”、“街头卖杏花”等,勾画出春日的生机勃勃、情趣盎然之景象。此举清新典雅,自然流畅,毫无牵强拼凑、陈旧过时的感觉。”
林正赞道:“词做的好,邀月小姐的评价更精彩,真不愧是荣国公带来的人。”
邀月轻轻一笑,“侍郎大人谬赞了。”
荣国公道:“大家别停,谁有大作继续念读。”
“我有一首!”
说话的是林衡,接着就有人鼓起掌来,显然林衡已经才名在外了。
林衡洒然地走到厅中央,操着抑扬顿挫的声音念起:
轻阴池馆水平桥,一番弄雨花梢。
微寒著处不胜娇,此际魂销。
忆昔青门堤外,粉香零乱朝朝。
玉颜寂寞淡红飘,无那今宵。
“好诗!”
“妙哉!”
“……”
邀月赞道:“词中虽然没有杏花,但句句说的是杏花。说的是春雨微寒中的杏花。吟读回味,在雨中杏花间,总依稀一位佳人的倩影,任凭“玉颜”“淡红飘”,让年华流逝。黯然“魂销”,却也无可奈何,只能徒唤无那今宵。”
她的赏析点评确实非常专业,在场之人也忍不住为她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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