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9章温泉中的人头(1 / 1)
就这样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怎么的才过去了一夜,第二天我们很早就起来了,当时还听到早餐广播器在那里说着什么,我们就循着声音来到了餐馆之中,当时不少厨师还有那些服务生在整理着一份份丰富的早点,不少人在那里排队拿早餐,我和刘雨宁也过去拿了一份,当时是真的肚子饿,加上大家都在吃,周子娟在招呼我们。
吃着,那女画家竟然给我们拿着手中的作品,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说道:“你们都给我签名吧!”
“什么?我们给你签名?”何馨当时有点懵。
“是的,我喜欢收集大家的签名!”
“哦?我还以为你是想给我你的签名呢,大画家!”谢楚楚难得打趣地说了一句。
那女画家笑了笑,给我们发了一些小画册,那都是她自己的作品,我打开一看,感觉还画的不错,大部分都是真人肖像,男女老少都有,一部分是风景,我随意在上面写上了自己的大名,不过为了不让对方知道我是何笙,我故意把签名改成何大声。
女画家看到我的名字,顿时有点想笑:“何警官你的名字怎么和警官证上的不一样啊?”
“哦?是么?这个才是我的真名。”我故意撒谎道。
“原来如此。”女画家逐一地收集了我们的签名,然后好像挺高兴的一边欣赏着,接着一边在那里吃着自己的早餐,一碗皮蛋廋肉粥,加上一根油条,一杯豆浆。
当时我们的早餐都差不多是这些,但吃着吃着,那老太婆忽然就说道:“不对啊,你们有没有看到渡边小姐,她怎么到现在还没起来?”
如果不是老太婆提起此人,我们都在忙着别的事情,此刻我却真的发现这里除了渡边之外,其他人都在。
难道说?
当时我忽然紧张起来,大家也吃完东西了,站起来就去找人,首先来到了渡边的房间,但发现她的人根本不在里面,房间看起来很整齐,但咳咳一个文胸竟然扔在了地上,还是很卡通的那种,房间很整齐,完全没有被人动过的感觉,看的出渡边友美这里是没有人闯入过的,也就是说,她是自己离开的。
也不知道她此刻去那里了,我们在房间中到处找了一遍,就连洗手间都查了都没有发现她的人影,她不会也和那退伍军人一般遇害了吧?
当时我们都有不好的预感,虽然我没有什么仵作道具在身,但黄酒我还是带了一点的,对着地板就是一撒,很快本来没有察觉的一些痕迹,很快就显露了出来,地上出现了一些脚印,由于这些痕迹本来很少,好像是一个人没有穿鞋子走过留下的,如果只是直接观察不可能看到,但经过黄酒的作用,眼前的一些脚印很明显通往了房间的阳台方向。
我们顺着脚印走了过去,虽说这里只是一楼,但一天没有看到渡边友美的人,我们的内心依然存在疑惑和担忧,从阳台过去,能看到下方的草地,由于这里是二楼,就算跳下去都不会有什么大碍,最多就是脚崴了,我们往下看去,没有看到人于是大伙儿转身先离开房间,由周子娟带着我们从房间的一条过道里穿行过去,就到了刚才我们从头上往下看的草丛,我又撒了一些黄酒,当发现这里也有足迹的时候,就意识到渡边友美果然是从上面跳下来了。
继续沿着足迹前进,越过草丛,眼前是旅馆的边缘,不远处又是一个温泉,当时我有一种预感,她的人可能已经不在了。
当走进温泉的一瞬间,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就从公共温泉的中心传了过来,一个女人的头颅在水里冒了出来,她双目紧闭,身体都被温泉的水覆盖了,周围还弥漫着一股股水蒸气,本来还笼罩在了女人的身边,但我们走过去的一刻,那气雾慢慢地散去了,我们同时发现渡边友美的人就在雾气之中呈现,虽然看起来她正在泡温泉,可按照我当法医的经验估计这人是没了。
由于活人是不会平静到这种程度的,当时除了周子娟和那女画家等人,我们惩罪小组都同时意识到这个问题,渐渐地朝着尸体靠近了过去,但为了验证,我下水后,还是拿出了镜片,这是张可莹给我的,不过她这次虽然没在,但东西还在我这里。
在这里提一嘴,不然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可莹最近有点情况,回老家了,所以一直都没有现身,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才回来,我只能暂时跟大家一起处理事情,发现镜片没有反应,我就知道自己猜测没错了,渡边友美果然死了,但这死的也怪离奇的,她竟然没有失去力气,沉没在水里。
要知道如果人刚在水里死去之后,肯定会沉没的,但过了一段时间,尸体就会浮到水面,曾经有一个医生杀了人,给尸体捆绑住石头,让尸体沉入湖底,本来这具尸体真的就不会浮动上来了,然而过了一段时间,那捆绑尸体的绳子竟然被不少鱼类给咬断了,结果石头起不到作用,尸体就浮起来了,于是就被人发现,后来医生就被警察抓了。
没有东西固定尸体,人又死了,她竟然可以保持着这个动作,我一开始都没有想明白,就在我戴上橡胶手套触碰尸体的一刻,这才发现渡边友美的全身竟然都是赤裸的,我让谢楚楚跟我一起把尸体从水里拉动了起来,不过这尸体死后加上水压的作用,似乎变得沉重了许多,后续我们惩罪小组的人下来了几个,这才把尸体拖了回来,放在了温泉的边缘。
幸亏凶手没有把渡边友美分尸,只是整个人扔在那里温泉,由于尸体被浸泡在水里了,因此许多痕迹理论上都去掉了,但按照尸僵尸斑等情况,我还是能约略地推测的出,死亡时间就在刚才没多久,最多只有1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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