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2)
其他自谋生路无非是打猎、耕种、做生意等。
做生意要本钱,打猎需要弓箭,耕种需要种子农具。
对于被先抄家后流放的人来说,既没做生意的本钱也没打猎耕种的能力。
幸好北川县衙对刚加入北川的新百姓有优待,可以提供安家落户的基本保障。
做生意县衙出本钱,打猎或者耕种也会提供相应物资。
除此之外,还可以预支一部分钱用来租房安置。
当然,不能白给,来年收了粮食、打到猎物或者其他途径赚到钱都要再连本带利还给县衙。
要是想赖账,那就真要钱没有就要命。
至于能借出多少,由县衙评判。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沈父沈母两脸无助。
沈清柯犹豫着开口:“看看能从县衙借出多少银钱吧?得先租一个小院落脚,然后……我去给人抄书信赚钱补贴家用。”
沈清棠摇头,“咱们一路过来,这北川县什么情况你们都知道,有几个舍得花钱代笔书信的?
就算有,一条街上掉下块石头砸倒十个人得有九个是代写书信的。
咱们初来乍到拿什么跟别人抢?”
北川县最不缺的就是读书人,目不识丁的一般犯不了被流放的罪。
相反被抄家流放过来的人家,连家里的妇孺都能读读写写。
代写书信不行,打工打猎他们更不行。
“那……那怎么办?”李氏无助地看着沈屿之,“总不能刚分家就去跟大房低头吧?”
沈屿之羞愧地低下头,从小到大依赖父母大哥安排的他确实有这想法。
“不至于。”沈清棠闭了闭眼,咽下满心无力感,不再藏拙,“明天看看能佘多少银钱再说。希望能够找个落脚处,再有剩余的就做个小买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