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福安城里的大将军(1 / 2)
福安城是大秦二十六城里排的上的大城,高耸的城墙上寒光凌冽,身着重甲的卫兵来回的走动着。
大秦建国已经三百年了,前朝先王是少有的明君,十七岁登基,在位的四十年里大秦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先王兢兢业业的把大秦治理成了中原六国里最富裕的一个,并把这个盛世留给了他的长子,当朝秦王赢烈。
赢烈果然也不负先王所盼,把大秦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而赢烈的野心又岂能止步于此。
秦历336年,赢烈令麾下大军突袭接壤的齐国,连拿三城大军止步于齐国都城三水。
齐国大乱,其余四国也均蠢蠢欲动,中原大陆已现乱象。
今天的福安城比之往常戒备更加森严,城墙上和城门口的守军足足多了一倍有余。
不知道什么时候,城外走来了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小乞丐。
楚离看着眼前数十米高的城墙,正中央福安城三个大字透露着无尽的恢弘磅礴。
这是楚离第一次离开明溪镇,只感觉眼前的城池仿佛一头沉睡的巨兽,心里的敬畏让他饥肠辘辘的身体更显岣嵝。
“你,把你包裹打开看看。”
“你,停车,把帘子打开。”
城门口吆喝声不断,容得下四马并驰大门此时竟显得有些拥挤。
楚离混在人群里,看着来回走动的卫兵。
这些卫兵身上穿着印有大秦官印的银白盔甲,细密的纹路从肩甲蔓延到护膝,据说这些纹路是流血用的,当血溅在盔甲上时,便会沿着纹路流到脚下,被血冲刷过次数越多的盔甲,越是锃亮。
听说当朝征西大将军最喜屠城,每当他披甲出征时,银光便能照亮半边天!
楚离很紧张,他听说有些城池是不允许身份不明之人进入的。
索性或许福安城是座大城,但离大秦都城玄京路途遥远,是以管制的并不严格,守城的士兵只是看了一眼,便把楚离放了进去,甚至都没多加搜查。
毕竟一个衣不蔽体的小小乞丐,身上能藏什么。
可是小乞丐的身上确确实实的是有一把兵器,一把三寸有余的小匕首,被楚离贴身藏在胸口。
这是楚安的刀。
楚离知道他的父亲总喜欢把它藏在袖子里,贴身放着,不断的摩挲。
楚离醒来的时候这把匕首就躺在他的手旁,一伸手就能触碰到的地方。
也不知道为什么,楚离自从八岁起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就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但是楚离连话都不敢跟他爹多说,更遑讨要东西了。
匕首不是很长,没有繁琐的花纹,弯的像山羊的角。
楚离也不知道这匕首是什么材质的,入手极轻,却异常的结实,刃口有些钝,残留着一些干涸的血迹。
楚离把匕首贴身放着,虽然他不懂武艺,但是有兵器在手总能让人心安许多。
就在小乞儿楚离进城的时候,千里外的玄京,一个方匣被人送到了秦王赢烈的手里。
巍峨的大殿里,一众朝臣正心惊胆战的看着那个在龙椅上大发雷霆的天子。
“朕养你们这些饭桶是干什么吃的!小小的一座三水城竟挡了朕大军两月有余!若在这三水便如此,朕拿什么去踏平这中原大陆!”
赢烈在紫金殿咆哮着,手里的奏折被一份份的甩在了大臣们的脑门上。
三水城是齐国的国都,被打的措手不及的齐国已经把全国的兵力都调集在了三水周边,这是亡国之战。
但是没人敢在此时去招惹暴怒的秦王。
忽然一个太监捧着一个方匣快步走来,附在秦王的耳边小声说了些什么,众朝臣只见上一秒还怒不可遏的秦王转瞬又大笑了起来。
“给本王,赏!”
楚离感觉自己有些晕眩,他这一辈子见过的人也没有他在这儿见得多。
迷迷糊糊的进了城,随即便被眼前的事物惊的半晌也没清醒过来。
十数米高的楼台比比皆是,飞檐斗拱,雕梁画柱,路两旁各式商铺,拥挤的人群。
楚离不知晓玄京是什么样子,但是在这福安城,他真真正正的被震撼到了。
楚离没敢走在最中央的官道上,他感觉自己和这个城池有些格格不入,无论是衣着还是身份。
楚离心中想着,等自己找到了娘亲,定要让她带着自己来这城里好好的耍一耍。
这样想着,他心里不仅不沮丧,反倒是有些欢快,自己总算是见过了一次市面,回去了可要向自己的那群朋友们好好显摆显摆,特别是王屠夫家的闺女儿,谁让她总也瞧不起自己。
一想到王屠夫家的闺女,少年心里不免有些漾漾,那可是他们镇上最漂亮的丫头,虽说比不上自己娘亲,但也是众多少年争相追捧的可人儿。
楚离正想的出神,忽然感觉软香在怀,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听一声怒斥。
“你这厮走路不长眼,信不信本姑娘绑你去衙门。”
楚离一惊连忙退后三五步,才发觉自己是走神的时候撞上人了,赶忙先施辑做歉,然后才敢抬眼看向眼前人。
刘蕊儿是东城区天宴楼大东家的女儿。
福安城自中心都督府为界,东南西北四个城区,而天宴楼是东城区几十家酒肆里规模最大的,也是这福安城里最大的一家。
天宴楼的大东家也被称为百两大东家,据传他每日赚的银子达数百两之多。
身为百两大东家唯一的宝贝闺女,可想而知刘蕊儿自小便受到了多少人的觊觎,毕竟哪个幸运儿得到了大小姐的芳心,就相当于得到了半个天宴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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